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完善我區政務公開工作製度,加強我區村(居)務公開相關工作,區政務公開辦根據《廣東省村務公開條例》、《廣東省民政廳廣東省委組織部關於加強全省農村(社區)黨務村(居)務公開欄規範化建設工作的通知》(粵民發〔2014〕191號)、《廣東省村務公開協調小組辦公室關於開展村(居)務公開“五化”創建活動的通知》(粵村辦發〔2016〕11號)、《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州市全麵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穗府辦函〔2020〕53號)、《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全麵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工作實施方案》(穗埔府辦函〔2020〕6號)等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現製定有關公開工作的協同發展工作指引,具體如下:
一、公開內容
政務公開與村(居)務公開協同發展工作的內容包括《廣東省村務公開條例》、《廣東省民政廳廣東省委組織部關於加強全省農村(社區)黨務村(居)務公開欄規範化建設工作的通知》、《廣東省村務公開協調小組辦公室關於開展村(居)務公開“五化”創建活動的通知》以及各村(居)現有製度上製定相關要求公開內容,以及國家、省、市、區政務公開工作中涉及村(居)務公開有關工作的要求內容。
二、公開時間
政務公開與村(居)務公開協同發展工作的信息發布時間節點應與《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廣東省村務公開條例》、《廣東省民政廳廣東省委組織部關於加強全省農村(社區)黨務村(居)務公開欄規範化建設工作的通知》、《廣東省村務公開協調小組辦公室關於開展村(居)務公開“五化”創建活動的通知》以及各村(居)現有公開製度上規定要求一致。
三、公開形式
政務公開與村(居)務公開協同發展工作應以區門戶網站中各街鎮的信息公開目錄為依托,根據村(居)務公開的有關規定,在現有線下渠道公開欄目的發布基礎上,同步在網上進行相關內容公開,各街鎮要做好在自身網站信息公開目錄中村(居)務公開的發布規範工作,確保相同事項的公開內容線上線下對應一致。
四、監督與管理
區民政局牽頭貫徹實施《廣東省村務公開條例》,加強全區村(居)務公開的指導,結合《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全麵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工作實施方案》中有關要求,逐漸形成常態的協同公開機製,並強化我區村(居)務公開的有關情況考核。區政務公開辦將按照有關要求推動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向農村和社區延伸,並根據我區政務公開工作考核方案中的有關要求進行評價,完成情況將作為機關績效考核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