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
為保障采購人依法依規履行職責,完成黃埔區2024年度房屋安全巡查工作,采購人需聘請一家具有廣州市房屋安全鑒定資質的企業作為房屋安全巡查服務項目服務單位。經研究,為了公開、公正、公平、合理地選擇有實力的單位,現就該項目進行采購,有關事項如下:
(一)項目名稱:黃埔區2024年度房屋安全巡查服務項目。
(二)項目內容:本項目需開展房屋安全巡查的房屋共579間,包括黃埔區轄內的在冊危房,經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認定的黃埔區轄內曆史建築、傳統風貌建築,經鑒定為嚴重損壞級以上,及住人磚木結構直管房。上述在冊危房及曆史建築、直管房、傳統風貌建築零散分布於黃埔區轄區內,實際管理房屋數量在項目合同履行期間可能出現變動,以實際管理數量為準,請投標人自行承擔相關風險。
(三)供應商資格
投標人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投標(響應)時提交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等相關證明) 副本複印件。分支機構投標的,須提供總公司和分公司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總公司出具給分支機構的授權書;
2、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承諾函;
3、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製度:提供承諾函;
4、投標人具有房屋安全鑒定資質和廣州市房屋安全使用鑒定單位備案證書;須提供相應資質複印件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重大違法記錄,是指投標人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提供承諾函;
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注:投標人投標文件中應提供上述要求的證明文件。如投標人未能在規定期限內提供的,取消其投標資格。
(四)響應文件遞交
1.遞交截止時間:2024年3月13日17:00時;
2.遞交地點:黃埔區水西路167號202辦公室;
3.遞交方式:投標文件以密封件形式遞交,逾期送達或郵寄送達的投標文件,恕不接收;已遞交的投標文件,恕不返還。
(五)評選方式
1.評選時間:2024年3月13日17:30時;
2.評選地點:黃埔區水西路167號219會議室;
3.評選辦法:在符合項目采購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報價最低者中標;
4.評選結果:中標供應商另行簽訂合同,未中標供應商不另行通知。
(六)投標文件份數
投標文件,需一式兩份(副本可以用正本的複印件),須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書寫或打印,應裝訂成冊,封麵寫明“黃埔區2024年度房屋安全巡查服務項目投標文件”。
(七)采購人不承擔報價人參加本次報價活動所發生的任何費用。
(八)本項目相關招標文件在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網站上公布,公布時間自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13日,投標人可登錄該網站自行查閱或下載本項目相關招標文件。
(九)采購人聯係方式
采購單位:廣州市黃埔區住房保障服務中心;
聯係人:胡先生;
聯係電話:020-82481020;
聯係地址:黃埔區水西路167號202辦公室;
(十)招標文件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