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經廣州市人民政府批準,現將《廣州市黃埔區文物保護單位建設控製地帶》(共41處)予以公布實施。
各街鎮、有關部門、有關單位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貫徹“保護第一、加強管理、挖掘價值、有效利用、讓文物活起來”的新時代文物工作方針,認真落實文物保護單位建設控製地帶的管控要求,切實承擔文物保護職責,確保文物本體及周邊環境得到有效保護。
特此通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經廣州市人民政府批準,現將《廣州市黃埔區文物保護單位建設控製地帶》(共41處)予以公布實施。
各街鎮、有關部門、有關單位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貫徹“保護第一、加強管理、挖掘價值、有效利用、讓文物活起來”的新時代文物工作方針,認真落實文物保護單位建設控製地帶的管控要求,切實承擔文物保護職責,確保文物本體及周邊環境得到有效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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