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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職能

發布時間:2023-03-21    來源:本網

  一、主要職責

  (一)負責組織起草全區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政務服務和政務信息化管理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並組織實施政務服務和政務信息化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等。

  (二)負責推進全區審批服務便民化相關工作。參與全區行政審批製度改革,組織開展全區審批服務優化工作,負責全區審批服務的協調管理和考核監督。負責全區公共服務事項目錄管理和依申請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工作。

  (三)負責統籌管理區政務服務大廳工作,協調各進駐部門之間、辦事窗口與進駐部門之間的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各街鎮政務服務工作。牽頭負責全區廣州12345政府服務熱線建設管理工作。

  (四)負責全區政務信息化建設和管理工作。統籌推進“數字政府”建設。負責對政務信息化項目建設實施集約化管理,統籌協調全區各部門業務應用係統建設,負責區財政投資政務信息化項目立項審批、資金管理、績效評估和運維審查。負責電子政務基礎設施、公共平台建設管理。指導各部門、各街鎮政務信息化工作,負責區政府門戶網站建設管理。

  (五)負責區政府、管委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指導、協調、推進全區政務公開工作。

  (六)負責推進全區政務服務和電子政務標準化工作。

  (七)組織協調推進政務數據資源共享和開放工作,統籌政務數據資源的采集、分類、管理、分析和應用工作。

  (八)統籌全區電子政務基礎設施、信息係統、數據資源等安全保障工作,監督管理區級信息係統和數據庫安全工作。

  (九)負責全區公共資源交易管理相關工作。負責統籌全區網上中介服務超市的管理工作。

  (十)開展部分領域相對集中行政許可工作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負責優化企業投資建設項目從立項審批到竣工驗收的審批流程,聯絡、協調重大項目聯審,協調與有關部門的業務銜接。

  (十一)負責組織實施、統籌推進全區重點企業投資建設項目的訂製式審批服務工作,指導、協調、推進、監督、考核重點企業投資建設項目代辦服務工作。宣傳推介區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政務服務環境和投資環境,協助區政府、管委會有關部門、行業組織以及國內外相關機構進行業務交流。

  (十二)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本部門職責的範圍內承擔相應的安全生產監管職責。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和上級相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依據法律、法規及黃埔區政府、廣州開發區管委會的授權,本部門職責履行範圍涵蓋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全域。

  二、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本部門日常事務,承擔各類會議及其他重要活動的籌備和組織工作。督促檢查工作部署、決定事項、領導批辦交辦事項等的落實情況。組織起草文件文稿、領導講話、工作報告,承擔編發工作信息、審核發布公文、局政務公開等任務。負責機要保密、印章管理、檔案管理、後勤服務和接待等行政管理工作。負責黨務、廉政、人事管理、機構編製、信息報送與宣傳、財務、計生、安全生產、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組織扶貧工作。負責推進工青婦的相關工作。負責推進統籌辦理人大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工作等。

  (二)經濟審批處。負責部分領域企業投資建設項目立項、招標、市政、綠化類等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的辦理;負責立項、招標、市政、綠化類事項審批過程相關的信訪、投訴的處理;負責其他依程序劃轉實行集中審批的經濟類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的辦理。負責全區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工作,組織製定公共資源交易的政策、法規、措施。組織擬訂並協調實施全區公共資源交易工作計劃。統籌協調公共資源交易綜合評標專家庫建設、管理工作。推行公共資源交易綜合監管和機製創新。負責統籌推進全區網上中介服務超市建設工作,負責區級網上中介服務超市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工作。

  (三)規劃審批處。負責部分領域企業投資建設項目的用地規劃、工程規劃、人防類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的辦理。負責用地規劃、工程規劃、人防類事項審批過程相關信訪、投訴的處理。負責其他依程序劃轉實行集中審批的國土規劃類等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的辦理。負責指導規劃領域的技術審查和技術谘詢服務。

  (四)建設審批處。負責部分領域企業投資建設項目建設、環保、水務類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的谘詢和辦理。負責建設、環保、水務類事項審批過程相關信訪、投訴的處理。負責其他依程序劃轉實行集中審批的建設、環保、水務類等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的辦理。負責指導建設、環保、水務類行政審批的技術審查和技術谘詢服務。

  (五)政策法規處(政務公開處)。負責組織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業務相關政策、法製理論的調查研究。負責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業務相關重大、疑難、複雜案件分析研究以及有關法律事務的指導和監督。負責政策法規的谘詢、宣傳、培訓工作。承擔本部門重大行政決策、規範性文本以及合同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因本部門行政行為引發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行政補償、仲裁等法律事務。負責區政府、管委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考核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依法協調區相關單位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獲取區政府、管委會政府信息的申請。組織編製區本級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負責區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六)政務服務監督管理處(政府服務熱線管理處)。參與深化行政審批製度改革,統籌全區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協調區級各部門、各街鎮創新服務方式、優化審批服務。組織擬訂政務服務發展規劃、年度計劃、管理製度、服務標準和規範。統籌推進全區政務服務體係建設,指導、協調和監督區政務服務工作。負責政務服務事項目錄管理和標準化工作。負責區級並指導各部門、各街鎮開展政務服務事項(含公共服務事項)審核、管理和調整工作。負責區政務服務大廳的統籌管理、協調等工作。負責全區政務服務質量的評估考核、投訴受理和組織查處等工作。組織、協調、督辦全區重點項目代辦服務工作。負責宣傳推介區政務環境和投資環境,協助區政府有關部門、行業組織與國內外相關機構進行業務交流。負責統籌區級廣州12345政府服務熱線的管理工作。監督實施政府服務熱線相關工作規範、服務標準、規章製度。負責協調跨部門、跨層級的廣州12345政府服務熱線工作事項,建立全區熱線疑難工單協調督辦機製。指導協調各部門、各街鎮承辦廣州12345政府服務熱線工作。組織開展廣州12345政府服務熱線外包服務工作。負責廣州12345政府服務熱線工作的宣傳和信息發布。

  (七)信息化項目管理處。負責統籌管理全區政務信息化工作。負責組織擬訂政務信息化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起草區政務信息化相關規範性文件。負責區財政資金建設政務信息化(含“數字政府”改革建設)項目年度資金計劃編製,以及項目立項審批、管理、驗收和績效考核。負責全區政務信息化、“數字政府”改革建設的教育培訓和對外交流合作工作。組織開展電子政務標準體係建設和相關標準規範製定工作。統籌協調區級部門業務應用係統建設,指導各街鎮政務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全區政務信息化應用管理,組織推進區政務信息化應用重點工程,組織實施試點示範項目。組織開展全區電子政務公共平台建設管理。負責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負責新技術在政務信息化工作中的應用。

  (八)政務數據和安全管理處。負責全區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發展的統籌規劃、指導管理、監督考核。負責統籌全區電子政務基礎設施(含電子政務網絡、政府信息資源共享交換及開放體係、基礎數據庫、政務信息資源數據中心、電子政務雲等)建設管理工作。統籌管理全區政務數據資源,組織推進資源共享和開放利用。建設管理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交換平台和政務大數據平台,對接國家和省、市共享交換平台。組織電子政務基礎設施、信息係統、數據資源等安全保障工作。推進政務信息係統統一信任體係建設。負責組織區級政務應用平台和信息係統的安全監測和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