各電動汽車充電樁運營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第九條規定,用於貿易結算方麵的列入強製檢定目錄的工作計量器具,實行強製檢定,未按照規定申請檢定或者檢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按照《市場監管總局關於調整實施強製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的公告(2020年第42號)》,其中,電動汽車充電樁於2023年1月1日起實行強製檢定。
請貴公司對轄下安裝運營的用於貿易結算的充電樁進行核查:
一、若已投入運營,未經強製檢定或檢定不合格的,應立即停止運營充電服務,並於收到告知書後5個工作日內登錄廣東省強製檢定管理平台(網址:https://www.gdqjp.com)進行備案,預約強製檢定(該平台備案審核通過實施強製檢定的計量器具,免征強檢收費),經強製檢定合格後方可再投入運營。
二、新安裝用於貿易結算的電動汽車充電樁,需經強製檢定合格後才可投入運營。有備案或約檢疑問可關注“廣州計量”微信公眾號,查看“客戶服務/強檢備案”或撥打電話:充電樁備案谘詢83365352,充電樁檢定谘詢89858760。
三、我局將於近期內進行全麵檢查,若告知後仍使用未經強製檢定或者檢定不合格充電樁用於貿易結算,我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及其實施細則予以處理。
特此告知。
廣州市黃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1日
(聯係人:胡玉洪、馬霞,電話:28209051/28209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