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消費掉的人生
“沒有異議”“我認罪認罰”,近兩個小時的庭審時間裏,37歲的蒲銳始終低垂著頭,隻有在被問及對被指控的罪名、事實等有無異議時,他才會抬起頭。2021年8月,四川省內江市市中區人民法院以貪汙受賄罪判處蒲銳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50萬元。
2020年3月,內江市市中區巡察發現,史家鎮棚戶區改造項目拆遷款存在重複支付問題,線索直指內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社會事務局原黨支部書記、農民工服務中心原主任蒲銳。2020年4月,經內江市紀委監委指定管轄,內江市市中區紀委監委對蒲銳有關問題線索進行初步核實。隨著調查深入,蒲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逐漸浮出水麵。
2007年7月至2013年12月,蒲銳曆任內江市市中區民政局辦公室主任兼出納、史家鎮黨委委員兼碼頭棚戶區改造項目資料財務組組長。在此期間,其利用職務之便,通過重複填寫人員信息、偽造簽名和偽刻私章蓋章的方式套取資金共計149萬餘元,全部用於個人日常消費。
“我們在調查蒲銳的銀行流水時發現,蒲銳的日常開銷非常大,幾乎每個周末都有出行記錄,用在吃喝玩樂方麵的開銷多達180萬餘元,與其收入嚴重不符。”區紀委監委第一紀檢監察室副主任伍東介紹,長期“入不敷出”的生活狀態是蒲銳腐敗問題的直接導火索。
19歲參加工作,22歲任區民政局辦公室主任,蒲銳年紀輕輕便走上重要崗位,逢迎追捧的人也越來越多,眾星捧月的優越感和吃喝玩樂的暢快感讓其沉迷其中。從平日裏吃飯、唱歌、宵夜一套流程下來三四千,到雙休日短途遊、節假日省外遊動輒上萬,他漸漸習慣了這種揮金如土的生活方式。
然而,以蒲銳當時的收入水平,根本不足以滿足其奢靡的生活花銷,很快他便負債累累。
見勢不妙的蒲銳迫切想要擺脫困境,他回憶,“2007年的一天,我看著自己辦公桌上一張張傷殘撫恤金發放簽字表,腦中突然閃過一個念頭,把這筆錢套出來不就解了燃眉之急”。手握撫恤金發放的權力,讓他看到了第一個擺脫困境的“機會”。
在那個時期,因受條件限製,基層多以現金形式發放撫恤金。蒲銳作為辦公室負責人,全權負責撫恤金發放、領取人登記等工作。
“登記、發放等環節都是由我一手操辦,且發放對象眾多,若隨機選取一兩個已領錢的人名冒充進去,將重複的和實際的穿插在一張表上,應該不易被發現。”打定主意後,蒲銳便大膽實施,為做得更加逼真,他還變換著字體填寫傷殘人員信息或直接偽刻私章。
如其所料,他套出了一筆很可觀的錢。既抹平了賬,還有餘,這樣的僥幸讓蒲銳找到了“門路”——把公家的賬戶當作私人的“提款機”。2012年8月,進入史家鎮黨委領導班子掛職鍛煉後,他如法炮製將“黑手”伸向了棚戶區改造資金。2015年7月,升任內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拆遷服務部副部長的蒲銳,又看到了另一個創收的“機會”——受賄。
2017年3月,蒲銳以經濟上“緊張”為由,向工程老板陳某借款2萬元。為感謝蒲銳在其中標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合同中給予的關照,陳某將2萬元現金相送。之後,蒲銳又多次以借錢為名收受他人錢財達20萬餘元。
高額消費的“無底洞”洞穿了蒲銳心理的最後一道防線後,他不再以“借”為名收受錢財,而是主動幫助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並從中收取好處費。
2018年8月,蒲銳將某學校音樂美術新標準器材采購項目的采購清單提供給楊某。次月,楊某通過蒲銳幫助某科教設備有限公司順利中標該項目。為表示感謝,楊某將3萬元現金送給蒲銳。隨後的4年裏,蒲銳利用職務之便,先後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賄賂達38萬餘,全部用於個人日常消費。
有段時間因工作調動無法再套取資金時,蒲銳便拆東牆補西牆,刷爆信用卡又大肆網貸。蒲銳回憶,“當時,因還不起貸款不得不回家求父母,父母不惜將房子賣了給我還賬,也反複教育我汲取教訓,量力而行。”
然而,“好了傷疤忘了痛”,麵對形形色色的誘惑,蒲銳把組織的信任、父母的教誨拋諸腦後,自甘墮落直至墜入深淵。正如他在懺悔書中所說:“當貪婪變成一種習慣,我已經不知道自己走得有多遠、陷得有多深、錯得有多重,心裏有害怕、有膽怯,但私欲促使自己無法拒絕,為了逃避惶恐,我終日留戀在酒桌上推杯換盞、紙醉金迷,用金錢來滿足自己奢靡的生活,填補內心的空虛,麻醉自己無靈魂的肉體,就這樣一步錯、步步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