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商:
為進一步規範政府采購工作,我局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擬麵向社會采購2024年環境保護宣傳服務活動策劃及執行媒體服務,具體要求如下:
一、項目名稱
廣州市生態環境局黃埔分局2024年環境保護宣傳服務活動策劃及執行媒體服務項目
二、采購單位
廣州市生態環境局黃埔分局
三、項目內容及要求
廣州市生態環境局黃埔分局2024年環境保護宣傳服務活動策劃及執行媒體服務項目以“全麵推進美麗中國建設”作為宣傳服務活動的主題,旨在深入宣傳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促進全社會增強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以自然為根,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樹立、強化、持續增強“生態黃埔·你我同行”黃埔區的生態環境保護宣傳品牌,倡導社會各界選擇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產生活方式,做生態文明建設的支持者。具體要求如下:
(一)供應商應在服務期限內策劃、組織、開展不少於4場的生態環境主題活動(主題活動內容應涵蓋“世界環境日”“世界海洋日”“生物多樣性日”“全國生態日”“國際防治荒漠化和幹旱日”“低碳日”“國際清潔地球日”“誌願者日”等)。
(二)供應商應對活動實施過程全程錄製並在結束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對活動內容彙總成片和新聞稿報送采購單位;協助在3個以上主流自媒體平台和3個以上新聞媒體平台宣傳活動成果。
(三)製作法律法規及相關生態環境保護業務的宣傳短片或宣傳冊。
(四)協助采購單位製定和完善有關生態環境主題活動方案。
(五)協助采購單位策劃設計生態環境主題活動視覺主題、設計電子海報和宣傳折頁。
(六)負責製作本次宣傳活動紀念品及發放工作。
四、服務時限及最高限價
服務時限:自項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5日前。
最高限價:項目經費限價為人民幣貳拾萬元整(¥200,000.00)。該限價包含宣傳資料製作費、場地費、錄製費、紀念品費用及其他為完成本項目可預見或不可預見的費用,采購人不再支付其他費用。報價超過上限(不含本數)的無效。費用擬分三期支付,首期款不超過總費用的50%,第二期款項不超過總費用的30%,尾款為餘下總費用的20%。
五、支付方式
費用擬分三期支付:
1.合同生效後,采購單位收到供應商開具的等額服務費發票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供應商支付項目合同首期款(不超50%)。
2. 供應商在完成2場生態環境主題活動後,采購單位收到供應商開具的等額服務費發票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供應商支付項目合同第二期款項(不超30%)。
3. 供應商在完成全部生態環境主題活動後,采購單位收到供應商開具的等額服務費發票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供應商支付項目合同尾款。
供應商完成本項目全部服務工作,提交全部服務成果,且經采購人最終驗收合格後,采購人收到供應商開具的等額服務費發票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供應商支付項目合同金額的剩餘款項。
六、供應商資質要求
(一)報價人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二)供應商投標截止日當天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gov.cn/)查詢不處於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名單序列。
(三)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申報。
七、報價時須提供的資料
(一)報價文件、報價表、對應綜合評分細則及分值所需的證明材料以及對應目錄等;
(二)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和法定代表人或供應商授權代表身份證複印件;
(三)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有“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則不需要提供稅務登記證和組織機構代碼證;
(四)供應商認為有必要提供與本項目需求相關的其他資料。
以上文件提交複印件的,均須加蓋供應商單位公章,(另附電子版光盤或U盤一份,務必注明單位聯係人及電話),並以保密信封的形式遞交。不透明信封除標注“項目名稱”和“報價函”字樣外,不得有其他任何標識性文字和圖案。
八、遞交響應文件的時間和地點
報價文件由各參加報價的供應商代表在規定的詢價截止時間前遞交至廣州市黃埔區彙星路81號人防樓3樓323室。郵寄或者逾期送達的將視為無效,恕不接收。
遞交時間:2024年5月9日 9:30-11:30
九、供應商確定及公示
(一)定標原則:采用綜合評分標準擇優確定服務單位,評分最高者得。
(二)采購成交公示:成交結果在黃埔信息網公示,公示期1個工作日。不在成交名單之列者即為落選人,采購人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十、其他注意事項
(一)報價單位須確保提交的各項資料真實、準確、有效。
(二)本項目不舉行集中答疑。
十一、采購單位聯係方式
聯係人:鍾小姐
聯係電話:020-32363056
廣州市生態環境局黃埔分局
2024年4月29日
廣州市生態環境局黃埔分局2024年環境保護宣傳服務活動策劃及執行媒體服務項目評分標準
(總分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