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屬各道路運輸企業:
根據《廣東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五十五條規定,現我區部分企業營運車輛(清單詳見附件)未按規定進行年度審驗,逾期時間將滿6個月,如《道路運輸證》過期失效,我局將注銷該部分企業營運車輛的《道路運輸證》。請上述相關企業在盡快前往廣州市黃埔區香雪三路3號三樓B區或通過登陸廣東省政務服務網(https://www.gdzwfw.gov.cn/)辦理道路運輸車輛《道路運輸證》年度審驗。如逾期超六個月未辦理年度審驗的車輛,將在對應月份最後一日注銷其《道路運輸證》。
特此告知。
廣州市黃埔區交通運輸局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