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政務公開工作第三方評估的相關要求,做好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政務公開工作,擬購買政務公開第三方評估服務。
一、項目說明
項目單位:廣州市黃埔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
項目名稱: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政務公開評估服務
項目地點:廣州市黃埔區香雪三路3號
服務範圍: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政府部門政務公開評估及調研
服務期限:12個月
最高限價:人民幣12萬元
承包方式:綜合總價包幹
二、報價人資格要求
報價人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並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能力提供采購標的服務,具有良好財務狀況和商業信譽;
(二)具有獨立完成考核評估能力,不得分包、轉包;
(三)出具三年內沒有重大違規記錄的書麵聲明;
(四)項目團隊人數至少5人,且有政務公開服務經驗。
三、服務需求
(一)結合黃埔區廣州開發區政府部門職能完善政務公開工作績效評估指標體係並跟蹤評估,全程參與具體考核工作,按照客觀中立原則,對全區政府部門作出評價;
(二)根據上級單位政務公開相關工作要求,協助跟進我局對黃埔區廣州開發區的政務公開承辦工作;
(三)籌辦黃埔區廣州開發區政務公開業務培訓工作;
(四)就我區各政府部門政務公開工作情況提出完善建議和意見;
(五)在考核測評階段每周至少安排1-2名工作人員到我局辦公地點現場服務一天。
四、報價文件
(一)內容
1.報價人情況介紹(加蓋公章);
2.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加蓋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加蓋公章);
4.報價書(加蓋公章);
5.對照綜合評分表遞交材料(加蓋騎縫章)。
(二)報價要求
1.報價人應按“報價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寫;
2.報價人一次性報出不得更改的價格;
3.報價單位應仔細閱讀詢價文件的所有內容,報價人按照詢價文件的要求提供報價文件,並保證所提供的全部資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一經發現有虛假行為或惡意低價行為的,將取消其參加詢價或成交資格,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本項目最高限價為人民幣12萬元,報價單位的報價為服務期限內,完成詢價文件服務內容的全部費用。報價采用的幣種為人民幣。
(三)報價文件的封裝與遞交
1.報價文件的式樣和簽署
(1)報價文件應用文件袋密封好,在文件袋上寫明項目名稱以及報價單位名稱;
(2)報價文件須用不褪色墨水書寫或打印,在詢價文件中已明示需蓋章及簽名之處,報價文件須加蓋報價單位公章,並經報價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名及蓋章;
(3)報價文件的封麵均須由報價單位加蓋公章;
(4)報價文件的任何行間插字、塗改和增刪,必須由報價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在旁邊簽字才有效;
(5)傳真和電傳的報價文件將被拒絕。
2.報價文件遞交
(1)報價文件由報價單位代表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至詢價地點(郵寄送達的應在報價起止時間內送達到詢價地點)。逾期送達的將視為無效;
(2)報價起止時間:2020年8月5日至2020年8月18日,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3)報價文件提交地址:黃埔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廣州市黃埔區香雪三路3號525室,郵政編碼:510530);
(4)聯係人:曹彤,電話:020-82484956。
五、報價、定標原則
采用一輪公開報價定標的方式,按綜合評分原則評選,總分為100分。按總得分由高至低排出中標候選人的名次順序,得分最高的單位中標。(綜合評分相同時,以報價低的優先;綜合評分與報價均相同時,由評委會綜合考慮擇優選出中標單位)。
六、合同(協議)簽訂
成交單位收到成交通知後,3個工作日內聯係采購方辦理合同簽訂等後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