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道路運輸企業:
根據《廣東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五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廣州廣馬冷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道路運輸企業(詳見附件)在領取《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後,未按照法規要求投入營運車輛,擬注銷其《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請上述企業在2023年1月30日前到廣州市黃埔區香雪三路3號三樓B區或通過登陸廣東省政務服務網(網址:https://www.gdzwfw.gov.cn/)辦理營運車輛《道路運輸證》,如逾期未按規定辦理,我局將在2023年1月31日公告注銷其《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特此告知。
廣州市黃埔區交通運輸局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