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報價人須知
一、項目說明
項目單位:廣州開發區行政服務管理中心
項目名稱:黃埔區政務服務中心一樓升級改造項目
項目地點:廣州市黃埔區香雪三路3號
項目內容:一樓室內地麵大理石、天花、牆麵改造,大門口戶外地麵大理石改造,新增雨棚。
項目安裝期限:30個自然日
項目建設最高限價:200萬元
承包方式:委托辦理
二、報價人資格要求
1.報價人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2.報價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沒有處於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
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係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本采購項目(包組)投標(提供書麵聲明)。
4.為本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範編製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與本項目投標。
三、報價文件
(一)內容
1.報價人情況介紹;
2.統一信用代碼證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加蓋公章);
3.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加蓋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加蓋公章);
5.報價書(加蓋公章);
6.報價人資格所要求的相關材料。
(二)報價要求
1.報價人應按“報價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寫;
2.要求服務商一次性報出不得更改的價格;
3.服務商應仔細閱讀詢價文件的所有內容,按照詢價文件的要求提供報價文件,並保證所提供的全部資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一經發現有虛假行為或惡意低價行為的,將取消其參加詢價或成交的資格,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報價單位的報價為在項目服務期內,完成詢價文件規定的工作內容的各項費用,應包括但不限於:人工、資料、管理、調研、谘詢、研討、利潤、稅金、政策性文件規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風險、責任等各項應有費用。詢價單位根據工作範圍自行測算報價。報價采用的幣種為人民幣。
(三)報價文件的封裝與遞交
1.報價文件的式樣和簽署
(1)報價文件應用文件袋密封好,在文件袋上寫明項目名稱以及報價單位名稱;
(2)報價人應準備報價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在每一份報價文件上要明確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樣;一旦正本和副本內容有差異,以正本為準;
(3)報價文件正本均須用不褪色墨水書寫或打印,由法定代表人或經過正式授權並對報價人有約束力的代表在正本上要求的地方簽字;
(4)報價文件副本,所有資料都可以用報價文件的正本複印而成;
(5)報價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麵均須由報價人加蓋報價人公章;
(6)報價文件的任何行間插字、塗改和增刪,必須由報價文件的簽字人用姓氏或首字母在旁邊簽字才有效;
(7)在詢價文件中已明示需蓋章及簽名之處,報價文件正本均須加蓋報價人公章,並經報價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名或蓋章;
(8)傳真和電傳的報價文件將被拒絕。
2.報價文件遞交
(1)報價文件由各參加報價的服務商代表在規定的詢價時間前提交至詢價地點。逾期送達的將視為無效。
(2)報價截止時間:2022年 8月15日17:00前
(3)報價文件提交地址:廣州市黃埔區香雪三路3號707房,郵政編碼:510530)
(4)聯係人:李瑋博,電話:020-82114363
四、報價評選原則
采用綜合評分法,以競價文件規定的條件為依據。評委會對所有有效供應商從方案設計功能、造型藝術、材料及工藝和報價金額共4個方麵進行綜合評分,總分為100分。
附表 符合性評審表
說明:
(1)符合性審查有一項不合格視為符合性審查不通過。
(2)在結論欄中填寫“通過”或“不通過”,符合性審查由評委會以記名方式過半數的表決結果決定。
五、合同(協議)簽訂
成交單位收到成交通知後,3個工作日內聯係詢價單位辦理合同簽訂等手續。
第二章項目需求
一、 項目背景
為營造“到黃埔去”濃烈氛圍,提升政務大廳硬環境,著力優化我區營商環境,我中心將對黃埔區政務服務中心一樓室內和大門口升級改造。
二、 項目內容
改造內容主要為黃埔區政務服務中心一樓室內和大門口升級改造,一樓室內對地麵大理石、天花、牆麵進行升級改造,大門口對戶外地麵大理石改造,新增雨棚一處。
三、 答疑時間
組織現場踏勘及答疑地點在區政務服務中心一樓大門口集中,集中時間為8月12日上午9:00-10:00,各意向報價單位需準時參加。
四、 建設周期
在合同簽訂後30個自然日內完工,並經廣州開發區行政服務管理中心驗收小組驗收通過。
附件:報價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