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報價人須知
一、 項目說明
項目單位:廣州市黃埔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
項目名稱:廣州市黃埔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2021年區政府投資信息化項目管理辦法及相關配套文件編製項目。
項目地點:廣州市黃埔區香雪三路3號政務服務中心四樓C405室。
服務範圍:黃埔區、廣州開發區政府投資信息化項目管理辦法及相關配套文件編製。
服務期限:3個月。
最高限價:人民幣10萬元。
承包方式:綜合單價包幹。
二、 報價人資格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能力提供采購標的服務,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財務狀況。
(2)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或因違法經營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內參加政府采購活動但期限已屆滿的書麵聲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務技術能力。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中標後不得分包、轉包。
(5)在“廣東政府采購智慧雲平台”注冊。
三、 報價文件
(一)內容
1.報價人情況介紹;
2.統一信用代碼證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加蓋公章);
3.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加蓋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加蓋公章);
5.報價書(加蓋公章);
6.報價人資格所要求的相關材料。
(二) 報價要求
1.報價人應按“報價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寫;
2.要求服務商一次性報出不得更改的價格;
3.服務商應仔細閱讀詢價文件的所有內容,按照詢價文件的要求提供報價文件,並保證所提供的全部資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一經發現有虛假行為或惡意低價行為的,將取消其參加詢價或成交的資格,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報價單位的報價為在項目服務期內,完成詢價文件規定的工作內容的各項費用,應包括但不限於:人工、資料、管理、調研、谘詢、研討、利潤、稅金、政策性文件規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風險、責任等各項應有費用。詢價單位根據工作範圍自行測算報價。報價采用的幣種為人民幣。
(三) 報價文件的封裝與遞交
1.報價文件的式樣和簽署
(1)報價文件應用文件袋密封好,在文件袋上寫明項目名稱以及報價單位名稱;
(2)報價人應準備報價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在每一份報價文件上要明確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樣;一旦正本和副本內容有差異,以正本為準;
(3)報價文件正本均須用不褪色墨水書寫或打印,由法定代表人或經過正式授權並對報價人有約束力的代表在正本上要求的地方簽字;
(4)報價文件副本,所有資料都可以用報價文件的正本複印而成;
(5)報價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麵均須由報價人加蓋報價人公章;
(6)報價文件的任何行間插字、塗改和增刪,必須由報價文件的簽字人用姓氏或首字母在旁邊簽字才有效;
(7)在詢價文件中已明示需蓋章及簽名之處,報價文件正本均須加蓋報價人公章,並經報價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名或蓋章;
(8)傳真和電傳的報價文件將被拒絕。
2.報價文件遞交
(1)報價文件由各參加報價的服務商代表在規定的詢價時間前提交至詢價地點(郵寄無效)。逾期送達的將視為無效。
(2)報價起止時間:2021年6月30日至2021年7月2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3)報價文件提交地址:廣州市黃埔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廣州市黃埔區香雪三路3號政務服務中心四樓C405室,郵政編碼:510530)。
(4)聯係人:龍韻芝,電話:82118259。
四、 報價評選原則
(一)首先,采用一輪公開報價定標的方式,符合條件的價低者得。出現同等最低報價情況,同價者需重新報價。
(二)第二,與報價最低者在“廣東政府采購智慧雲平台”完成采購程序。
五、 合同(協議)簽訂
成交單位收到成交通知後,3個工作日內聯係詢價單位辦理合同簽訂等手續。
第二章 項目需求
一、 項目背景
《黃埔區廣州開發區政府投資信息化項目管理辦法》(穗埔府辦〔2018〕46號)有效期到2021年8月,為全麵加強黃埔區、廣州開發區政府投資信息化項目建設的規範化、標準化管理,我局需重新編製印發我區政府投資信息化項目管理辦法及相關配套文件,重點保障我局各重點係統的建設,加快我區數字政府建設。
二、 項目服務內容
根據國家、廣東省、廣州市“數字政府”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結合廣州市黃埔區實際要求,編製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政府投資信息化項目管理辦法及相關配套文件,包括但不限於:
(一)編製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政府投資信息化項目管理辦法,著重於規範我區政府投資信息化項目建設管理,推動信息化係統跨部門跨層級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強化係統應用績效考核。信息化項目建設管理應當堅持統籌規劃、共建共享、業務協同、安全可靠的原則,充分發揮信息化建設規劃的統籌作用。
(二)“三”細則包括《立項審批細則》、《驗收管理細則》、《項目驗收後效能評估管理細則》。
(三)“兩”指南包括《(建設開發類)方案編製指南》、《(運行維護類)方案編製指南》。
(四)編製其他關於我區政府投資信息化建設管理的文件。
三、 項目要求
(一)充分結合我區信息化現狀,進行全麵調研,了解區各單位重點工作方向,確保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政府投資信息化項目管理辦法及相關配套文件能充分對接區裏各單位重點工作部署,符合我區發展實際。同時應對《黃埔區廣州開發區政府投資信息化項目管理辦法》(穗埔府辦〔2018〕46號)進行梳理、總結,了解相關工作落實情況,找準差距,補齊短板,承前啟後,與本次編製工作充分銜接。
(二)本著為政府節約投資成本的原則,科學、客觀、公正地開展服務工作;同時按采購人的要求,按時按質提供相關服務及文件報告,對服務內容和文件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並負有保密責任。
四、項目服務人員要求
本項目應安排專家顧問團隊和編製團隊,根據項目需要,按照我局規定的地點提供專業技術服務。具體如下:
(一)專家顧問團隊
需至少安排行業內的全國知名專家1名,組織總體編製成果的最終決策工作,要求具有高級工程師職稱。
需至少安排行業內高級專家(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1名,主要負責管理辦法編製過程中的谘詢顧問工作。
(二)編製團隊
需至少安排項目經理1名,主導項目管理,監督項目計劃,評估項目潛在風險,組織進行相關報告、文檔的編製,製訂工作的計劃和方案,並帶領具體項目團隊分小組開展谘詢工作,對項目的主要交付成果質量負責。
需至少安排編製組團隊成員1名,負責現狀調研分析、需求分析、方案編寫等。
五、項目周期
2021年7月底前完成《管理辦法》(印發稿)。
2021年9月底前完成相關配套文件(含“三”細則、“兩”指南等)的編製。
驗收階段:項目完成後1周內完成,共計5個工作日。
售後服務階段:在項目正式驗收通過後一年內免費提供技術谘詢服務。
根據以上時間安排,本項目服務周期預計為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