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幹警淪為追債幫凶
“我真是不該呀!本以為可以通過放貸賺取一點利息、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卻沒想到自己會被職業放貸人所利用,淪為追討債務的幫凶,也毀了整個家庭……”2020年8月13日,麵對法庭審判席,浙江省開化縣人民法院幹警伍秋林流下了悔恨的淚水。
下過鄉、當過兵,進入法院係統工作,伍秋林一幹就是30多年。1998年,伍秋林從縣法院城關法庭調整至執行局,擔任審判員,在辦理執行案件過程中,他認識了開化盛德擔保有限公司負責人鄭德喜。
“鄭德喜主要從事放貸業務,經常會到法院申請執行相關款項,接觸多了我們就慢慢熟悉了。”伍秋林回憶說,就是這段經曆讓他萌生了通過投錢賺取利息的想法。
2007年11月底,伍秋林找到鄭德喜,並將事先準備好的10萬元通過銀行轉賬交給了鄭德喜。當年12月底,伍秋林收到了第一筆“投資款”2000元。
看到卡上如期而至的利息,伍秋林又動起了“生意經”:“是否可以把利息折算成本金?”就這樣,他與鄭德喜一拍即合,將自己每月應該收回的利息直接轉換成本金。
“當時總感覺這個錢來得既容易又穩當,於是投入的本金就越來越多。”直到2014年底,伍秋林共向鄭德喜投放本金近200萬元。
收著高額利息,伍秋林對鄭德喜申請執行的相關款項自然也就格外上心。2010年10月,伍秋林明知鄭德喜不符合參與執行款分配的條件,仍將62.16萬元執行款以解除租賃補償的名義分配給鄭德喜。
“我開始還是蠻謹慎的,也未采取非常規手段。”伍秋林自認為自己做得天衣無縫,無人會察覺。然而,2015年前後,鄭德喜資金出現困難,未能如期支付相關利息,伍秋林就按耐不住了。
2015年11月初,為幫忙鄭德喜追討債務,伍秋林和縣法院執行庭庭長許瑞標、鄭德喜的手下賀某一同前往雲南省景洪市,找到被執行人蘇某某,並同意由賀某將蘇某某單獨押送返回衢州,帶至開化縣華埠大酒店非法拘禁。
“我最近手頭比較緊張,能否將這筆執行款當作支付給我的利息。”2016年12月,在收到被執行人劉某的15000元現金後,伍秋林通過電話向鄭德喜道出了窘境並順利收下這筆錢。之後,伍秋林又多次采取非法手段為鄭德喜執行相關款項並用於抵扣其借款利息。
2017年初,伍秋林以執行應某某與鄭德喜案件為由,將應某某帶至開化縣人民法院,並以“如不寫下借條的話要拘留你”等言語相威脅,並拍打其背部。應某某出於無奈,向盧某某出具了一張45萬元的借條,致使盧某某以45萬元的債權分得16萬餘元。事後,伍秋林收受盧某某所送現金12000元。
據統計,截至2017年底,伍秋林通過向鄭德喜投放資金共收回利息200餘萬元,並在執行相關案件中,利用職務之便,收受申請執行人的現金、購物卡共計價值107500元。2020年7、8月,許瑞標、伍秋林犯濫用職權罪、受賄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1年10個月。同時調查發現,在鄭德喜案件中,該縣法院還存在多名法官幹警違規接受宴請、違規參與民間借貸等問題,先後有6人受到黨紀處分和誡勉談話處理。
“鄭德喜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虛假訴訟罪,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2020年12月11日,隨著衢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莊嚴的法槌重重落下,以鄭德喜為首的涉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終於畫上圓滿句號,贏得群眾交口稱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