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開發區基金集團強化整改落實 做好巡察工作“後半篇文章”
“在落實區委巡察整改反饋意見過程中,集團紀委發現你部審核差旅費開支工作存在管理漏洞……請認真研究、迅速整改、完善管理、從嚴把關,並將後續整改情況報送紀檢監察(審計)部。”這是廣州開發區基金集團紀委向財務管理部製發的一封《監督建議函》。
為進一步鞏固巡察成果,切實做好巡察工作“後半篇文章”,針對前期區委巡察組向集團黨委反饋的巡察工作情況,集團紀委堅持把紀律挺在前麵,堅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用活用好監督建議函,督促各單位落實整改、加強管理、完善製度,充分發揮標本兼治的重要作用。今年以來,開發區基金集團紀委向有關黨支部、部門製發了6封《監督建議函》,明確具體問題、建議措施、整改時限等內容,務求實效、務求堵漏、務求治本。根據整改回複情況,集團目前已完善了4項製度,完善了9處管理漏洞,已批評教育30餘人次。
“集團紀委的監督建議函真正地體現了嚴管就是厚愛,對強化責任落實,及時防補漏洞,完善工作機製,發揮了有效的監督作用”。收到監督建議函的部門員工這樣說道。
巡察效果好不好、震懾作用強不強,關鍵看整改。廣州開發區基金集團紀委立足監督職責,從一份建議入手,從一次提醒開始,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進行有效預防。聚焦突出問題,以“三重一大”決策監督作為切入點,重點關注項目投資、選人用人、采購等領域,把推動解決問題、改進工作、完善製度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製發監督建議函;推動標本兼治,舉一反三,全麵堵漏,努力做到發出一份建議、解決一類問題、完善一批製度,積極預防和減少腐敗問題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