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報價人須知
一、項目說明
項目單位:廣州市黃埔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
項目名稱: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電水氣熱網聯合服務平台開發項目監理服務
項目地點:廣州市黃埔區香雪三路3號政務服務中心四樓C405室。
服務範圍: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電水氣熱網聯合服務平台開發項目全過程監理服務。
服務期限:10個月。
最高限價:人民幣8.87萬元。
承包方式:綜合單價包幹。
二、報價人資格要求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能力提供采購標的服務,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財務狀況。
(二)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或因違法經營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內參加政府采購活動但期限已屆滿的書麵聲明。
(三)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中標後不得分包、轉包。
(四)報價人必須具有有效的信息係統工程監理服務標準貫標證書(甲級)。
(五)在“廣東政府采購智慧雲平台”注冊。
三、報價文件
(一)內容
1.報價人情況介紹;
2.統一信用代碼證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加蓋公章);
3.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加蓋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加蓋公章);
5.報價書(加蓋公章);
6.報價人資格所要求的相關材料;
7.技術方案。
(二)報價要求
1.報價人應按“報價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寫;
2.要求服務商一次性報出不得更改的價格;
3.服務商應仔細閱讀詢價文件的所有內容,按照詢價文件的要求提供報價文件,並保證所提供的全部資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一經發現有虛假行為或惡意低價行為的,將取消其參加詢價或成交的資格,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報價單位的報價為在項目服務期內,完成詢價文件規定的工作內容的各項費用,應包括但不限於:人工、資料、管理、實施、利潤、稅金、政策性文件規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風險、責任等各項應有費用。詢價單位根據工作範圍自行測算報價。報價采用的幣種為人民幣。
(三)報價文件的封裝與遞交
1.報價文件的式樣和簽署
(1)報價文件應用文件袋密封好,在文件袋上寫明項目名稱以及報價單位名稱;
(2)報價人應準備報價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在每一份報價文件上要明確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樣;一旦正本和副本內容有差異,以正本為準;
(3)報價文件正本均須用不褪色墨水書寫或打印,由法定代表人或經過正式授權並對報價人有約束力的代表在正本上要求的地方簽字;
(4)報價文件副本,所有資料都可以用報價文件的正本複印而成;
(5)報價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麵均須由報價人加蓋報價人公章;
(6)報價文件的任何行間插字、塗改和增刪,必須由報價文件的簽字人用姓氏或首字母在旁邊簽字才有效;
(7)在詢價文件中已明示需蓋章及簽名之處,報價文件正本均須加蓋報價人公章,並經報價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名或蓋章;
(8)傳真和電傳的報價文件將被拒絕。
2.報價文件遞交
(1)報價文件由各參加報價的服務商代表在規定的詢價時間前提交至詢價地點(郵寄無效)。逾期送達的將視為無效。
(2)報價起止時間: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15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3)報價文件提交地址:廣州市黃埔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廣州市黃埔區香雪三路3號政務服務中心四樓C405室,郵政編碼:510530)。
(4)聯係人:唐嘉堯,電話:82117181。
四、報價評選原則
(一)采用一輪公開報價定標的方式,符合條件的價低者得。出現同等最低報價情況,同價者需重新報價。
(二)與報價最低者在“廣東政府采購智慧雲平台”完成采購程序。
五、合同(協議)簽訂
成交單位收到成交通知後,3個工作日內聯係詢價單位辦理合同簽訂等手續。
第二章 項目需求
一、項目建設內容
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電水氣熱網聯合服務平台開發項目建設金額158.97萬元,具體項目建設內容如下:
二、項目要求
(一)監理工作範圍
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電水氣熱網聯合服務平台開發項目提供全過程監理服務。
成交單位按照項目建設目標和要求,遵循國家、省、市、區信息係統項目建設監理的標準和規範,依據項目建設合同和用戶需求,采用先進、科學、合理的適合本項目特點的項目管理技巧和手段,對項目的各個層麵進行全方位的管理、控製和協調。
成交單位應根據本項目建設內容,協助詢價單位建立自項目啟動、項目執行、項目驗收等全過程的項目管理體係,分析本項目建設工程的任務和特點,在國家相關標準和規定指導下,按照“四控三管一協調”的原則,對本項目建設進行質量、進度、投資、安全的控製,參與項目信息管理和合同管理,組織協調。
全麵維護詢價單位委托的項目合法權益,為詢價單位提供技術、經濟、法律等方麵的谘詢意見,幫助詢價單位盡可能實現預定的合理建設目標。監理工作範圍包括但不限於:
按照國家標準,對應用軟件係統開發與集成進行監理,包括:審核軟件開發方各階段的開發文檔,控製開發進度,驗證開發內容與實際需求的一致性,控製開發方按標準進行開發。
(二)監理原則
1.按照項目建設合同要求,做好“四控三管一協調”的監理工作;
2.監理單位須執行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和製度,履行監理合同規定的義務和職責。
3.本項目有嚴格的保密要求。在整個監理服務實施過程中,監理單位各方應嚴格遵守有關保密規定或保密協議。
(二)監理範圍
監理過程要覆蓋係統以下各階段:
1.係統建設階段;
2.初驗階段;
3.試運行階段;
4.項目終驗階段。
三、監理職責
按照“四控製、三管理、一協調”的原則,確保項目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並實現項目建設的目標,本項目監理工作內容包括:
(一)項目組織及技術實施方案的把關
1.審核承建單位的總體實施方案;
2.審核項目建設過程中各種關鍵技術的構建落實;
3.審核承建單位的施工組織方案及項目實施計劃;
4.審核承建單位的質量保證計劃、質量控製體係;
5.審核承建單位的源代碼管理方案;
6.審核承建單位的測試方案;
7.審核承建單位的進度計劃和進度控製節點。
(二)工程質量控製
1.開發軟件部署階段性計劃的審核和確認;
2.對軟件的需求分析、概要設計、詳細設計進行完整性審查並對數據移植、係統測試聯調及係統驗收階段各階段進行把關;
3.對承建單位的開發質量進行記錄審核;
4.源代碼、應用程序及相關文檔的移交驗收等;
5.知識產權的控製。
6.審核確認承建單位的培訓計劃;
7.監督承建單位實施其培訓計劃,並征求用戶的反饋意見;
8.監督審查考核工作,評估培訓效果;
9.審核確認承建單位的培訓總結報告。
(三)項目進度控製
1.審核承建單位的進度分解計劃,確認分解計劃可以保證總體計劃目標;
2.對項目實施進度進行實時跟蹤,並要求承建單位對進度計劃進行動態調整,以確保項目的階段和總體進度目標的實現;
3.當項目建設目標偏離時,應及時指出,並提出對策建議,同時監督承建單位采取措施進行補救。
(四)投資控製
1.通過對工程實施過程的有效控製,確保投資效益在招標控製範圍內;
2.協助詢價單位做好項目支付預算的現金流量表,將付款進度與工程質量結合起來。
(五)合同管理
1.跟蹤檢查合同的執行情況,確保承建單位按時履約;
2.對合同工期的延誤和延期進行審核申報;
3.對合同變更、索賠等事宜進行審核並向詢價單位報告;
4.根據合同約定,審核承建單位提交的支付申請,協助報簽付款憑證。
(六)信息管理/工程文檔管理
1.做好合同批複等各類往來文件的批複和存檔;
2.做好項目協調會、技術專題會等各項會議紀要;
3.管理好實施期間的各類、各方技術文檔;
4.做好項目周報、月報;
5.做好監理意見和監理通知書存檔;
6.階段性項目總結。
四、監理要求
本項目監理單位應以第三方立場對軟件開發、係統測試、項目驗收、項目實施過程進行監督和把關,協助詢價單位圓滿完成本工程,協調詢價單位和承建單位的合作關係,確保監理工作的公正性、公平性、公開性。
(一)軟件開發階段的監理
1.審核確認承建單位實際到位的項目實施人員與承諾到位的工作人員的一致性;
2.對現場與異地開發人員的工作內容、進度進行審核、監督;
3.軟件開發、實施和培訓等實施階段的質量、進度監理評測和驗收。
(二)試運行階段的監理
1.監察係統的調試和試運行情況,記錄係統試運行數據;
2.對試運行期間係統進行檢測或測試,作出檢測或測試報告;
3.對試運行期間係統出現的質量問題進行記錄,並責成有關單位解決。解決問題後,進行二次監測。
(三)驗收階段的監理
1.協助詢價單位準備分階段驗收以及係統整體驗收的相關材料。
2.協助詢價單位完成第三方驗收測評。
3.協助詢價單位向相關部門申報並完成第三方信息安全等級測評及定級備案<二級>。
4.係統驗收完畢進入保修階段的審核與簽發移交證書。
5.出具最終驗收報告,督促整理軟件開發合同文件的技術檔案資料。
(四)項目文檔的移交
1.係統的設計方案、開發、實施、培訓文檔以及源代碼等全部文檔的移交:
2.項目文檔的整體移交。
(五)文檔管理及組織協調
監理單位負責整理記錄歸檔詢價單位與承建單位來往的文件、合同、協議及會議記錄、電話記錄等各種文檔。
五、對成交單位的要求
(一)對監理機構的管理架構要求
成交單位為本項目配置專職監理機構,對項目提供監理服務保證。監理機構必須實行總監理工程師負責製,對項目重大決策提出建議和意見。
(二)對成交單位的人員要求
本項目提供總監理工程師1名監理工程師2人,共計3人。
1.總監理工程師,總體負責本項目的監理工作和技術指導,對項目重大技術問題進行決策。依據監理相關工作規範,履行總監理工程師的職責。具有本科或以上學曆、高級職稱或資格、信息係統監理師資格證書。
2.監理工程師,負責具體項目監理工作的開展,對項目建設進度、質量、文檔等方麵執行監督管理。具有專科或以上學曆、信息係統監理師資格證書。
如須調整團隊成員,須書麵向詢價單位提出申請,說明申請理由,經詢價單位書麵同意方可調整團隊人員,調入人員的資曆和從業經驗不低於調出人員,否則視為違約行為,詢價單位有權終止服務合同。
六、考核要求
成交供應商及其監理工程師必須以獨立第三方的身份公平、客觀、專業的開展相關服務,接受詢價單位的管理、監督。詢價單位申請項目監理尾款撥付時,對成交供應商在本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實際工作表現進行評價,監理服務評分表作為項目監理尾款撥付的參考依據。
(一)監理服務評分表
建設單位:XXX
項目名稱:XXX
監理單位:XXX
監理工程師: XXX
注:評分標準內容根據區政府投資信息化項目管理辦法和工作要求適當調整。
(二)考評規則
1.自合同簽署之日起至項目服務結束,詢價單位將監理的考核評分及依據書麵告知監理單位,監理單位需在收到詢價單位的書麵告知書之日起3個工作日反饋意見,若監理單位對考核評分或依據有異議時,可向詢價單位提出申請重新評分或確認依據,並提供必要證據,詢價單位根據重新評分申請及其證據材料,征求其他有關成員意見後進行最終評定,逾期未反饋意見則視為無異議。
2.監理服務考評總分100分。考評檔次劃分標準:優(90—100分)、良(80—89分)、中(70—79)、可(60—69分)、差(0—59分)。
3.考評優,支付監理合同全額;考評良,支付監理合同金額的80%;考評中,支付監理合同金額的70%;考評可,支付監理合同金額的60%;考評差,不支付監理合同尾款。
七、付款方式
(一)在合同簽訂後10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金額的30%。
(二)項目完成最終驗收後的10個工作日內,詢價單位對成交單位服務質量情況進行考評,按考評檔次支付尾款,考評優支付合同全額的70%;考評良支付合同全額的60%;考評中支付合同全額的50%;考評可支付合同全額的40%;考評差不支付合同尾款。(以上金額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三)成交單位須在詢價單位辦理付款手續前5個工作日內,向詢價單位提供應收款項等額的發票。
廣州市黃埔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 廣州開發區行政審批局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