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稹為禦史,以直立其身”
自2022年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官法》正式施行。這一法律的製定實施,既是深化國家監察體製改革的重要舉措,也是促進監察官依法履行職責的重要保障以及建設高素質專業化監察官隊伍的現實需要。
在沒有相關法律可依的古代,監察官員的作為則大抵全憑個人修養。在這方麵,元稹“奉使東蜀”時的所作所為,值得稱道。元稹以唐朝著名詩人享譽後世,與白居易共創了“元和體”詩風,但他31歲時曾職司監察禦史,並且在實戰中不辱使命。“元稹為禦史,以直立其身。其心如肺石,動必達窮民。東川八十家,冤憤一言伸。”白居易予友人的詩,對元稹那次行使監察職能予以了高度評價。
《舊唐書》本傳對元稹此行記載簡略,隻說憲宗元和四年,他“奉使東蜀,劾奏故劍南東川節度使嚴礪違製擅賦,又籍沒塗山甫等吏民八十八戶田宅一百一十一、奴婢二十七人、草千五百束、錢七千貫”。但不妨礙我們佐以其他材料一窺其詳。
關於此行的初衷,元稹在《使東川》所賦三十二章之《百牢關》小序中有個交代:奉使推小吏任敬仲。詩曰:“嘉陵江上萬重山,何事臨江一破顏?自笑隻緣任敬仲,等閑身度百牢關。”任敬仲,瀘川監官,小吏。不料,元稹在查處其“贓犯”之時發現了意外線索,“於彼訪聞嚴礪在任日”的種種不法行為。嚴礪,劍南東川節度使,時已病亡。節度使,乃地方軍政長官。就是說,因為調查任敬仲這隻“蒼蠅”,牽出了嚴礪這隻“老虎”。
嚴礪究竟有些什麼不法行為,元稹在《彈奏劍南東川節度使狀》中記述非常具體。如塗山甫等八十八戶受害者之外,嚴礪“於管內諸州元和二年兩稅錢外,加配百姓草,共四十一萬四千八百六十七束,每束重一十一斤”;又,“於梓、遂兩州,元和二年兩稅外,加征錢共七千貫文,米共五千石”等。並且,他下屬七州的刺史,誰“加征”“擅收沒”了什麼、有多少,全都清清楚楚,可以說辦成了鐵案。而唐德宗在出台兩稅法時便已明確:“敢在兩稅外加斂一文錢,以枉法論。”元稹認為,作為本地人的嚴礪,本該“撫綏黎庶,上副天心,蠲減征徭,內榮鄉裏”,然而卻“橫征暴賦,不奉典常,擅破人家,自豐私室”。雖然他死了,“而猶遺患在人”,所以“宜諡以醜名,削其褒贈,用懲不法,以警將來”。
查處這麼多“老虎”和“蒼蠅”,工作量之大是可以想象的。從元稹《望喜驛》中可窺一斑:“滿眼文書堆案邊,眼昏偷得暫時眠。子規驚覺燈又滅,一道月光橫枕前。”然而悲催的是,“稹雖舉職,而執政有與礪厚者惡之。使還,令分務東台”。就是說,盡管元稹此行非常認真履職盡責,但回來後便遭遇到了嚴礪同夥的打擊報複。
現在,監察官法在明確監察官義務和權利的同時,還專設一章,對監察官的職業保障作出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要求監察官從事超出法定職責範圍的事務,監察官的職業尊嚴和人身安全受法律保護等。元稹若地下有知,該要歡呼雀躍了。(作者:田東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