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文化和旅遊部《公眾聚集文化經營場所審核公示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決定對以下申請單位予以公示。
名 稱:廣州市盈順互聯網服務有限公司
地 址:廣州市黃埔區開達路164號101鋪
經 濟 類 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經 營 範 圍:互聯網上網服務
法定代表人姓名:何煒傑
任何單位或個人自公示之日起10日內對公示對象存在以下問題的可以口頭或者書麵形式向當地文化行政部門提出聽證申請。提出聽證申請的,須提供真實姓名和聯係電話,逾期未提出聽證申請,將視為放棄聽證權利。
公示時限: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25日
被公示單位必須符合的以下條件:
1. 中學、小學校園周圍步行200米內、幼兒園周圍步行100米內和居民住宅樓內不得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
2.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違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的規定,被吊銷《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的,自被吊銷《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之日起5年內,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不得擔任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擅自設立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被依法取締的,自被取締之日起5年內,其主要負責人不得擔任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電 話:020-82393815
地 址:廣州市黃埔區香雪大道中87號1301室
郵 編:510530
廣州市黃埔區文化廣電旅遊局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