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痕跡管理成了“痕跡主義”
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公開通報了10起加重基層負擔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問題。其中提到,貴州省畢節市農業生態環境與資源保護站搞過度留痕問題,層層加碼索要留痕資料,把痕跡管理搞成了“痕跡主義”,大大加重了基層負擔。重“痕”不重“績”,留“跡”不留“心”,白白耗費基層幹部大量時間和精力,是典型的本末倒置。
痕跡管理,是指運用文字、圖表、影音等有形的、可視化材料進行管理的活動,是在基層治理中運用較為普遍的輔助手段之一。將痕跡管理引入基層治理,有助於實現治理過程的具象化、精細化,可以較為清晰地還原基層工作執行情況,有利於做到權責清晰、管理規範,減少推諉扯皮、隨意用權,具有一定的科學性與合理性。
凡事過猶不及,用力過猛就容易走形變樣,甚至導致適得其反。“痕跡主義”就是痕跡管理過程中用力過猛的畸形產物,一些地方、一些幹部過度依賴、過度使用痕跡管理,產生了異化表現。比如,有的地方層層提要求、處處要痕跡,導致一些基層幹部把留痕當主業,到群眾家走訪,大量時間用來讓群眾配合拍照、填表;有的地方把痕跡作為評價工作成績的主要標準,誰能提供種類齊全、數量充足的留痕材料,誰就更容易得到上級肯定;也有個別基層幹部工作能力不強,就處處留痕,以示“沒有功勞也有苦勞”,甚至衍生出造假留痕。當痕跡管理脫離了輔助功能,占據了主導,背離了初衷,就走向了形式大於內容的“痕跡主義”。筆者在與基層幹部交流中發現,大家對痕跡管理並不排斥,但對過度留痕十分不滿,甚至感慨,苦“痕跡主義”久矣。
何以催生“痕跡主義”?我們說,有需求才會有市場。在工作要求上,有些地方的上級部門要痕跡,甚至層層加碼、重複索要,比如,走村入戶,市裏要求基層幹部定位打卡,縣裏要求打卡之餘和群眾拍合照;在評價標準上,有的領導幹部常以時間緊、任務重為借口,考核、調研時走馬觀花,把痕跡作為證明政策執行的重要依據,最終靠坐在辦公室裏看材料、聽彙報定結果。如此環境之下,有的基層幹部自身也開始依賴痕跡,一方麵記錄過程證明自己的勞動,一方麵希望規避不作為、慢作為被問責的風險。“痕跡主義”是典型的“表現在基層、根子在上麵”問題,究其根源是政績導向偏航,最後演變成痕跡證明工作、代替工作,幹部叫苦、群眾反感。
糾治“痕跡主義”,需自上而下做出改變,讓痕跡管理回歸輔助功能定位。上級部門要在痕跡要求上做好減法,推動痕跡管理向精細實轉變,在關鍵處留痕,無謂的痕跡既不做要求,更不予采用,給出正確留痕的鮮明導向。上級領導幹部要改變作風,有給自己加碼的魄力,撲下身子去了解基層幹部的實際工作,多聽聽群眾對基層幹部工作的評價。基層幹部要重“績”留“心”,不被痕跡牽著鼻子走,在真抓實幹中自然留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