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報價人須知
一、項目說明
1.項目單位:廣州市黃埔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
2.項目名稱:廣州市黃埔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2022年政務信息化項目管理、谘詢與分析服務項目。
3.項目地點:廣州市黃埔區香雪三路3號政務服務中心四樓C405室。
4.服務範圍:黃埔區、廣州開發區政務信息化項目。
5.服務期限:12個月
6.最高限價:人民幣30萬元。
7.承包方式:綜合單價包幹
二、報價人資格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能力提供采購標的服務,具有良好財務狀況和商業信譽,具備計算機軟件開發、係統服務或技術谘詢服務資格。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務技術能力,中標後不得分包、轉包。
(3)在“廣東政府采購智慧雲平台”注冊。
三、報價文件
(一)內容
1.報價人情況介紹;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加蓋公章);
3.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加蓋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加蓋公章);
5.報價書(加蓋公章);
6.報價人資格所要求的相關材料。
(二)報價要求
1.報價人應按“報價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寫;
2.要求服務商一次性報出不得更改的價格;
3.服務商應仔細閱讀詢價文件的所有內容,按照詢價文件的要求提供報價文件,並保證所提供的全部資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一經發現有虛假行為或惡意低價行為的,將取消其參加詢價或成交的資格,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報價單位的報價為在項目服務期內,完成詢價文件規定的工作內容的各項費用,應包括但不限於:人工、資料、管理、調研、谘詢、研討、利潤、稅金、政策性文件規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風險、責任等各項應有費用。詢價單位根據工作範圍自行測算報價。報價采用的幣種為人民幣。
(三)報價文件的封裝與遞交
1.報價文件的式樣和簽署
(1)報價文件應用文件袋密封好,在文件袋上寫明項目名稱以及報價單位名稱;
(2)報價人應準備報價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在每一份報價文件上要明確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樣;一旦正本和副本內容有差異,以正本為準;
(3)報價文件正本均須用不褪色墨水書寫或打印,由法定代表人或經過正式授權並對報價人有約束力的代表在正本上要求的地方簽字;
(4)報價文件副本,所有資料都可以用報價文件的正本複印而成;
(5)報價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麵均須由報價人加蓋報價人公章;
(6)報價文件的任何行間插字、塗改和增刪,必須由報價文件的簽字人用姓氏或首字母在旁邊簽字才有效;
(7)在詢價文件中已明示需蓋章及簽名之處,報價文件正本均須加蓋報價人公章,並經報價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名或蓋章;
(8)傳真和電傳的報價文件將被拒絕。
2.報價文件遞交
(1)報價文件由各參加報價的服務商代表在規定的詢價時間前遞交至詢價地點(郵寄無效)。逾期送達的將視為無效。
(2)報價起止時間:2022年6月21日至6月23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3)報價文件提交地址:廣州市黃埔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廣州市黃埔區香雪三路3號政務服務中心四樓C405室,郵政編碼:510530)。
(4)聯係人:龍韻芝,電話:82118259。
四、報價評審原則
(一)首先,采用一輪公開報價定標的方式,符合條件的價低者得。出現同等最低報價情況,同價者需重新報價。
(二)第二,與報價最低者在“廣東政府采購智慧雲平台”完成采購程序。
五、合同(協議)簽訂
成交單位收到成交通知後,3個工作日內聯係詢價單位辦理合同簽訂等手續。
第二章項目需求
一、項目背景
根據《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政務信息化項目管理辦法》(穗埔府辦〔2022〕6號)規定,我局是全區政務信息化主管部門,需負責全區信息化項目的立項審批、資金計劃管理、項目驗收和項目評估;負責指導協調區本級信息化項目的建設管理工作。需引入專業化管理服務協助我局統籌管理全區信息化項目建設工作。
二、項目建設目標
通過引入專業化管理服務,協助我局對政務信息化項目的立項、建設、驗收全過程進行監管,提供專業意見,保證項目建設質量,提高政府投資效益,有效推動“數字政府”改革建設工作。
三、項目需求分析
我局每年立項、審查、審批和驗收的信息化項目累計達50個以上,涉及財政資金較大;需具有相應專業技術水平的人員提供服務,具體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點:
(一)政務信息化項目立項建設方案分析工作;
(二)政務信息化項目立項建設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工作;
(三)協助我局審核政務信息化項目立項、變更材料;
(四)協助我局監督政務信息化項目實施進度;
(五)協助我局開展政務信息化項目驗收審核;
(六)協助我局開展政務信息化運維材料審核;
(七)協助我局開展政務信息化項目效能評估工作。
通過對我區政務信息化項目的專業管理、谘詢與分析服務,有效推動我區政務信息化項目建設科學化、規範化,提升項目建設管理效率,保障項目建設實施的合規性,使項目立項審核、建設管理、驗收工作做到:有序、公開、透明、客觀。
四、項目服務內容
(一)提供立項管理與谘詢服務,協助立項評審工作。
1.分析政務信息化項目的建設方案、研究項目建設必要性和可行性;
2.協助審查項目立項資料的完整性,確定是否達到立項評審的條件;
3.對於達到立項評審條件的項目,協助組織立項評審工作;
(二)提供項目實施過程管理服務,協助監督項目建設質量和進度管理,協助審核項目變更材料。
1.項目通過立項後,跟蹤指導督促項目業主單位序時推進項目,收集項目合同、采購文件等相關材料以做好備案工作。
2.協助督導項目業主單位落實業主單位責任製,定期收集項目實施進度,梳理全區政務信息化項目進展情況。
3.協助開展信息化建設開發類資金管理工作,跟進項目建設進度,收集資金分解計劃表,並做好相關資金分解台賬;
4.協助我局審查項目業主單位提交的變更申請材料是否齊全、規範等。
(三)提供驗收審核服務,協助開展項目效能評估工作。
1.協助審查項目驗收資料的完整性,確定是否達到驗收評審的條件;
2.對於達到驗收評審條件的項目,協助組織驗收評審工作;
3.協助我局對政務信息化項目開展效能評估工作,對照項目立項時設置的評估指標開展檢查評估,並將檢查評估結果反饋項目業主單位。
(四)提供信息化運維服務類項目審核服務。
1.協助審查項目申請運維的資料完整性,確定是否達到運維審核的條件;
2.協助我局收集運維服務類項目每年的項目方案、采購文件、項目合同、項目驗收報告等材料。
(五)協助開展其他需要專業支撐的信息化項目管理工作。
五、項目服務周期
自項目合同簽訂起服務一年。
六、項目服務人員要求
安排1名人員提供項目所需的專業服務。具體要求包括:
1.大學本科或以上學曆(相關工作經驗豐富者可放寬到專科學曆),計算機相關專業優先;
2.三年以上工作經驗;
3.具有項目管理PMP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