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求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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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編號 | 留言時間 | 處理狀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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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學籍管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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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011011335263601 | 2024-01-10 | 辦結 |
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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谘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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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求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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谘詢轉學至華南師範附屬開發區實驗小學需要什麼條件,需要什麼時候遷移戶口。 |
圖片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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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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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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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埔區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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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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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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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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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事項訴求,經核實,已按再次辦理意見辦理。已電話聯係沈女士,按照《黃埔區公辦小學轉學規則》,符合人戶一致,您可於學校放假前一周或開學前一周到戶籍房產對應的地段學校提交轉學申請,如申請入讀的學校有剩餘學位,在“人戶一致”前提下,按照廣州市外學校轉入→廣州市內、黃埔區外學校轉入→民辦學校轉入的順序安排。申請轉入的地段學校無學位且未享受過黃埔區公辦學位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統籌原則是根據周邊學校接納完政策生後仍有學位的情況進行評估,無法確保一定能在地段學校和三公裏內學校進行安排。) 集體戶沒有對應地段學校,學位由是教育局區內統籌。 所需資料為:個人轉學申請書、戶籍資料和房產證明。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監督、理解和支持,我們會不斷改進,做好服務。 |
回複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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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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