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轉”的購糧款
“邊界底線未守成,萬般悔恨在心頭,夢醒知錯終已晚,遵紀守法重做人。” 翻開江蘇薛埠糧食和物資儲備有限公司時任總經理倪某某的悔過書,末尾寫著這樣一句話。
這件讓倪某某萬般悔恨的事,要從去年年底常州市金壇區查辦的一起糧食購銷領域腐敗問題說起。在專項整治過程中,金壇區紀委監委發現倪某某存在向業務往來對象借錢的線索,隨即對該問題進行初核。
初次談話,倪某某很淡定地向核查組承認:“2018年年初家裏有急事,手頭錢不夠,我曾向與公司有業務往來的米廠經營人徐某某借過50萬元,現在知道違反了廉潔紀律,以後一定注意。”隨後便閉口不言。
是積極配合,還是避重就輕?為查清事實,核查組調整工作思路,著手從該公司賬冊中尋找突破口。很快,一單50萬元的購糧交易進入了核查組的視線。經反複比對,發現這筆購糧款的確支出了,但卻查不到糧食入庫碼單,更為奇怪的是,這筆錢的收款人顯示為徐某某。
沿著資金的流向,核查組順藤摸瓜,了解到徐某某收到50萬以後,當天就把這筆錢轉給了倪小某,經身份核實,發現倪小某竟是倪某某的女兒。
核查組馬不停蹄找到倪小某、徐某某核實情況,同步調取兩人的銀行流水記錄,形成了一條清晰、完整、確鑿的證據鏈。經按程序報批,金壇區監委於2022年1月對倪某某采取留置措施。
到案後,倪某某仍遲遲不願開口,但當辦案人亮出證據的時候,他見再也無法隱瞞,隻好如實交代實情。
原來,2018年2月,倪某某為幫助女兒解決購房首付缺口問題,找到公司時任總經理鍾某某,協商從公司的賬戶上借50萬進行周轉。倪某某自知從公司賬戶直接轉賬給個人違反規定,便示意鍾某某變通處理,先把錢轉到徐某某米廠賬戶,再由米廠轉給倪小某,以掩人耳目。由於徐某某經營的米廠尚欠不少公司款項,自然同意送個順水人情。一年後,該公司主管部門要求逐步清理業務往來款,倪某某才急忙湊齊借款、原路歸還。就這樣,這筆50萬元的公款,兜兜轉轉一大圈才回到公司賬上。
2022年2月,金壇區紀委給予倪某某開除黨籍處分,區監委建議儲備公司主管部門解除與倪某某的勞動關係,倪某某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鍾某某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另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