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區審計局《審計報告》(穗埔審報〔2021〕8號)內容及要求,我局高度重視,立即對照問題實施整改,情況如下:
一、關於“區住建局未完成在建工程項目清理,涉及金額84,304.58萬元”的整改情況
根據審計報告及《廣州市黃埔區財政局 廣州開發區財政局關於組織開展已使用在建工程轉固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穗埔財〔2021〕438 號)精神,我局成立了在建工程清理工作領導小組,清理在建工程賬冊及梳理轉固工程資料。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已完成轉固核銷項目18個,共81,053.03萬元,已完成賬務核銷項目15個,共3,251.55萬元,全部完成整改。我局將加強已使用在建工程的管理,及時根據要求辦理轉固。
二、關於“未上繳以前年度結餘資金,涉及金額1,471.82萬元”的整改情況
我局已於2021年11月上繳以前年度結餘資金1471.82萬元,完成整改。我局將加強結餘資金的管理,對結轉超 2 年且無需支出的結餘資金及時辦理上繳。
三、關於“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未準確錄入廣州市公務用車使用管理信息係統”的整改情況
我局已在公務用車使用管理信息係統將未錄入運維費用補錄完畢。我局已要求公務用車管理人員定期與財務對賬,確保報賬金額與係統錄入數據一致。
四、關於未對個別商品房辦理權屬登記問題
我局已對機構改革時並入的 1 套房產(建築麵積94.28 平方米)辦理產權所需的資料提交原開發商,由於原開發商處於改製階段,需待開發商完成改製涉稅審核後方可統一辦理上述房產產權,我局將密切關注原開發商的改製情況,及時辦理商品房產權。我局將加強房產管理,對機構改革並入的資產及時辦理權屬登記情況。
五、關於“調劑使用項目經費未履行預算資金調劑程序”的整改情況
我局區綠管中心已完成整改。該中心將加強財政資金使用管理學習,完善預算管理,對財政資金專款專用。
六、關於“區市政中心21.70萬元資產報廢後未進行賬務處理”的整改情況
區市政中心已於2021年3月在資產管理係統進行資產處置補錄並做賬務處理。該中心將加強資產報廢的管理,對報廢後的資產及時進行賬務處理。
七、關於“區市政中心未完成非稅收入征收,涉及金額8.27萬元”的整改情況
區市政中心高度重視非稅收入征收問題,加大催收力度,委派專人聯絡事故車主,通過多次電話、微信溝通等方式催促車主繳款,截止2021年12月31日,已收回67,595.3元。由於區市政中心沒有執法權力,無法強製要求車主賠付,剩餘3筆未繳款項共計15,101.68元,市政中心將采用法律手段處理相關事宜。
特此公告。
黃埔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廣州開發區建設和交通局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