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報價人須知
一、項目說明
1.項目單位:黃埔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
2.項目名稱: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政務服務事項數源供需
對接服務項目
3.項目地點:廣州市黃埔區開發區香雪三路3號406室
4.服務期限:6個月
5.最高限價:人民幣41.74萬元
6.承包方式:綜合總價包幹
7.交付地點:用戶單位指定地點
8.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報價
二、報價人資格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營業執照,獨立法人資格。若報價人為法人的分支機構,還須同時提供:具有法人資格的總公司的營業執照複印件,總公司取得的相關資質證書和案例對分支機構有效,但法律法規或者行業另有規定的除外。
(2)參與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時不存在被有關部門禁止參與政府采購活動且在有效期內的情況;
(3)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包括:
l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l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製度;
l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l 參加此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l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報價文件
(一)內容
1.報價人情況介紹。
2.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3.法人授權委托證明書(如法人參與詢價可不出具)。
4.報價書:
(1)實施方案以及相關要求說明
(2)報價表
(3)詢價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詳見第三章)
(二)報價要求
1.報價人應按“報價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寫。
2.要求服務商一次性報出不得更改的價格。
3.服務商應仔細閱讀詢價文件的所有內容,按照詢價文件的要求提供報價文件,並保證所提供的全部資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一經發現有虛假行為的,將取消其參加詢價或成交資格,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報價單位的報價為在項目服務期內,完成詢價文件規定的工作內容的各項費用,應包括但不限於:人工、材料、機械、設備、管理、臨時設施、利潤、稅金、政策性文件規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風險、責任等各項應有費用。詢價單位根據工作範圍自行測算報價。報價采用的幣種為人民幣。
(三)報價文件的封裝與遞交
1.報價文件的式樣和簽署
(1)報價人應準備報價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在每一份報價文件上要明確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樣;一旦正本和副本內容有差異,以正本為準。
(2)報價文件正本均須用不褪色墨水書寫或打印,由法定代表人或經過正式授權並對報價人有約束力的代表在正本上要求的地方簽字。
(3)報價文件副本,所有資料都可以用報價文件的正本複印而成。
(4)報價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麵均須由報價人加蓋報價人公章。
(5)報價文件的任何行間插字、塗改和增刪,必須由報價文件的簽字人用姓氏或首字母在旁邊簽字才有效。
(6)在詢價文件中已明示需蓋章及簽名之處,報價文件正本均須加蓋報價人公章,並經報價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名或蓋章。
(7)傳真和電傳的報價文件將被拒絕。
2.報價文件遞交
(1)報價文件由各參加報價的服務商代表在規定的詢價時間前遞交至詢價地點(郵寄無效)。逾期送達的將視為無效。
(2)報價起止時間:2020年5月6日至5月8日,星期三至星期五8:30-12:00、13:30-17:00)。
(3)報價文件提交地址:黃埔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廣州市黃埔區香雪三路3號406室,郵政編碼:510530)。
(4)聯係人:鍾漫樺,電話:020-8211876。
四、報價、定標原則
本項目采用綜合評估法,總分共50分。選取綜合評分最高單位為推薦承包單位。
五、合同(協議)簽訂
成交單位收到成交通知後,5個工作日內聯係采購方辦理合同簽訂等手續。
第二章 服務內容
一、項目背景
為打造優質高效的服務型政府,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不斷強化數據資源在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務中的應用,“用數據說話”已經成為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領導的共識和工作習慣,如何獲取“鮮活”的數據,如何確保數據的量與質,是發展電子政務亟需破解的難題。黃埔區2018年6月印發《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數字政府”新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以下簡稱《計劃》)圍繞當前及今後一段時期區內各項重點工作的部署,打造以提升服務水平為導向,以信息資源共享利用為核心,以政務信息係統互聯互通為抓手的一體化政務服務管理信息化體係。管理上明確在廣州市黃埔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加掛“數字政府”建設管理辦公室牌子,統籌推進“數字政府”建設工作。製定“數字政府”信息資源目錄清單,組織製定政府信息資源管理有關規範標準,製定協同共享關鍵指標,形成跨部門條塊融合的工作聯動機製。建設對接省、市的一體化政務信息資源管理共享平台,推進各部門政務信息係統互聯互通、數據共享,打破信息孤島,實現政務信息處理流程整合優化,提高辦事效率。技術上構建了自下而上涵蓋“基礎設施層、數據層、技術支撐層、政務應用層、業務服務層”等五個層級的總體技術架構模型。同時,伴隨著信息技術突飛猛進的發展,政府的服務對象發生了深刻的變化,市民年齡、結構和素質的變化,以及對於政府服務內容、服務形式、頻度、服務質量以及個性化等的要求,驅使區政府進一步加強“互聯網+政務服務”。作為行政管理體製改革、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積極開展政務服務事項數源供需對接工作,進一步促進信息資源有效整合和開放共享,打造主題式審批“高速公路”、“不見麵審批”等新模式,提升各部門網上政務服務水平。
二、項目目標
為加快推進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和企業群眾辦事“隻進一扇門”、“最多跑一次”,根據國家、省、市、區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互聯網+政務服務”、政務信息資源共享開放、數據治理等重要工作部署,按照“一數一源、多源校核、動態更新”的原則,建立全區政務服務事項數源供需對接管理體係。通過厘清數據需求、落實數源責任,為後續提升事項材料數據的量與質、實現部門間更廣範圍和更深層次的政務信息資源共享、提升行政決策水平、方便企業群眾辦事奠定基礎。
三、服務範圍
本項目梳理範圍為與政務數據調研相關的部門及下屬事業單位,依據部門權責清單,重點以五大基礎庫、政務服務事項開展數源供需確認。
四、服務內容
(一)通過調研廣東省政務服務事項管理係統,預計梳理1500項政務服務事項信息,形成《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政務服務事項目錄清單》。
(二)編製《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政務服務事項數源供需對接培訓手冊》,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政務服務事項數據梳理工作培訓。如全區培訓會、上門輔導、線上答疑等方式。
(三)製定《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政務服務事項數源供需對接調研方案》,針對性開展實地調研工作,指導業務部門完成《政務數據需求清單》與《政務數據提供責任清單》填報,完善政務數據資源目錄清單,編製政務數據需求目錄清單:
1、按照“一事項一梳理”的要求,定位部門辦事事項(細化到子項);
2、明確辦事材料,梳理材料涉及的140個區級係統中的數據項;
3、理清數據共享需求和業務應用需求,明確數源部門,形成《政務數據需求清單》與《政務數據提供責任清單》;
4、根據《政務數據需求清單》和《政務數據提供責任清單》:
(1)編製形成本期《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政務數據資源目錄清單》、本期《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政務數據共享目錄清單》、《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政務數據共享負麵清單》。
(2)梳理基礎數據資源供需關係,編製五大基礎庫政務數據資源目錄清單:根據《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政務數據需求目錄清單》為基礎,以全區人口、法人單位、空間地理、信用信息、電子證照五大數據庫為主題分類政務數據,摸清數據對應的業務係統,確認五大數據庫的數據資源來源,編製形成《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五大基礎庫政務數據資源目錄清單》,為政務數據資源進一步應用提供良好的基礎,提高信息資源整合分析成果對政府決策的支撐力度。
(3)建立企業全生命周期主題數據資源目錄清單:一是圍繞企業從開辦企業、獲取信貸、獲取施工許可證、注銷企業不同階段中,梳理企業在整個生命周期內涉及到的事項,梳理事項辦理輸入輸出數據。二是調研事項辦理所涉及的重點企業、部門的數據需求、業務係統使用情況,通過調研事項所涉係統,梳理相關政務數據,編製需求目錄,與部門核實確認。三是對標先進地區相關企業主題目錄的編製,對目錄進一步補充完善。整合以上成果,編製形成《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企業全生命周期主題數據資源目錄清單》。
五、項目服務周期
服務周期:6個月,服務起始時間以合同約定為準。
六、現場服務響應
(1)接到用戶方呼叫後,要及時派相關認證工程師做現場服務(如現場調研、上門輔導、業務培訓等),現場服務次數和時間不限。
(2)響應時間:1個小時內到達現場。
第三章 項目評審
一、評審方法
本次評審采用綜合評分法,即滿分50,其中供應商資質要求部分占40%,供應商報價部分占10%,評標委員會按整體得分情況確認中標候選人,權重分配如下表所示:
評審權重分配表
二、評分標準
評分標準部分主要由供應商資質要求、供應商報價構成,體現項目對投標供應商各方麵資質的審核和考察,確保項目優質、高效完成。
供應商資格要求評分標準表
供應商報價評分標準表
三、總分計算
每個供應商的綜合總得分由以下三部分組成:
(1)供應商資格要求評分:全體評委的供應商資格要求評分(各供應商資格要求細項評分總和)總和,取其算術平均值;
(2)價格得分:價格評審的客觀計算得分;
(3)綜合總得分=供應商資格要求得分+價格得分
按總得分由高至低排出中標候選人的名次順序(綜合評分相等時,以報價低的優先;報價也相等的,以技術得分高的優先來確定成交候選人順序),各評委對計分表校核無誤後全體評委在綜合總得分計算表上簽名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