斬斷伸向低保戶、五保戶等弱勢群眾的“黑手”
“我讓貪欲蒙蔽了眼睛,犯了不可挽回的錯誤。我深刻認識到自己所犯的錯誤,願意接受黨組織的處分……”羅國洪的檢討書中,字裏行間透露著悔恨。
羅國洪,廣東省連州市西岸鎮東江村委會原幹部。在村委會任職十多年來,羅國洪利用職務便利,多次把謀取私利的“黑手”伸向弱勢群眾,導致惠農政策落實不到位。2019年12月,羅國洪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如今,羅國洪悔恨不已,也警示著黨員幹部切勿重蹈覆轍。
打小算盤 就是為了謀取私利
羅國洪表裏不一,明麵上是為民辦事,暗地裏卻打著自己的“小算盤”,是個典型的“兩麵人”。
1998年至2017年,在長達19年的時間裏,羅國洪都在西岸鎮東江村委會任職,擔任過村委會委員、治保主任、出納。他對東江村的大小事了如指掌,業務非常熟悉,在當地群眾看來,有事找他準沒錯。然而,要找羅國洪辦事並非那麼容易。“找羅國洪辦事,都要給點辛苦費、勞務費,事情才能辦下來。”有群眾反映,羅國洪給了“好處”就馬上辦,不給“好處”則拖著辦。
2008年開始,西岸鎮財政所要求各村集體根據“誰種糧誰獲補”的種糧補貼政策,對放棄耕種田地的農戶進行並戶或者銷戶,將土地經營權和種糧補貼領取登記為現經營農戶。
時任東江村委會委員的羅國洪負責協助開展種糧補貼工作。通過偽造資料等弄虛作假方式,羅國洪把死亡人員或無耕棄耕人員共計16人的種糧田地18.62畝並戶至羅某輝、羅某芬、羅某聖、羅某興、羅某平等5戶人員的名下。“羅某輝、羅某芬、羅某聖等3人都是羅國洪的親屬,其中,羅某輝是他兒子,羅某芬是他弟弟,羅其聖是他侄子;羅某興、羅某平是五保戶,這幾個人都沒有實際耕種田地。”辦案人員介紹,2009年6月至2017年12月期間,羅國洪從該5戶存折中套取種糧直補款共計26348元,供其個人使用。
掩人耳目 將“黑手”伸向弱勢群體
利用職務便利嚐到了甜頭,羅國洪愈發喪失對黨紀國法的敬畏,將“黑手”伸向了低保戶、五保戶等弱勢群體。
“唐大哥,您還未辦理二代身份證吧?把戶口簿給我,我幫您代辦。”2014年5月,羅國洪來到石角潭村困難群眾唐某友家中,以幫其辦理二代身份證為由,騙取其戶口簿。
原來,已經60歲的唐某友符合辦理農村五保供養的資格,羅國洪用唐某友證件為其辦理了農村五保供養手續,並提供了此前擅自幫其辦理並扣留的種糧補貼存折。2014年10月至2015年4月期間,羅國洪先後用該存折領取了唐某友五保供養金2984元。
直至2015年5月,唐某友才得知自己符合農村五保供養資格,到鎮民政辦填報有關申請時卻被告知,早在一年前他已經成功辦理了相關手續,五保供養金已按月劃入其存折。得知代辦人是羅國洪後,唐某友找到他,羅國洪才將存折和錢還給唐某友。
在東江村,類似唐某友情況的還有很多。“我去找他拿回我的存折,他卻說‘你問我拿存折,我就取消你的五保’。”有群眾想找羅國洪想拿回自己種糧直補存折,由於不懂政策,又擔心羅國洪取消自己的五保,隻能作罷。
辦案人員介紹:“羅國洪之所以把‘黑手’伸向村裏的孤寡老人、低保戶和五保戶等弱勢群體,一方麵,因為這些人文化程度低,不懂政策,知道信息比較滯後;另一方麵,這些人身體多半不太好,長期呆在家中,較少與其他人交流。對這些人群下手,較難被人發現。”
心無敬畏 墜入違紀違法深淵
“我要實名舉報西岸鎮東江村委會原幹部羅國洪!”2017年11月,連州市扶貧領域專項巡察四組工作人員在西岸鎮東江村入戶了解扶貧政策落實情況時,收到村民的實名舉報信。
收到舉報後,連州市委巡察辦立即將問題線索轉辦給市紀委監委。經研判審批後,由市紀委信訪室轉由西岸鎮紀委快查快結。
“一開始,羅國洪能夠配合調查,主動交代問題,向我們提供了相關情況說明和部分材料複印件,也退還了私存的部分村民的種糧補貼存折和提取的部分種糧補貼款和五保供養金。但在我們完成撰寫審查報告打算跟他進行違紀事實見麵時,他卻一反常態,不願向組織作出檢討。”鎮紀委辦案人員介紹。
原來,在羅國洪看來,他既然已經把錢退給村民了,就不應該受到處分。在掌握羅國洪這一思想動態後,辦案人員多次與其談政策、談思想,最終使羅國洪深刻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
心中無敬畏,行為無約束。羅國洪身為黨員,平常不注重學習,黨性修養不高,紀法意識淡薄,在他看來,為群眾辦事,收取點“辛苦費”“勞務費”是理所當然的。理想信念的總開關鬆了扣,貪欲的閘門也就隨之打開,他肆無忌憚地鑽空子、套取國家補貼,最終被開除黨籍,其伸向弱勢群眾的“黑手”也終被斬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