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深化醫藥衛生體製改革政策要求,為加強黃埔區衛生健康係統人員隊伍建設,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健康局麵向社會人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5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職數
本次麵向社會人員公開招聘醫療衛生機構事業單位人員53名,具體崗位、職數及資格條件詳見《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健康係統202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相關專業名稱及代碼參照《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執行。
二、招聘對象
資格條件中的招聘對象為社會人員。“社會人員”指報考前取得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非在讀人員,並具備相關的資格證和執業證(含持境外學曆學位證書人員)。報名首日前(不含當天,下同)已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2024年應屆畢業生也可以社會人員身份報考。港澳畢業生符合《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粵人社規〔2021〕34號)和本公告規定的可報考相關崗位。
所有人員均須滿足報考崗位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製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身體健康,符合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體檢標準及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報考人員年齡規定如下(如有特別要求以《崗位表》為準):
(1)本科學曆年齡在35周歲(含35周歲)以下。
(2)研究生學曆或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在40周歲(含40周歲)以下。
(3)博士學位或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在45周歲(含45周歲)以下。
(4)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在50周歲(含50周歲)以下。
7.具備崗位要求的學曆及相關資格條件,專業名稱及代碼依照《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執行。
8.非廣州市戶籍人員須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0〕10號)規定的廣州市人才引進條件(具體可參閱:http://www.gz.gov.cn/zwgk/fggw/sfbgtwj/content/post_6454314.html),非廣州市戶籍人員須在辦理聘用後將戶籍遷至廣州市。
9.報考崗位要求含“取得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證書(或取得成績合格證明)”或“取得全科專業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證書(或取得成績合格證明)”崗位的考生,如已參加培訓結業考試但證書未出,須提供成績合格證明進行報考,且從聘用起2年內如不能按要求取得相應的規範化培訓合格證書的,解除聘用合同。
10.根據《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廣東省公安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中醫藥局轉發關於貫徹落實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兩個同等對待”政策的通知》(粵衛科教函〔2022〕14號)(網址鏈接為:http://wsjkw.gd.gov.cn/zwyw/content/post_3954401.html)文件精神,此次公開招聘將貫徹落實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兩個同等對待”政策,符合政策的人員可報考相應崗位。
11.具備比招聘崗位等級更高級別的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隻能聘用到招聘崗位等級,享受招聘崗位等級待遇。
12.符合其他廣州市和黃埔區有關人員招錄的相關要求。
(二)崗位條件
1.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資格條件。具體見《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健康係統202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表》(附件1)。
2.報考人員年齡、工作經曆的計算年限時間均計算截至報名首日前一天。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條所規定的處分期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公開招聘考試的報名首日前一天。
四、招聘程序
此次公開招聘流程包括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複審、麵試、體檢、組織考察、錄用公示、審批錄用等環節。
(一)發布公告
1.公告時間為3個工作日(2024年6月13日至6月17日)。
2.公告發布網址:
(1)黃埔信息網新聞資訊欄目下的通知公告板塊(//www.regpowell.com/xwzx/tzgg/);
(2)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健康局網上公告通知欄(//www.regpowell.com/gzjg/qzfgwhgzbm/qwsjkj/tzgg/);
(3)公告發布相關網站(hpwj.zhaopin.com)。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公告發布結束後5個工作日(2024年6月18日至6月24日)內接受報名。
2.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報考人員在報名時間內,登錄報名係統(hpwj.zhaopin.com)在網上報名係統按提示填寫個人資料進行報名。
3.報名要求:
(1)每位報考者隻可報考一個崗位。考生應認真對照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和《崗位表》中的專業、學曆學位、招聘對象及其他資格條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條件之一的,請勿報名。
(2)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
(3)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應與其所報崗位要求的學曆、專業資格條件相符,專業代碼要求一致,專業名稱及代碼依照《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執行。專業名稱後麵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所學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職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並在資格審核時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有教務處蓋章)、畢業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經招聘單位認定為相近專業。
4.報名時需準備的個人資料:
(1)身份證(正反麵複印件);
(2)本人戶口簿(首頁+個人頁);
(3)畢業證、學位證及學曆、學位認證證明。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曆、學位認證書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考生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在國(境)內就讀取得國(境)外學曆、學位的人員,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出具的學曆、學位認證書。國內普通高等院校畢業在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無法查閱學曆學位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或廣東省教育廳出具的學曆、學位鑒定證明。
(4)資格條件要求的專業技術資格證、執業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件。報考崗位要求含“取得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證書(或取得成績合格證明)”或“取得全科醫師崗位培訓證書或全科醫師轉崗培訓證書或全科專業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證書(或取得成績合格證明)”崗位的考生,如已參加培訓結業考試但證書未出的考生須提供成績合格證明進行報考。
(5)招聘崗位對工作經曆年限有要求的,以與工作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及對應的社保繳納證明為準;要求具有指定工作經曆的,須同時提供勞動合同、對應的社保繳納證明及加蓋單位公章的從事該指定工作的工作證明。2014年10月前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工作經曆可不提供社保繳納證明。畢業後參加規培的可視為具有相關工作經曆參與報名,工齡計算以有關政策為準。在校生實習經曆不視為工作經曆。要求具有指定級別等級單位工作經曆的,應同時提供關於單位級別等級的證明和從事該指定工作的證明。
5.資格初審:報考人員認真填寫報名信息,網絡係統依據報考人員所填信息對報考者資格條件進行初審,係統初審成功後即可參加考試程序。報考人員需對係統內填寫信息的準確性、真實性負責,能否通過初審,在報名係統直接反饋,不另行通知。
6.網上確認參加考試及打印準考證:筆試前,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含免筆試人員)須在報名係統上進行網上確認是否參加考試。網上確認和打印準考證時間另行在黃埔信息網新聞資訊欄目下的通知公告板塊(//www.regpowell.com/xwzx/tzgg/)、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健康局網上公告通知欄(//www.regpowell.com/gzjg/qzfgwhgzbm/qwsjkj/tzgg/)、公告發布相關網站(hpwj.zhaopin.com)發布。請已報名考生保持關注,逾期未網上確認和打印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筆試的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通知為準,準考證是考生參加考試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在打印期內及時打印並妥善保存,考生參加筆試、資格複審及麵試等環節時,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身份證,證件不齊的,不得進入下一公開招聘環節。
(三)考試及資格複審
1.本次招聘對報考專業技術七級及以上崗位的人員免筆試,報考專業技術七級以下崗位的人員均不免筆試。此類崗位的報考人員經資格審核合格後,不受開考比例限製,按實際人數進入麵試考核。其他崗位考試由筆試和麵試兩個環節組成。
本次考試由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健康局委托第三方專業考試機構組織實施。需筆試崗位招聘崗位數與符合條件人數的比例不低於1:3方可開考,對於成功報名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專業,可減少招考人數開考或直接取消該崗位招考。部分緊缺專業崗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經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健康局同意,可延長報名和考試時間,按1:2設定延長報名後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可不再取消或調減,凡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人員可進入後續招聘程序。
2.筆試。筆試采取閉卷考試形式,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分數,按40%計入總成績,不合格者不進入後續招聘程序。入圍麵試最後一名出現同分的,則同分者並列進入麵試。筆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相關崗位專業知識,答卷時間為120分鍾,考試不指定複習範圍及參考用書。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上注明的為準。
3.資格複審。進入麵試環節的報考人員,在麵試前須攜帶準考證、報名登記表(通過報名係統網上打印)及報名時要求準備的個人資料原件及複印件(一式一份)接受資格複審(資格複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通過資格複審者方可參加麵試。參加資格複審的人員必須在報名登記表中對個人申報的資料簽署承諾意見。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不按時提供資格複審材料、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該報考人員麵試的資格。
因入圍麵試人員麵試資格被取消導致麵試人選出現空缺的,在同一崗位筆試合格的報考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進入麵試人員。
4.麵試。麵試采取結構化麵試形式(測試報考人員的相關崗位專業知識),麵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麵試成績於麵試當天向考生宣布,並由考生簽名確認。麵試成績按如下辦法計入:①通過資格複審需筆試人員: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崗位與麵試人數1:3比例確定進入麵試人員,達不到設定比例的,按實際符合麵試條件的人數進行。麵試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分數,按60%計入總成績,麵試未達合格分數線的,不進入後續招聘程序,不計算綜合成績。②通過資格複審的免筆試人員:全部直接進入麵試,麵試成績為總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不合格者不進入後續招聘程序。
5.總成績同分處理原則。
(1)參加筆試人員之間若出現總成績同分的,先按麵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名次;如麵試成績也相同,則按麵試主考官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主考官給分仍相同的,則再進行測試,高分者進入體檢環節。
(2)免筆試人員之間總成績相同的,則按麵試主考官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主考官給分仍相同的,則再進行測試,高分者進入體檢環節。
筆試成績、進入資格複審人員名單、進入麵試人員名單及筆麵試綜合成績將在黃埔信息網、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健康局網及公告發布相關網站公布。
(四)體檢、考察與補錄
1.依綜合成績高低順序排列,按照招聘崗位數與考察對象1:1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
2.體檢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相關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人員取消錄用資格,具體體檢安排另行通知。需複查的報考人員,自通知複查之日起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不予錄用。
3.考察。由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健康局牽頭組織,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報考人員考察相關規定執行。考察期間,自接到考察通知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無特殊原因不配合考察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健康局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按總成績(同一崗位)高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考生。
4.遞補。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健康局可在7個工作日內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按總成績(同一崗位)高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考生:
(1)考生體檢不合格的;
(2)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
(3)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
(4)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的。
(五)公示
對擬錄用的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分別在黃埔信息網、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健康局網及公告發布相關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當麵反映被公示人員的問題或署名檢舉揭發的材料,領導小組將組織人員認真調查核實,對反映不具體或匿名材料不予受理。
(六)辦理錄用、聘用手續
對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但經查實符合錄用條件的擬錄用人員按相關政策和程序辦理相關錄用、聘用手續。
五、人員待遇及要求
黃埔區婦幼保健院、新龍鎮中心衛生院、黃埔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穗東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南崗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夏港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蘿崗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永和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文衝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雲埔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及龍湖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均為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錄用人員按招聘崗位進行聘用,被聘用的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辦理轉正手續,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黃埔區婦幼保健院錄用人員在崗期間享受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新龍鎮中心衛生院及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按照《關於加強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人員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穗府辦〔2011〕28號)的規定,新進人員符合入編條件的,按在編人員進行管理;不符合入編條件的,實行定編定崗不定人的管理;所聘人員在崗期間享受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六、注意事項
(一)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請考生報考前認真查看崗位條件,嚴格按招聘條件報考,提交的材料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如已簽訂聘用合同的,聘用單位應據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後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並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將違規造假人員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
(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崗位不接受黃埔區衛生健康係統內局屬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編人員(含定編定崗不定人人員)報名。
(三)本次招聘工作的相關時間,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健康局可根據工作實際做出適當的調整,並將調整時間及時在黃埔信息網、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健康局網上公告通知欄及公告發布相關網站公布,請參加應聘的考生自行關注相關信息。
(四)報考人員如需了解招聘單位情況,請按各單位聯係電話直接向招聘單位谘詢(詳見附件3);涉及招聘公告或招聘政策疑問的,可聯係公開招聘谘詢電話:020-82114429,工作人員僅對公告內容及政策給予解釋,不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崗位條件及是否報名成功進行確認;反映發現此次公開招聘過程違規行為的監督電話:020-82113097。谘詢電話及監督電話接聽時間: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節假日除外。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報考費用,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六)黃埔區不負責辦理聘用人員的配偶及子女調動、工作安排等。
(七)本次公開招聘最終解釋權歸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健康局。第十派駐紀檢監察組及局機關紀委對此次公開招聘予以全程監督。
附件:1.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健康係統202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表
2.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
3.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健康係統202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各招考單位聯係方式
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健康局
2024年6月13日
附件1.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健康係統202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表.xlsx
附件3.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健康係統202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各招考單位聯係方式.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