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黃埔區發出村社“兩委”換屆工作“動員令”
黃埔區村(社區)本次“兩委”換屆涉及152個村(社區)、1000多名“兩委”幹部、11000多名村(社區)黨員、上百萬選民,工作任務艱巨、時間緊迫。日前,廣州市黃埔區向全區發出“動員令”,對做好村(社區)“兩委”換屆實施階段工作任務進行動員和部署,用“三個確保”讓基層真正換出新班子、換出新作為、換出新氣象。
提高政治站位,確保換屆工作高效落實、高質量完成。切實增強做好本次換屆工作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行動自覺,選出好幹部、配齊好班子,取得“兩委”換屆工作的全麵勝利。
明確目標任務,確保換屆工作依法依規、平穩有序。堅持“一村一策”,嚴格遵守選舉程序,做到程序不減、環節不漏、標準不降,實現投票過程公正透明、選舉結果合法有效。
加強組織領導,確保換屆工作風清氣正、順利推進。在組織、宣傳和作風紀律上持續發力,做足做細各項工作預案,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動仗,高標準高質量組織好換屆工作,真正換出新班子、換出新作為、換出新氣象。
廣東省2021年村(社區)“兩委”換屆“五個嚴禁、五個一律”紀律要求
嚴禁拉票賄選
不準通過串門拜訪、打電話、發短信或微信等方式,請求他人給予自己關照;
不準委托或授意他人說情打招呼;
不準以違規作出竟職承諾、許諾相關好處,贈送禮品禮金、電子紅包、有價證券,宴請或舉辦聯誼活動,安排各類消費活動等方式進行拉票。
對拉票賄選的,一律依法依規取消候選人資格,已經當選的當選無效;
構成違紀違法或涉嫌犯罪的,依紀依法予以嚴肅處理。
參與或幫助他人拉票賄選的,比照為自己拉票賄選的行為給予相應處理。
嚴禁破壞選舉
不準勾連“村霸”等黑惡勢力、敵對勢力操縱選舉;
不準砸毀搶奪票箱、偽造撕毀纂改選票、毆打謾罵選民、圍攻選舉工作人員、衝擊選舉會場,妨礙選舉正常進行。
對破壞選舉的,一律從嚴從重查處,屬於候選人的依法依規取消選人資格,已經當選的當選無效;
以尋釁滋事、暴力威脅、煽動策劃非法集會等方式破壞選舉的,當場製止並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等處理;
構成違紀違法或涉嫌犯罪的,依紀依法予以嚴肅處理。
嚴禁幹擾換屆
不準利用家族宗族勢力、宗教勢力幹擾換屆或搞拉幫結派、團團夥夥等非組織行為;
不準以網絡發帖發視頻、張貼散發宣傳材料等手段,編造傳播謠言,誣告誹謗他人
不準欺騙、煽動、串聯、脅迫不明真相的群眾,通過非法上訪等方式幹擾換屆;不準以虛假委托、阻攔投票等手段妨害他人正常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不準幹擾換屆人選資格審查、阻撓對違反換屆紀律問題的調查處理。對幹擾換屆的,一律嚴肅批評教育,責令消除影響;
屬於候選人的依法依規取消候選人資格,已經當選的當選無效;構成違紀違法或涉嫌犯罪的,依紀依法予以嚴肅處理。
嚴禁違規操作
不準隨意變通更改、合並省略換屆法定程序;
不準跑風漏氣、通風報信,私自泄露擴散有關換屆保密內容;
不準在人選資格審查、考察等工作中走過場,或在選舉工作中徇私舞弊。對違規操作的,一律記錄在案、嚴肅批評、責令糾正;
造成惡劣影響的一律先予停職,構成違紀違法或涉嫌犯罪的,依紀依法予以嚴肅處理。
嚴禁阻撓交接
不準在工作交接前,以巧立名目突擊花錢、偽造虛報合同債務、違規處置集體資產、突擊安排就業崗位等方式,製造不利於交接的情形;
不準以拖延移交、強行占有、藏匿毀壞賬冊、文檔、公章等方式,阻撓換屆後交接工作。
對阻撓交接的,一律嚴肅批評、責令糾正;造成集體財產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違紀違法或涉嫌犯罪的,依紀依法予以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