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黃埔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穗埔建罰〔2023〕9 號
名稱:潛江市水牛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2900574***811N
本機關(單位)於 2023 年 05 月 12 日對你(單位)委托不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施工現場拆卸塔吊立案調查。經調查,你(單位)潛江市水牛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在百奧泰研發中心及營銷總部項目委托馮**、劉*、李*、劉**四人對現場兩台自編號 1#、2#塔吊拆除。以上事實有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整改通知書、現場照片、係統查詢記錄、案涉工程建設業主、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分別出具的對塔吊拆除事項的書麵說明、起重機使用登記牌、詢問筆錄等證據證實。上述行為違反了《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第一款“在施工現場安裝、
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的規定。本機關(單位)於 2023 年 08 月 18 日向你(單位)送達了《行政處罰告知書》告知了擬作出的行政處罰內容及事實、理由、依據,並告知依法享有的陳述、申辯、要求聽證等權利,對此,你(單位)未作陳述、申辯,且未提出聽證申請。根據你(單位)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和相關證據,按照《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係統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工程建設與建築業類》,你(單位)的違法行為屬於一般裁量檔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六十五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施工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並處 10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降低資質等級,直至吊銷資質證書;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的規定,現責令你(單位):在 2023 年 09 月 15 日前改正違法行為,改正內容和要求如下:將改正違法行為的整改情況書麵報告本機關(單位)。
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六十五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施工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並處 10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降低資質等級,直至吊銷資質證書;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的規定,決定對你(單位)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1.罰款人民幣壹拾貳萬圓整(¥120,000.00);
2.責令停業整頓,直至改正違法行為。
你(單位)應當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 15 日內將罰款繳納至工商、建設、農業、郵儲、交通、光大、中信、廣發、浦發、華夏、招商、民生、平安、興業、廣州銀行、中國銀行、廣州農商銀行、浙商銀行、渤海銀行、廣東華興銀行、創興銀行、華潤銀行、東莞銀行、南粵銀行、江西銀行。(詳見《廣東省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電子)》)。到期不繳納罰款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 3%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的數額不超出罰款的數額。如你(單位)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 60日內向黃埔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 6 個月內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逾期不申請行政複議,也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決定的,本機關(單位)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製執行。
廣州市黃埔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3 年 09月 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