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商:
我分局現對“生態環境空間管控成果動態更新工作”項目進行公開采購確定供應商,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加。現將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項目名稱
生態環境空間管控成果動態更新工作
二、項目工作目標
協助開展黃埔區2024年生態環境空間管控成果動態更新工作。
三、項目內容及要求
(一)根據省、市有關技術規範和工作部署要求,開展黃埔區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成果實施、評估更新和動態調整相關工作,具體服務內容和要求如下:
1.實施應用。梳理黃埔區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成果在規劃編製、政策製定、執法監管,以及在規劃資源開發、產業布局和結構調整、城鎮建設、重大項目選址、政策製定、園區管理、生態環境要素管理等方麵的實施應用情況,提煉形成實施應用典型案例不少於1個。
2.動態調整。根據省、市工作要求,收集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成果動態更新的相關資料,銜接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最新規定,生態保護紅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地等調整情況,國家及省發展戰略、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生態環境保護目標等變化情況以及其他內容,在已有的成果基礎上開展動態更新,並對空間矢量數據庫、相關文本和圖集進行相應更新調整,形成《黃埔區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成果動態更新情況報告》及相應的圖集、矢量數據、相關支撐材料等技術文檔。報告應契合黃埔實際符合國家、省、市關於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管理相關規定,並通過專家驗收。組織驗收產生的費用由中標人承擔。
3.專項研究。根據省、市有關技術規範和工作部署要求,開展重點區域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精細化研究,形成《黃埔區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重點區域細化研究報告》。
(二)供應商對項目過程中采用、引用和接觸到的所有數據、信息進行嚴格保密,不能用作與本項目無關的其他用途。供應商必須對項目過程中產生的結論、成果進行嚴格保密,包括階段性性以及最終成果,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透露,供應商應對其人員違反保密要求所造成的後果承擔連帶責任。
四、項目管理要求
(一)供應商須安排固定專業人員進行服務,專業人員需在供應商單位(總公司或分公司均可,下同)繳納養老保險。本項目至少配備專業人員10名(其中項目負責人至少1名,其他成員至少9名),應具備環境科學、環境工程、人文地理學、環境規劃與管理、環境經濟學、水力學、地圖學與地理信息係統、生態學、土壤學、大氣學等與完成項目服務內容高度相關的專業背景結構,應掌握和熟悉生態環境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具有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管理的相關知識,並具備相關的專業技術職稱、科研成果或類似項目服務經驗。
(二)供應商應合理安排並有序開展生態環境空間管控成果動態更新工作,按時間節點要求提交研究成果。
(三)成果應滿足有關技術規範要求,符合黃埔區經濟社會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實際需要。成果相關圖件、矢量數據應清晰、完整,標注齊全、準確,同類圖紙規格統一,符合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有關技術文件要求。項目成果(含文本成果、彙報PPT等)均製作計算機文件;文本成果采用WORD和PDF格式文件;圖件成果采用SHP、JPG等格式文件;彙報演示文件采用PPT格式或視頻格式。
五、項目依據
(一)《關於實施“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指導意見(試行)》(環環評〔2021〕108號)
(二)《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州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的通知》(穗府規〔2021〕4號)
六、服務時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七、報價要求
(一)以開展“生態環境空間管控成果動態更新工作” 項目的費用為總報價,報價的總報價是唯一的,無須分項報價。
(二)報價均應包含國家規定的所有稅費及其他所有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人工費、差旅費、監測費、檢測費、專家谘詢費、專家評審費、會議費等)。
八、最高限價
總報價不得超過人民幣30萬元整(含稅)。報價超過最高限價為無效報價。
九、供應商資質及要求
(一)供應商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二)供應商要求提供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並加蓋公章;
(三)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申報。
十、報價時須提供的資料
(一)報價表或書;
(二)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和法定代表人或供應商授權代表身份證複印件;
(三)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有“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則不需要提供稅務登記證和組織機構代碼證;
(四)供應商認為有必要提供與本項目需求相關的其他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供應商過往類似項目的業績證明材料、項目相關的服務方案、擬參與本項目的團隊名單等)。
以上文件提交複印件的,需加蓋報價單位公章。響應文件應以保密信封的形式遞交,不透明信封外除標注“項目名稱”和“報價函”字樣外,不得有其他任何標識性文字和圖案。如供應商沒有按照以上要求提交響應文件,或者響應文件沒有對采購文件做出實質性響應,其投標將被拒絕,供應商自行承擔責任。
十一、服務機構確定方式
(一)采用綜合評分標準擇優確定服務機構,評分最高者得。具體見《“生態環境空間管控成果動態更新工作”項目評分細則》。
(二)評分最高者發成交通知並另行簽訂合同,未成交者不再另行通知。
十二、遞交響應文件的時間和地點
時間:2024年3月18日上午9:00-12:00,
地址:廣州市黃埔區彙星路81號人防樓C棟3樓315室。
逾期遞交或郵寄遞交相應文件,恕不接收。
十三、其他注意事項
(一)供應商須確保提交的各項資料真實、準確、有效。
(二)本項目不舉行集中答疑。
十四、項目采購單位
采購單位:廣州市生態環境局黃埔分局
地址:廣州市黃埔區彙星路81號人防樓C棟3樓315室,
聯係人:餘小姐、梁小姐;聯係電話:82111895、82111810。
附件
“生態環境空間管控成果動態更新工作”項目評分細則
(總分100分)
序號 | 類型 | 評分內容 | 評分標準 | 分值(分) |
1 | 商務部分(45分) | 綜合實力(6分) | 1.投標人具有工程谘詢單位資信證書(業務含生態建設和環境工程)的,得3分;不具有工程谘詢單位資信證書(業務含生態建設和環境工程)的,得0分。本小項最高得3分。 2.投標人具有管理體係認證證書: (1)有效期內的ISO-9001質量管理體係認證證書,得1分; (2)有效期內的ISO-14001環境管理體係認證證書,得1分; (3)有效期內的ISO-45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係認證證書,得1分; (4)不提供的不得分。 注:本項最高得6分。須提供相關證書原件掃描件並加蓋投標人公章,否則不得分。 | 6 |
同類業績(12分) | 自2017年1月1日以來: 1.投標人承擔過國家或省級:“三線一單”編製(區域空間生態環境評價)、生態保護紅線劃定或評估、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或行動方案編製等生態環境谘詢類項目的,每個得1分,本項最高得6分。 2.投標人承擔過市縣級:“三線一單”編製(區域空間生態環境評價)、生態保護紅線劃定或評估、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或行動方案編製等生態環境谘詢類項目的,每個得0.5分,本項最高得6分。 注:本項最高得12分。投標人須提供有效的財政資金下達文件或中標通知書或合同或委托書原件掃描件,並加蓋投標人公章,否則不得分。 | 12 |
項目負責人 (15分) | 投標人擬投入的項目負責人: 1.具有環境保護相關專業正高級職稱(含)以上得4分;具有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副高級職稱得3分;具有環境保護相關專業中級職稱得2分;其他不得分(須提項目負責人職稱證書,否則不得分)。 2.具有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博士研究生(含)以上學曆者得2分;具有環境保護相關專業碩士研究生學曆者得1.5分;具有環境保護相關專業本科學曆者得1分;其他不得分(須提項目負責人身份證、學曆和學位證書,否則不得分)。 3.2017年1月1日以來主要參與“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區域空間生態環境評價)項目編製的(項目負責人須排名前三位),每提供1個得1分,本項最高得5分。 4.在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獲得過市級以上獎勵或榮譽的,每提供1個得1分,本項最高得4分。 注:本項最高得15分。須提供相關人員與原件相符的身份證、學曆證書、職稱證書等複印件,以及提供投標日截止前6個月內的任意1個月投標單位為其繳納社保的證明材料原件掃描件,並加蓋投標人公章,否則不得分。 | 15 |
項目組成員情(不含項目負責人) (12分) | 1.項目組成員中,具有碩士(含)以上環境科學、環境工程、人文地理學、環境規劃與管理、環境經濟學、水力學、地圖學與地理信息係統、生態學、土壤學、大氣學等相關專業,每具備1個,得1分,最高得4分;其他不得分。 2.項目組成員:具有與環境保護相關專業高級或以上職稱,每個得1分;具有與環境保護相關專業中級職稱,每個得0.5分。本小項最高得4分。 3.項目組成員中,參與過“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區域空間生態環境評價)編製的,每個得1分,最高得4分(須提供編製相關證明文件,否則不得分)。 注:本項最高得12分。須提供相關人員與原件相符的身份證、學曆證書、職稱證書等複印件,以及提供投標日截止前6個月內的任意1個月投標單位為其繳納社保的證明材料原件掃描件,並加蓋投標人公章,否則不得分。 | 12 |
2 | 技術部分(45分) | 項目整體情況分析(10分) | 1.對項目背景、目標及政策要求把握準確,對項目實施地的區域生態環境特征了解充分,得10分; 2.對項目背景、目標、政策要求把握較準確,對項目實施地的區域生態環境特征有一定了解及認識,得7分; 3.對項目背景、目標、政策要求及項目實施地的區域生態環境特征的整體認識模糊,得3分; 4.對項目背景、目標、政策要求及項目實施地的區域生態環境特征的整體認識較差或沒有提供,得0分。 | 10 |
項目實施方案(25分) | 1.投標人對本區生態環境保護基本形勢的掌握情況,根據對本區環境質量現狀、環境經濟形勢的分析是否充分,對各類規劃區劃掌握的情況進行評價。(本小項最高得6分。) (1)對本區環境質量現狀、環境經濟形勢分析充分,規劃區掌握情況好,得6分; (2)對本區環境質量現狀、環境經濟形勢分析較充分,規劃區掌握情況較好,得4分; (3)對本區環境質量現狀、環境經濟形勢分析一般,規劃區掌握情況一般,得2分; (4)對本區環境質量現狀、環境經濟形勢分析不差,規劃區掌握情況差,得0分。 2.投標人對本區已有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成果的掌握情況,根據對本區已有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成果情況進行評價。(本小項最高得9分。) (1)對本區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成果的分析能力強,得9分; (2)對本區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成果的分析能力較強,得6分; (3)對本區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成果的分析能力一般,得3分; (4)對本區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成果的分析能力差,得0分。 3.投標人對本區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成果動態更新工作主要任務實施的分析情況,根據分析方案內容是否詳細、完整、科學合理,是否符合國家、省的要求及廣州市實際,是否滿足項目技術需求進行評價。(本小項最高得10分)。 (1)方案內容詳細完整、科學合理性強,項目技術需求充分滿足,得10分; (2)方案內容較為詳細完整、科學合理性較強,項目技術需求滿足度較好,得6分; (3)方案內容詳細完整度一般、科學合理性一般,項目技術需求滿足度一般,得3分; (4)方案內容差、科學合理性差,項目技術需求滿足度差,得0分。 | 25 |
工作進度計劃與組織安排 (3分) | 1.項目的工作進度與組織安排合理,切實可行的得3分; 2.項目的工作進度與組織安排較為合理的得2分; 3.項目的工作進度與組織安排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的得1分; 4.工作進度與組織安排不合理或缺乏,得0分。 | 3 |
機構能力(7分) | 針對本項目情況組建專業技術團隊,工作組成員分工清晰程度和組織安排合理性,聚集優勢資源和人才平台的搭建情況,服務本地區能力,專業技術人員充足程度進行綜合評審: 1.團隊人員配置齊全、崗位分工安排合理,經驗豐富,得7分; 2.團隊人員配置一般、崗位分工安排合理性一般,經驗一般,得4分; 3.團隊人員配置不齊全、崗位分工安排不合理,沒有相關經驗,得2分; 4.不提供不得分。 | 7 |
3 | 價格部分(10分) | 價格指標(10分) | 各供應商的報價得分按以下公式進行計算: 報價得分=(評標基準價/評標價)×10, 說明:評標基準價為滿足采購文件要求“最低的評標價”。評標價高於報價上限的,該報價文件按無效報價文件處理;低於報價上限的,報價得分按以下公式進行計算:報價得分=(評標基準價/評標價)×10。 | 10 |
廣州市生態環境局黃埔分局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