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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給的好處多 就給誰的工程多

信息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發布時間:2021-05-08 瀏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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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衛兵,男,1963年2月出生,湖北省公安縣水利和湖泊局正科級幹部。曾任該縣荊南河流堤防管理總段副段長,縣水利局黨委委員、荊南河流堤防管理總段段長,縣水利局副局長、黨委委員、荊南河流堤防管理總段黨總支書記、段長,縣水利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等職。

  1981年,夏衛兵進入縣水利係統。懷著對水利行業的熱愛,他意氣風發,積極上進,一心撲在工作上,立誌要為國家水利建設事業奮鬥終生。2002年,因政績突出,39歲的夏衛兵被組織任命為公安縣水利局黨委委員、荊南河流堤防總段段長,成為了一名正科級幹部,主管公安縣虎西片區荊南四河堤防管理相關業務。

  然而,春風得意馬蹄疾,忘乎所以摔下馬。夏衛兵逐漸喪失初心,把權力變成謀取私利的“利器”,親手毀了自己的人生堤壩。

  早在2003年春節,工程老板張某以拜年為由,送給夏衛兵一條1000元左右的名牌香煙,夏衛兵第一次見有人給自己送貴禮,內心忐忑不已。

  漸漸,找他表達“心意”的人越來越多,份量也越來越重,購物卡、加油卡、現金等,他都來者不拒,徹底“放飛自我”。

  蒼蠅不叮無縫的蛋。夏衛兵酷愛旅遊、打牌、唱歌,一些老板就想方設法投其所好,在旅途中、牌桌上、歌廳裏圍著他轉,也逐漸被身邊一些看似無所求、信得過、靠得住的朋友所“圍獵”。

  夏衛兵利用手中的權力,為這些“朋友”大開方便之門,儼然一個工程批發商。某水電建設工程公司黃某成為水利工程建設機電設備供應商,某水泥製品廠咼某成為水利工程“六方塊”“u型槽”供應商,某工程谘詢公司老總梁某承接了公安縣21個水利工程項目招標代理業務……

  2004年至2012年,在時任荊南總段段長夏衛兵的關照下,工程老板張某、辛某、胡某等人陸續在荊南總段下屬的一家公司承接了大量的土方工程。

  看到從他手裏承接工程的老板們賺了大錢,開豪車、穿名牌、生活奢華,夏衛兵對金錢的貪婪越發膨脹起來。

  2009年,因欲擔任縣水利局副局長的意願受阻,夏衛兵開始尋思在“錢程”上做文章。他與一直“侍奉”左右、在承攬水利工程中扶持起來的老板辛某商量,投資漁湖作為退休養老的產業。為感謝夏衛兵長期以來的關照和幫助,辛某在找到合適的場所後,對其全額投資改造並養殖水產品。2014年底,辛某將獲利的一半71.8萬元分給夏衛兵。夏衛兵為避免存入銀行或放在家中有跡可循,將其中60萬元轉借給辛某生意上周轉,並約定可隨時支取。夏衛兵以投資漁湖為名,在未實際出資的情況下,收受辛某賄賂共計107.7萬元。

  思想上脫韁變質,被私欲衝昏頭腦,就會鋌而走險,忘記本色與初心。“吃人嘴軟,拿人手軟,我得了別人好處就放棄了原則,誰給我的好處多,和我的關係處得好,誰的工程就安排多,錢也賺得多。有些事知道不能做、不願做,但礙於情麵也做了;有些事明知有問題,拿不下情麵,也就放過了。”夏衛兵在懺悔書中寫道。

  經查,夏衛兵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組織紀律、違反廉潔紀律、違反工作紀律、違反生活紀律;涉嫌受賄犯罪,違紀違法涉案資金共計310.35萬元。

  2019年12月,夏衛兵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2020年10月16日,夏衛兵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給黨的事業造成了嚴重的損失,給自己的家庭也帶來了沉重的傷害。想想慈祥的老父親、溫柔善良的妻子、懂事孝順的女兒,聰明伶俐的小外孫女,我心如刀割!”此時的夏衛兵幡然醒悟,已經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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