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報價人須知
一、項目說明
項目單位:廣州市黃埔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
項目名稱: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2021年審批服務大數據平台及陽光查應用拓展建設項目監理服務
項目地點:廣州市黃埔區香雪三路3號政務服務中心四樓C405室。
服務範圍: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2021年審批服務大數據平台及陽光查應用拓展建設項目全過程監理服務。
服務期限:4個月。
最高限價:人民幣7.08萬元。
承包方式:綜合單價包幹。
二、報價人資格要求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能力提供采購標的服務,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財務狀況。
(二)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或因違法經營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內參加政府采購活動但期限已屆滿的書麵聲明。
(三)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中標後不得分包、轉包。
(四)報價人必須具有有效的信息係統工程監理服務標準貫標證書(甲級)。
(五)在“廣東政府采購智慧雲平台”注冊。
三、報價文件
(一)內容
1.報價人情況介紹;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加蓋公章);
3.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加蓋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加蓋公章);
5.報價書(加蓋公章);
6.報價人資格所要求的相關材料;
7.技術方案。
(二)報價要求
1.報價人應按“報價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寫;
2.要求服務商一次性報出不得更改的價格;
3.服務商應仔細閱讀詢價文件的所有內容,按照詢價文件的要求提供報價文件,並保證所提供的全部資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一經發現有虛假行為或惡意低價行為的,將取消其參加詢價或成交的資格,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報價單位的報價為在項目服務期內,完成詢價文件規定的工作內容的各項費用,應包括但不限於:人工、資料、管理、實施、利潤、稅金、政策性文件規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風險、責任等各項應有費用。詢價單位根據工作範圍自行測算報價。報價采用的幣種為人民幣。
(三)報價文件的封裝與遞交
1.報價文件的式樣和簽署
(1)報價文件應用文件袋密封好,在文件袋上寫明項目名稱以及報價單位名稱;
(2)報價人應準備報價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在每一份報價文件上要明確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樣;一旦正本和副本內容有差異,以正本為準;
(3)報價文件正本均須用不褪色墨水書寫或打印,由法定代表人或經過正式授權並對報價人有約束力的代表在正本上要求的地方簽字;
(4)報價文件副本,所有資料都可以用報價文件的正本複印而成;
(5)報價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麵均須由報價人加蓋報價人公章;
(6)報價文件的任何行間插字、塗改和增刪,必須由報價文件的簽字人用姓氏或首字母在旁邊簽字才有效;
(7)在詢價文件中已明示需蓋章及簽名之處,報價文件正本均須加蓋報價人公章,並經報價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名或蓋章;
(8)傳真和電傳的報價文件將被拒絕。
2.報價文件遞交
(1)報價文件由各參加報價的服務商代表在規定的詢價時間前提交至詢價地點(郵寄無效)。逾期送達的將視為無效。
(2)報價起止時間: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15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3)報價文件提交地址:廣州市黃埔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廣州市黃埔區香雪三路3號政務服務中心四樓C405室,郵政編碼:510530)。
(4)聯係人:唐嘉堯,電話:82117181。
四、報價評選原則
(一)采用一輪公開報價定標的方式,符合條件的價低者得。出現同等最低報價情況,同價者需重新報價。
(二)與報價最低者在“廣東政府采購智慧雲平台”完成采購程序。
五、合同(協議)簽訂
成交單位收到成交通知後,3個工作日內聯係詢價單位辦理合同簽訂等手續。
第二章 項目需求
一、采購範圍
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2021年審批服務大數據平台及陽光查應用拓展建設項目監理服務。
從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所監理項目完成最終驗收止。
三、項目背景
為保障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2021年審批服務大數據平台及陽光查應用拓展建設項目按時、按質、按量完成,需要引入監理單位對建設項目進行管控,並對項目建設質量、文檔規範等提供監理服務。
監理單位必須依照有關標準和法律法規以及詢價單位的需求,本著科學、公正、嚴格、守信、守紀、守法的原則,以高度的責任心、豐富的項目管理和專業技術經驗,對項目實施全麵的、有重點的、精線條的監督管理,受詢價單位委托負責審核項目建設合同條款、控製工程進度和質量、進行成本核算,按期分段對工程驗收,保證工程按期、高質量地完成,最終提交詢價單位滿意的成果。
(一)投資目標。投資金額不超過合同規定金額。
(二)工期目標。確保項目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竣工驗收,並投入使用。
(三)質量目標。做好項目進度的控製工作,嚴格控製項目按照合同工期和建設實施方案要求進行實施,做好項目關鍵環節、裏程碑的監理工作,保證項目按期完成,順利通過驗收。
五、標準規範
(一)GB/T 2887 計算機場地通用規範
(二)GB/T 8567 計算機軟件文檔編製規範
(三)GB/T 9385 計算機軟件需求規格說明規範
(四)GB/T 9386 計算機軟件測試文檔編製規範
(五)GB/T 15532 計算機軟件測試規範
(六)GB/T 25000.51 軟件工程(軟件產品質量要與評價(SQuaRE) 商業現貨(COTS)軟件產品的質量要求和測試細則)
(七)GB/T 28035 軟件係統驗收規範
(八)GB/T 19668.1 信息技術服務(第1部分:總則)
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2021年審批服務大數據平台及陽光查應用拓展建設項目建設金額122.22萬元,具體項目建設內容如下:
(一)服務要求
監理單位應安排工作人員現場辦公,做好工程和項目進度和質量控製管理,協助詢價單位完成項目任務並提供管理和技術谘詢。監理單位應:
1.按照“守法、公平、公正、獨立”的原則,開展信息係統工程監理工作,維護詢價單位與承建單位的合法權益。
2.按照監理合同取得監理收入。
3.不得承包信息係統工程。
4.監理人員非因詢價單位要求或其他特殊情況,原則上不得隨意更換。
5.不得與被監理項目的承建單位存在隸屬關係和利益關係,不得作為其投資者或合夥經營者。
6.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害詢價單位和承建單位的知識產權。
7.在監理過程中因違犯國家法律、法規,造成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二)服務方式
1.以定期巡察監理為主。
2.監理工程師提供定期巡察監理服務。
3.總監負責製,負責整個工程的全部監理工作。
(三)項目整體設計,組織及實施方案的總體把關
1.審核和確認承建單位的實施人員組織和實施計劃安排。
2.審核和確認承建單位的質量保證計劃。
3.審核和確認承建單位的進度控製計劃。
(四)質量控製
1.應用係統開發的階段性計劃的審核和確認。
2.在對項目建設詳細了解的基礎上,協助項目承建單位和詢價單位,對各個分係統、子係統應用軟件的詳細需求分析、詳細設計、編碼測試、係統安裝調試、係統試運行等進行把關。
3.對項目承建單位的開發質量進行審核。
4.審查、監督、控製本項目係統軟件安裝的質量。
5.采取事前預防、事中控製、事後糾正的方式,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標準以及項目合同、設計方案、監理規劃等文件控製工程質量。
6.對采購的係統軟件的質量進行檢驗、測試和驗收審核並提供相應文檔。
7.根據工程的特點,製定工程的驗收標準,驗收方法。
8.審核確認承建單位的培訓計劃。
9.監督承建單位實施培訓計劃,並征求詢價單位的反饋意見。
10.審核確認承建單位的培訓總結報告。
(五)進度控製
1.審核承建單位的進度分解計劃,確認分解計劃可以保證總體計劃目標,監督檢查項目進度執行情況。
2.對項目實施進度進行實時跟蹤,並要求承建單位對進度計劃進行動態調整,以確保項目的階段和總體進度目標的實施。
3.當工期嚴重偏離計劃時,應及時指出,並提出對策建議,同時督促承建單位盡快采取措施。
4.采用先進的項目管理工具,控製項目施工進度。
(六)投資和變更控製
1.通過對項目實施方案的優化,確保投資控製在合理、性價比高的範圍內。
2.當發現資金使用嚴重偏離計劃時,應及時指出,並提出對策建議,同時督促承建單位盡快采取措施。
3.嚴格控製和審查工程變更,核算成本和變化量,報詢價單位審批。
4.對提出的所有變更要求進行審查,需做好充分論證;分析項目變更對項目所造成的影響;與所有相關各方就變更進行交流、溝通、協調及報審;做好變更內容的實施監理。
(七)合同管理
1.協助詢價單位簽訂合同。
2.跟蹤檢查合同的執行情況,確保承建單位按時履約。
3.對合同工期的延誤和延期進行解釋,協助詢價單位處理項目實施的每個過程出現的合同變更、違約、索賠、延期、分包、糾紛調解及仲裁等問題。
4.根據合同約定,對承建單位提交的付款申請,提出付款建議。
(八)項目信息管理
1.及時向詢價單位提交反映項目動態和監理工作情況的項目文檔。
2.建立全麵、準確反映項目各階段工程狀況數據、文檔,收集、管理項目各類文檔和資料。
3.督促、檢查承建單位及時完成各階段設備資料、工程技術資料的整理和歸檔工作。
4.轉發詢價單位發出的一切指示、通知和業務聯係單。
(九)項目文件管理
1.監理單位應負責以下文檔的編寫:
(1)項目建設監理周報。
(2)項目協調會、技術研討會等各類會議的紀要。
(3)階段性項目總結、階段性項目監理總結、各類監理通知。
2.監理單位應參與以下文檔的管理:
(1)項目實施期間各類技術文件。
(2)合同執行過程中的各類往來文件及存檔。
(十)項目安全管理
1.負責監督項目建設過程中所涉及的政府數據和資料的安全保護,保證不被非授權使用。
2.負責項目建設施工過程中安全控製,確保不出現安全事故。
(十一)知識產權管理
負責項目建設施工過程中所產生成果的知識產權保護,保證不被非授權使用。
(十二)項目會議製度
為保證項目工作的開展和實施協調,監理單位可組織必要的會議來保證:
1.項目協調會。
2.項目專題研討會。
3.項目階段及最終驗收會。
監理單位還應積極參加以下會議:
1.項目專家論證評審會。
2.項目階段工作總結會。
(十三)組織協調
1.監督各方履行職責,協調各方的工作關係。
2.建立暢通的溝通平台和溝通渠道,采取有效措施使項目信息在有關各方之間保持順暢流通,積極協調項目各方之間的關係,推動項目實施過程中問題的解決。
3.確立項目安全監督的工作目標。
(十四)測試的要求
協助詢價單位對第三方測評單位的測試方案進行確認和配合第三方測評工作。
八、對成交單位的要求
(一)對監理機構的管理架構要求
成交單位為本項目配置專職監理機構,對項目提供監理服務保證。監理機構必須實行總監理工程師負責製,對項目重大決策提出建議和意見。
(二)對成交單位的人員要求
本項目提供總監理工程師1名監理工程師2人,共計3人。
1.總監理工程師,總體負責本項目的監理工作和技術指導,對項目重大技術問題進行決策。依據監理相關工作規範,履行總監理工程師的職責。具有本科或以上學曆、高級職稱或資格、信息係統監理師資格證書。
2.監理工程師,負責具體項目監理工作的開展,對項目建設進度、質量、文檔等方麵執行監督管理。具有專科或以上學曆、信息係統監理師資格證書。
如須調整團隊成員,須書麵向詢價單位提出申請,說明申請理由,經詢價單位書麵同意方可調整團隊人員,調入人員的資曆和從業經驗不低於調出人員,否則視為違約行為,詢價單位有權終止服務合同。
九、考核要求
成交供應商及其監理工程師必須以獨立第三方的身份公平、客觀、專業的開展相關服務,接受詢價單位的管理、監督。詢價單位申請項目監理尾款撥付時,對成交供應商在本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實際工作表現進行評價,監理服務評分表作為項目監理尾款撥付的參考依據。
(一)監理服務評分表
建設單位:XXX
項目名稱:XXX
監理單位:XXX
監理工程師: XXX
注:評分標準內容根據區政府投資信息化項目管理辦法和工作要求適當調整。
(二)考評規則
1.自合同簽署之日起至項目服務結束,詢價單位將監理的考核評分及依據書麵告知監理單位,監理單位需在收到詢價單位的書麵告知書之日起3個工作日反饋意見,若監理單位對考核評分或依據有異議時,可向詢價單位提出申請重新評分或確認依據,並提供必要證據,詢價單位根據重新評分申請及其證據材料,征求其他有關成員意見後進行最終評定,逾期未反饋意見則視為無異議。
2.監理服務考評總分100分。考評檔次劃分標準:優(90—100分)、良(80—89分)、中(70—79)、可(60—69分)、差(0—59分)。
3.考評優,支付監理合同全額;考評良,支付監理合同金額的80%;考評中,支付監理合同金額的70%;考評可,支付監理合同金額的60%;考評差,不支付監理合同尾款。
(一)在合同簽訂後10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金額的30%。
(二)項目完成最終驗收後的10個工作日內,詢價單位對成交單位服務質量情況進行考評,按考評檔次支付尾款,考評優支付合同全額的70%;考評良支付合同全額的60%;考評中支付合同全額的50%;考評可支付合同全額的40%;考評差不支付合同尾款。(以上金額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三)成交單位須在詢價單位辦理付款手續前5個工作日內,向詢價單位提供應收款項等額的發票。
附件:報價文件.docx
廣州市黃埔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 廣州開發區行政審批局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