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所私以行大義
治官事則不營私家,在公家則不言貨利。《韓非子·五蠹》說:“古者蒼頡之作書也,自環者謂之私,背私謂之公。”“私”就是為自己打算,包括私利、私欲、私心、私念。去私就是要去掉私心私念,摒棄謀取私利、滿足私欲的行為,事事出以公心,處處體現公道。
“天無私覆也,地無私載也,日月無私燭也,四時無私行也。”《呂氏春秋》有《去私》一文,倡導為政者去私心、行公義。腹?的兒子殺了人,秦惠王曰:“先生之年長矣,非有它子也,寡人已令吏弗誅矣,先生之以此聽寡人也。”腹?對曰:“墨者之法曰:‘殺人者死,傷人者刑。’此所以禁殺傷人也。夫禁殺傷人者,天下之大義也。”最終,腹?之子伏法。腹?忍所私以行大義,為後人立起了標杆。
去私的目的不為別的,為的是踐行大義,這個大義就是公平公正。與去私相對,《呂氏春秋》還有一篇《貴公》的文章,講述管仲為公不為私的故事。管仲在推舉自己的繼任者時,不是推舉自己的好友鮑叔牙,而是推舉了隰朋,強調“隰朋之為人也,上誌而下求,醜不若黃帝,而哀不己若者。其於國也,有不聞也;其於物也,有不知也;其於人也,有不見也。勿已乎,則隰朋可也”。管仲不為私利推薦人才,圖的是利國利民的大利。
“見小利,不能立大功;存私心,不能謀公事。”曆史上,很多為政者之所以千古流芳,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堅持守公去私,做到內不愧心,外不負俗。南北朝時的南梁名臣、尚書徐勉,為官廉政,不徇私情。一次,邀友人相聚,席間一位名叫虞暠的客人向他求官,徐勉正色相告:“今夕止可談風月,不宜及公事。”虞暠討了個沒趣,隻得訕訕告辭,徐勉因此被稱為“風月尚書”。秉公道、去雜念、廢私心,人情麵前守原則、大事麵前守公義,這是徐勉為人稱道的根本所在,也是為官者應遵循的政德操守。
《荀子·儒效》有言:“誌忍私,然後能公;行忍情性,然後能修。”史書記載,東漢蘇章(字孺文)就任冀州刺史時,宴請被檢舉的老友。宴罷,便正襟危坐:“今夕蘇孺文與故人飲者,私恩也;明日冀州刺史案事者,公法也。”第二天,他果然公事公辦,將老友治罪。真正的為官者,從來都是公私分明,總是奉行“大明無偏照,至公無私親”。
我們黨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公權為公、公權為民。周恩來理發、招待客人、到老百姓家吃飯,都是自掏腰包,還專門製定《十條家規》嚴格要求親屬。“一心可以喪邦,一心可以興邦,隻在公私之間爾。”正確處理公與私的關係,堅持去所私以行大義,是黨員幹部正確用權、廉潔用權、公正用權、謹慎用權的重要保證。誠如黨的優秀幹部楊善洲所說:“我手中是有權,但它是黨和人民的,它隻能老老實實用來辦公事,不能用來辦私事。”
政在去私,私不去則公道亡。對於黨員幹部來說,衡量黨性強弱的一把重要尺子就是公、私二字。毋庸諱言,黨員幹部有自己的基本權益和利益需求,但決不能同私心、私利、私欲混為一談。身為黨的幹部,當心胸開闊、誌存高遠,自覺做到大公無私、公私分明、先公後私、公而忘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