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國家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綜合改革試驗工作,借鑒廣州市、深圳市、蘇州高新區等地做法,結合我區知識產權工作發展實際,2017年11月至2018年8月,我局修訂了《廣州開發區 黃埔區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穗開管辦〔2016〕30號)。2018年8月23日,修訂後的《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穗埔府規〔2018〕14號)印發執行。現就征集公眾意見情況說明如下:
根據《廣州市依法行政條例》要求,2018年5月23日至6月12日,我局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對外發布了《關於〈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期間,共收到6家企業9條意見建議,主要集中在以下四方麵:一是縮小專利資助標準降幅;二是延長發明專利年費資助年限;三是加大對知識產權從業人員的獎勵力度,調整資助主體、增設更多項目;四是不降低知識產權規範化管理資助標準以及給予政策過渡適用期等。
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關於進一步提升專利申請質量的若幹意見》(國知發管字〔2013〕87號)、《廣州市專利工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穗知規字〔2017〕4號)等文件精神,經論證,最終采納結果如下:一是緊扣企業需求和實際,結合上級強化專利質量導向的要求,保持原有專利資助標準;二是鑒於發明專利年費資助和知識產權從業人員獎勵均為新設立的資助項目,在現有的6年基礎上暫不延長發明專利年費資助年限,同時將知識產權從業人員獎勵仍限定於對企業的資助,避免人才流動套取資助;三是與廣州市同步,降低貫標資助標準,提高兌現門檻,避免套取資助;四是通過多次召開征求意見座談會、專家論證會和加強政策宣傳培訓等方式,做好意見收集、調研論證和答疑解惑各項工作,確保新舊政策平穩過渡,促進知識產權工作提質增效。
特此說明
廣州開發區知識產權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