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政務公開工作第三方評估的相關要求,督促全區各單位全麵推動政務公開高質量發展,按照區政務公開工作部署,現由我局組織開展2021年至2022年政務公開第三方評估及調研服務采購。
一、項目名稱: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2021年至2022年政務公開第三方評估及調研服務項目
二、項目單位:廣州市黃埔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
三、項目地點: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
四、服務內容及目的
對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政府39個部門和17個街鎮在政務公開方麵的具體工作進行日常監測、專題培訓、評估考核及調研總結,挖掘各單位工作的亮點或不足,對測評考核中反映的問題進行整理和分析,對涉及政府信息公開的複議訴訟案件進行分析,提出相應的建議並形成專項報告,為全區各部門政務公開未來工作開展提供參考。
對照各參評單位評估結果,進行答疑解惑,幫助各參評單位嚴格落實政務公開的工作部署和有關文件要求,指導參評單位全麵推進政務公開。
五、服務要求
(一)能夠按照項目單位要求,獨立完成黃埔區政府門戶網站政務公開板塊各欄目和各單位政務公開場所的日常巡查調研工作,項目服務團隊須在任務通知下達的時限內響應到位(線上巡查須1小時內響應,現場巡查須2小時內到達指定地點),並在指定時間內完成巡查工作任務和出具巡查工作報告;
(二)按照項目單位要求,結合黃埔區廣州開發區政府機構職能完善政務公開工作績效評估指標體係進行跟蹤評估,全程參與具體監測考核工作,按照客觀中立原則,對全區政府機構政務公開工作作出評價,提出完善建議和意見;
(三)協助項目單位對政務公開涉法涉訴案件進行研討分析,協助完成黃埔區廣州開發區的政務公開季度小結、半年小結及年度工作報告;
(四)完成2021年度、2022年度(每年度各一次)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政務公開業務培訓工作;
(五)協助完成政策文件解讀的監督、審查、評價等相關工作;
(六)在2021年度、2022年度集中考核測評階段每周至少安排1-2名工作人員到我局辦公地點現場服務兩天;
(七)按照項目單位要求協助完成其他政務公開評估調研工作。
六、服務期限:18個月(以合同生效時間起算)
七、工作成果
(一)製定實施方案。將政務公開日常監測和年度評估的具體執行方式、具體抽檢內容安排細化形成實施方案。
(二)提供初步得分。根據評估數據,測算各單位政務公開年度評估考核的初步得分。
(三)形成報告清單。根據監測評估情況,彙總單位問題,在分析梳理的基礎上,形成全區和各單位的問題書麵清單與評估調研報告。
(四)具體時限: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1年度評估考核工作,2022年2月底前提交2021年度評估調研報告;按照項目采購單位要求進行日常監測、檢查和調研,每季度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出具上一季度監測調研工作情況小結;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2年度評估考核工作,2023年2月底前提交2022年度評估調研報告和2023年第一季度政務公開日常監測調研工作情況小結。(如有調整,按照項目采購單位要求執行)
八、采購預算金額(人民幣):180000元
九、承包方式:綜合總價包幹
十、報價人資格條件
報價人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並具備以下條件:
(一)供應商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供法人證書或者營業執照複印件);
(二)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係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科研和服務技術能力,中標後不得分包、轉包;
(四)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製度,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五)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六)服務團隊要求:提供服務的項目團隊人數至少5人,且項目負責人、主要經辦人具有政府服務相關經驗和評估調研能力;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十一、報價
(一)報價要求
1.報價人應向廣州市黃埔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政策法規處報名,並按“報價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報價文件;
2.報價人一次性報出不得更改的總報價,並提供明細構成及有關依據;
3.報價單位應仔細閱讀詢價文件的所有內容,報價人按照詢價文件的要求提供報價文件,並保證所提供的全部資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一經發現有虛假行為或惡意低價行為的,將取消其參加詢價或成交資格,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本項目最高限價為人民幣180000元,報價單位的報價為服務期限內,完成詢價文件服務內容的全部費用(含稅費、誤餐費、交通費、查詢費等全部服務費用)。報價采用的幣種為人民幣。
(二)報價文件的封裝與遞交
1.報價文件的式樣和簽署
(1)報價文件應用文件袋密封好,在文件袋上寫明項目名稱以及報價單位名稱,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2)報價文件須用不褪色墨水書寫或打印,在詢價文件中已明示需蓋章及簽名之處,報價文件須加蓋報價單位公章,並經報價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名及蓋章;
(3)報價文件的封麵均須由報價單位加蓋公章;
(4)報價文件的任何行間插字、塗改和增刪,必須由報價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在旁邊簽字才有效;
(5)傳真和電傳的報價文件將被拒絕。
2.報價文件遞交
(1)報價文件由報價單位代表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至項目業主單位(郵寄送達的應在報價文件遞交起止時間內送達,郵寄送達必須在快遞封麵上注明項目名稱),逾期送達的將視為無效;
(2)報價文件遞交起止時間(5個工作日):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0月19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3)報價文件提交地址:黃埔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政策法規處(廣州市黃埔區香雪三路3號525室,郵政編碼:510530);
(4)聯係人:羅先生,電話:020-82484956。
十二、報價、定標原則
采用一輪公開報價定標的方式,按綜合評分原則評選,總分為100分。按總得分由高至低排出中標候選人的名次順序,得分最高的單位中標。(評委會將對各投標單位進行背景調查,對資質不合格和信譽差的投標單位實行一票否決,不納入中標考量。綜合評分相同時,以報價低的優先;綜合評分與報價均相同時,由評委會綜合考慮擇優選出中標單位)。
六、合同(協議)簽訂
中標單位收到中標通知後,3個工作日內聯係采購方辦理合同簽訂等後續事宜。
廣州市黃埔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 廣州開發區行政審批局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