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本網
發布時間:2022-02-28 16:5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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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促進金融業發展政策措施》(穗埔府規〔2019〕13號),結合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實際,我局牽頭修訂了《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促進金融業發展政策措施實施細則(公開征求意見稿)》並公開征求意見,現將公眾參與征集的情況說明如下:
一、公眾參與的主要形式和過程
2022年2月12日(星期六)至2022年2月23日(星期三),在黃埔信息門戶網站發布關於公開征求《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促進金融業發展政策措施實施細則(公開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公開征求公眾意見。
二、主要意見和處理情況
公開征求意見階段,共收到3條反饋意見,具體意見及采納情況如下:
序號 | 反饋意見 | 是否采納及理由 | 采納後修改情況 |
1 | 已看完實施細則,現有一個疑問提出,我司是加速器企業(如美國的Y Combinator\500 Startups\Techstars\Plug and Play),以控股方式協同培養初創企業發展壯大,為企業家和創業公司提供各種支持,包括資金、免費辦公空間、業務和管理谘詢、產品反饋、融資機會等。那麼我們屬於細則中的受惠公司嗎? | 詢問性意見,采納。暫不包括在本實施細則中,可享受其他政策。 | 無。 |
2 | 項目落戶補貼很豐厚詳細,十分支持。 | 評價性意見,采納。 | 無。 |
3 | 對比黃埔兌現平台上的實施細則,本實施細則更加精準到位。對第三條持牌法人金融機構總部的界定,結合了兌現平台上持牌法人金融機構、金融機構總部的範圍,是否保留持牌法人金融機構的界定即可? | 詢問性意見,經研究予以采納。 | 1.第三條第一款修改為:本實施細則所適用的金融機構包括: (一)持牌法人金融機構,經國家金融監管部門批準,在本區注冊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金融機構,包括銀行、財務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消費金融公司、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貨幣經紀公司等;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證券投資谘詢等;財產保險公司、人壽保險公司、養老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保險集團(控股)公司等,以及其他金融機構。 2.本實施細則中涉及的“持牌法人金融機構總部”修改為:持牌法人金融機構。 |
廣州開發區金融工作局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