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黃埔區醫療衛生隊伍建設,優化人員結構,緩解醫療衛生機構部分崗位專業人才緊缺的現狀,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健康局現麵向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47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招聘崗位及職數
本次麵向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公開招聘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47名,具體崗位、職數及要求見《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健康係統事業單位2021年工作人員公開招聘職位表》(附件1),相關專業名稱及代碼參照《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執行(附件2)。
二、 招聘對象
資格條件中的招聘對象,包括應屆畢業生、社會人員。“社會人員”指報考前取得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非在讀人員,並具備相關的資格證和執業證(含持境外學曆學位證書人員)。“應屆畢業生”指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含)期間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曆、學士及以上學位證書的畢業生,其中2021年畢業生需在2021年8月31日前獲得崗位招聘條件要求的學曆、學位,否則取消資格;符合廣東省擇業期政策(具體可查閱網址:http://edu.gd.gov.cn/zwgknew/jyzcfg/gfxwj/content/post_3382011.html)的往屆畢業生(時間截至公開招聘報名首日前一天),也可以2021年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報名首日以前已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2021年應屆畢業生也可以社會人員身份報考,還須滿足該崗位的其他資格條件。
所有人員均須滿足報考職位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 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崗位要求的學曆及相關資格條件,專業名稱及代碼依照《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執行。
4.身體健康,符合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體檢標準及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非廣州市戶籍人員須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0〕10號)規定的廣州市人才引進條件(具體可參閱:http://www.gz.gov.cn/zwgk/fggw/sfbgtwj/content/post_6454314.html)。為便於管理,非廣州市戶籍人員須在辦理聘用後將戶籍遷至廣州市。
6.報考人員年齡規定如下(如有特別要求以職位表為準):
(1)本科學曆年齡在35周歲(含35周歲)以下。
(2)研究生學曆或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在40周歲(含40周歲)以下。
(3)博士學位或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在45周歲(含45周歲)以下。
(4)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在50周歲(含50周歲)以下。
7.報考崗位要求含“完成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或成績合格)”或“完成全科醫學專業崗位培訓或全科醫學專業轉崗培訓或全科醫學專業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或成績合格)”崗位的考生,按以下要求提供資料:(1)已參加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或全科醫學專業轉崗培訓考試但成績單未出的考生可提供培訓基地出具的規培成績合格證明進行報考;(2)已完成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或全科醫學專業轉崗培訓,但未參加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或全科醫學專業轉崗培訓考試的考 生可提供規培基地出具的規培證明進行報考。上述考生如從聘用起1年內不能按要求取得相應的規範化培訓合格證,解除聘用合同。
8.具備比招聘崗位等級更高級別的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隻能聘用到招聘崗位等級,享受招聘崗位等級待遇。
9.報考“麵向應屆畢業生崗位”中專業技術崗位且未取得相應專業技術資格證的人員、報考“麵向社會人員崗位”中暫未取得相應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聘用時按相關人事製度暫定崗位級別。其暫定崗位的時間不計算為相應的聘用年限,待取得所聘專業崗位所需專業技術資格並重新聘用後,才予以起算聘期,2年內不能按要求取得所聘專業崗位所需專業技術資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10.符合其他廣州市和黃埔區有關人員招錄的相關要求。
(二)崗位條件
1.具備招聘職位所需要的其他資格條件。具體見《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健康係統事業單位2021年工作人員公開招聘職位表》(附件1)。
2.報考人員年齡、工作經曆、處分期限的計算年限時間均計算截止至報名首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3.近2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因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被有關部門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7.聘用後即構成回避關係的(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係、直係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係血親或者近姻親關係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的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崗位);
8.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報名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程序
通過公開招聘的方式招聘人員,包括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複審、麵試、體檢、組織考察、錄用公示、審批錄用等環節。
(一)發布公告
1.公告時間為10個工作日(2021年8月17日至8月30日)。
2.公告發布網址:
(1)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rsj.gz.gov.cn)(業務專題欄目下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版塊),
(2)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s://www.qgsydw.com),
(3)黃埔信息網(//www.regpowell.com/),
(4)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健康局網上公告通知欄(//www.regpowell.com/xwzx/tzgg/)。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公告發布結束後15個工作日(2021年8月31日上午9:00至2021年9月18日下午17:00)內接受報名。為避免網絡堵塞,建議報考人員於2021年 9月18日上午9:00前完成報名。
2.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應聘者在報名時間內,登錄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s://www.qgsydw.com)網上報名欄--選擇“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健康係統事業單位2021年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報名係統”進行報名。
3.報名要求:
(1)每位報考者隻可報考一個崗位。考生應認真對照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和《職位表》中的專業、學曆學位、招聘對象及其他資格條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條件之一的,均不能報名。
(2)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
(3)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應與其所報崗位要求的學曆、專業資格條件相符,專業代碼要求一致,專業名稱及代碼依照《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執行。專業名稱後麵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所學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職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並在資格審核時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有教務處蓋章)、畢業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4.報名時需準備的個人資料:
(1)身份證(正反麵複印件);
(2)本人戶口簿(首頁+個人頁);
(3)畢業證、學位證及學曆、學位認證證明。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曆、學位認證書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考生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在國(境)內就讀取得國(境)外學曆、學位的人員,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出具的學曆、學位認證書。國內普通高等院校畢業在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無法查閱學曆學位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或廣東省教育廳出具的學曆、學位鑒定證明;在報名時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2021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載明專業名稱及學位信息的就業協議書或就業推薦表,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發就業協議書或就業推薦表,可提供經教務處蓋章的含有所學專業、可授予的學位及名稱信息的學生證明及課程成績單。
(4)資格條件要求的專業技術資格證、執業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件。
(5)招聘崗位對工作經曆年限有要求的,以與工作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及對應的社保繳納證明為準;要求具有指定工作經曆的,須同時提供勞動合同、對應的社保繳納證明及加蓋單位公章的從事該指定工作的工作證明。2014年10月前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工作經曆可不提供社保繳納證明。畢業後參加規培的可視為具有相關工作經曆參與報名,工齡計算以有關政策為準。在校生實習經曆不視為工作經曆。要求具有指定級別等級單位工作經曆的,應同時提供關於單位級別等級的證明和從事該指定工作的證明。
(6)街道辦計生部門開具的計劃生育證明或未婚證明(第6條可在考察階段限定時間內提供)。
5.資格初審:報考人員認真填寫報名信息,網絡係統依據報考人員所填信息對報考者資格條件進行初審,係統初審成功後即可參加考試程序。報考人員需對係統內填寫信息的準確性、真實性負責,能否通過初審,在報名係統直接反饋,不另行通知。
6.網上確認及打印準考證: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需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係統進行網上確認,確認是否參加筆試。網上確認和打印準考證時間另行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rsj.gz.gov.cn)、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www.qgsydw.com)和黃埔信息網(//www.regpowell.com/)公布,請已報名考生保持關注,逾期未網上確認和打印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筆試的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通知為準(如因疫情原因,準考證上的筆試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需要作出調整的,請考生以發布調整公告內容為準;請考生在此期間保持手機通訊暢通,屆時將有可能同步發送短信提醒),準考證是考生參加考試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考生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原件,證件不齊的,不得參加考試。
(三)考試及資格複審
1.本次招聘對以下四類人員免筆試。
(1)對報考專業技術七級及以上(副高級職稱及以上)崗位的人員(免筆試不包含報考非專業技術七級及以上崗位但取得副高級及以上職稱人員)。此類崗位的應聘者經審核合格後,不受開考比例限製,按實際人數進入麵試考核。
(2)對報考相應崗位的兒科學、影像醫學與核醫學、麻醉學、急診醫學、精神病與精神衛生學、全科醫學6個專業的人員。
(3)對報考醫學影像類的人員(含超聲診斷醫師、超聲醫學主治醫師、醫學影像醫師、超聲醫學醫師、放射技師崗位,其中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崗位由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健康局統招統分)。對報考口腔醫師崗位的人員(其中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崗位由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健康局統招統分)。
(4)對報考全科醫師崗位的符合條件的人員。
第(2)、(3)、(4)類崗位原則上不低於1:3方可開考,對於成功報名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可減少招考人數開考或直接取消該崗位招考,也可延長報名和考試時間,按1:2設定延長報名後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可不再取消或調減,凡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人員可進入後續招聘程序。
其他崗位考試由筆試和麵試兩個環節組成,由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健康局委托第三方專業考試機構組織實施。需筆試崗位招聘崗位數與符合條件人數的比例不低於1:3方可開考,對於成功報名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專業,可減少招考人數開考或直接取消該崗位招考。部分緊缺專業崗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經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也可延長報名和考試時間,按1:2設定延長報名後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可不再取消或調減,凡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人員可進入後續招聘程序。
2.筆試:筆試采取閉卷考試形式,由第三方命題,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分數,按40%計入總成績,不合格者不進入後續招聘程序。入圍麵試最後一名 出現同分的,則同分者並列進入麵試。筆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相關崗位專業知識,答卷時間為120分鍾,考試不指定複習範圍及參考用書。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上注明的為準。
3.資格複審:進入麵試環節的應聘者,在麵試前須攜帶準考證、報名登記表(通過報名係統網上打印)及報名時要求準備的個人資料的原件及複印件(一式一份)接受資格複審。通過資格複審者方可參加麵試(資格複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參加資格複審的人員必須在報名登記表中對個人申報的資料簽署承諾意見。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不按時提供資格複審材料,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該應聘人員參加麵試的資格。資格複審不合格的或沒有參加資格審查的,將不安排其參加麵試,視情況決定是否根據筆試成績高低依次遞補麵試對象。
4.麵試:麵試分為結構化麵試和專業技能測試兩種形式,衛生序列專業崗位采取專業技能測試形式;管理崗位及其他非衛生序列專業崗位采取結構化麵試形式。麵試由第三方命題,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健康局組織醫學專家實施技能測試,按照麵試人數及崗位成立麵試評委組,麵試評委9人,麵試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和麵試工作規範的通知》(粵人社發〔2013〕21號)執行。麵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麵試成績於麵試當天向考生宣布,並由考生簽名確認,麵試成績按如下辦法計入:①通過資格複審的需筆試人員: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崗位與麵試人數1:3比例確定進入麵試人員,達不到設定比例的,按實際符合麵試條件的人數進行。麵試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分數,按60%計入總成績,不合格者不進入後續招聘程序。②通過資格複審的免筆試人員,全部直接進入麵試,麵試成績為總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不合格者不進入後續招聘程序。
5.總成績同分處理原則:
(1)參加筆試人員之間若出現總成績同分的,先按《職位表》規定的優先條件排名區分先後;如條件仍相同,再以麵試成績區分先後;若仍不能區分排名先後順序的,則再進行測試,高分者進入體檢環節。
(2)免筆試人員之間總分成績相同的,先按《職位表》規定的優先條件排名區分先後;若仍不能區分排名先後順序的,則再加試1道麵試題。
筆試成績、進入資格複審人員名單、進入麵試人員名單及筆麵試綜合成績將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黃埔信息網及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健康局網上公告通知欄公布。
(四)體檢、考察與補錄
1.依綜合成績高低順序排列,按照招聘崗位數與考察對象1:1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
2.體檢按《轉發中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衛生廳關於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穗人社發〔2011〕52號)規定操作。
3.考察:由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健康局牽頭組織,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穗人社發〔2010〕276號)規定執行。
4.遞補: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健康局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按總成績(同一崗位)高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考生:
(1)考生體檢或者考察不合格的;
(2)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4)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5)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公示
對擬聘用的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分別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及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健康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當麵向組織反映被公示人員的問題或署名檢舉揭發的材料,領導小組將組織人員認真調查核實,對反映不具體或匿名材料不予受理。
(六)辦理聘用手續
對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但經查實符合聘用條件的擬聘用人員報黃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按相關政策和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五、人員待遇及要求
(一)黃埔區疾病預防控製中心、黃埔區婦幼保健院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廣州開發區醫院、黃埔區中醫醫院為區屬公立醫院,公益二類事業單位。錄用人員均由單位和主管部門按招聘崗位進行聘用,在崗期間享受事業編製人員工資福利待遇。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黃埔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魚珠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穗東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南崗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夏港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蘿崗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永和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長嶺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文衝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雲埔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龍湖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新龍鎮中心衛生院為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按照《關於加強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人員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穗府辦〔2011〕28號)的規定,新進人員符合入編條件的,按在編人員進行管理;不符合入編條件的,按定編定崗不定人進行管理。所聘人員在崗期間享受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人員工資福利待遇;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辦理轉正手續,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注意事項
(一)報考人員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二)區屬公立醫院崗位不接受本係統內公立醫院在編人員報名,區屬公共衛生醫療機構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崗位不接受本係統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編人員(含定編定崗不定人人員)報名。
(三)本次招聘工作的相關時間,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健康局可根據招聘工作進度或疫情防控規定和需要,做出適當的調整,並將調整時間及時在事業單位招聘網及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健康局網上公告通知欄公布,請參加應聘的考生自行關注相關信息。
(四)本次公開招聘最終解釋權歸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健康局。區派駐紀檢監察組及局紀委對此次公開招聘予以全程監督。
(五)報考人員如需了解招聘單位的情況,請按各單位聯係電話直接向招聘單位谘詢(詳見附件3);涉及招聘公告或招聘政策疑問的,可聯係公開招聘 谘詢電話:020-82113096;反映發現此次公開招聘過程違規行為的監督電話:020-32363363。
(六)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報考費用,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健康局
2021年8月17日
附件1.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健康係統事業單位2021年工作人員公開招聘職位表.xlsx
附件2.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專業大類、學科參考目錄).xls
附件3.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健康係統事業單位2021年工作人員公開招聘.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