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本網
發布時間:2022-01-14 11: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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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黃埔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實施細則(修訂稿)》由黃埔區教育局會同黃埔區來穗局共同起草。並向社會公開征求了意見。現將公眾意見征集情況說明如下:
一、公眾參與的主要形式和過程
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13日,在黃埔信息門戶網站發布《廣州市黃埔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實施細則(修訂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及征求意見稿全文,公開征求公眾意見。
二、主要意見和處理情況
公開征求意見階段,我局收到5條反饋意見,具體意見及采納情況如下:
序號 | 意見反饋人 | 反饋意見 | 是否采納及理由 |
1 | 崔小姐 | 1、建議取消學生家長年齡積分,或者年齡積分降低一些。2、孩子出生、讀書一直在廣州黃埔的給予加分或者優先考慮。3、有房產在本區的應該優先安排。 | 第1點不予采納,理由:“家長年齡積分”是在廣州市積分指標,區無權限修改。第2點在《黃埔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補充加分指標》中,學籍加分已有體現。第3點在《在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製服務管理指標體係及分值表》中對“合法穩定住所”已有加分,積分入學主要以積分分值分配學位。 |
2 | 劉先生 | 建議保留“在本區連續居住滿5年並在廣州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含由廣東省社保局轉入廣州市的社會保險)其中一個險種累計滿5年、在本區有穩定職業、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居住證持證人的隨遷子女。享受統籌安排學位。” | 該意見不予采納,理由:根據《廣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2019年修訂)和《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的通知》(國衛人口發〔2021〕24號)已取消“居住證持證人在同一居住地連續居住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滿五年、有穩定職業、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其子女接受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應當與常住戶口學生同等對待”等內容表述。 |
3 | 吳小姐 | 該征求意見稿符合現在的政策,緊跟時代步伐,為來穗人員子女就讀公辦小學提供便利。 | 采納,不涉及文本修改。 |
4 | 李小姐 | 實施細則很詳細,考慮很周詳,很好! | 采納,不涉及文本修改。 |
5 | 賴先生 | 支持該實施細則,建議教育局把好事做好。 | 采納,不涉及文本修改。 |
廣州市黃埔區教育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