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商:
我分局現有采購項目“2024年度執法設備維護項目”,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加。
一、項目名稱
2024年度執法設備維護項目
二、項目內容及具體工作要求
(一)項目服務內容:
1.及時維修我分局執法設備
2.設備定期的狀況測試並記錄;
3.作好定期的維護保養情況報告。
4.指引執法人員妥善使用執法設備
(二)具體工作要求
1.及時響應,對我單位執法設備進行維修,盡快恢複執法設備的正常使用(詳見執法設備清單),當執法設備清單所涉及的設備出現故障時,在與用戶協商約定的時間內趕到現場,對設備進行維修,維修所需全部維修成本及配件不另外收費。
2.對執法設備清單中的執法設備開展一年至少一次的維護保養服務,包括參數標定、主機除塵、探頭清潔等,以及協助用戶完成設備期間核查,並產生維保記錄。維保內容滿足儀器說明書要求。供應商提供一切維修保養所需的檢驗和測試的工具和儀表。
3.及時提交維修情況報告及清單台賬。供應商應保存一本試驗和檢查記錄冊,用以記錄每次進行的檢查和維護保養,並報告所完成的工作以及記錄下最終用戶代表的證明。如需進行重大維修工作而需要的任何設備裝置部分的隔離或服務的停頓將預先通知我單位;
4.供應商應指導和培訓執法人員熟練運用執法設備,對執法人員要求做到“三熟悉四會”:熟悉裝備數量、熟悉裝備基本功能、熟悉裝備管理製度、會操作、會檢查、會維護、會排除小故障。
三、最高限價
人民幣5萬元整(報價超過最高限價為無效報價)。該限價包含交通費、維護費、檢查費和一切可預見和不可預見的費用,采購人不再支付其他費用。報價超過上限(不含本數)的無效。
四、支付方式
合同生效後,采購人收到供應商開具的等額服務費發票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供應商支付項目合同金額的50%。
供應商完成本項目全部服務工作,提交全部服務成果,且經采購人最終驗收合格後,采購人收到供應商開具的等額服務費發票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供應商支付項目合同金額的剩餘50%。
五、成果要求
(1)服務期結束前1周提交1份執法設備維護保養情況報告及清單台賬;
(2)為確保所有執法設備都能正常使用,服務期結束時提交1份工作報告。
六、項目服務期限
服務期限為自合同生效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七、供應商資質及要求
(一)供應商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二)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申報。
(三)該項目專門麵向中小企業采購。
八、報價時須提供的資料
(一)報價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和法定代表人或供應商授權代表身份證複印件;
(三)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有“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則不需要提供稅務登記證和組織機構代碼證;
(四)報價單位認為有必要提供與本項目需求相關的其他資料。
以上文件提交複印件及報價文件電子版一份,提交複印件的需加蓋報價單位公章。以上文件應以保密信封的形式遞交,不透明信封外除標注“項目名稱”和“報價函”字樣外,不得有其他任何標識性文字和圖案。
九、定標原則
(一)定標原則:采用綜合評分標準擇優確定供應商,評分最高者得。
(二)采購成交公示:成交結果在黃埔信息網公示,公示期1個工作日。不在成交名單之列者即為落選人,采購人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十、遞交響應文件的時間和地點
報價文件由各參加報價的供應商代表在規定的詢價截止時間前遞交至廣州市黃埔區彙星路81號人防樓3樓323室。郵寄或者逾期遞交的將視為無效,恕不接收。
遞交時間:2024年3月7日 9:30-12:00
地址:廣州市黃埔區彙星路81號人防樓3樓323室
十一、其他注意事項
(一)供應商須確保提交的各項資料真實、準確、有效。
(二)本項目不舉行集中答疑。
十二、項目采購單位
采購單位:廣州市生態環境局黃埔分局
地址:廣州市黃埔區彙星路81號人防樓C棟3樓323室,聯係人:廖秀清;聯係方式32363025。
廣州市生態環境局黃埔分局
2024年2月27日
執法設備清單
序號 | 裝備名稱(必填) | 裝備型號 | 數量 |
1 | 便攜式TVOC氣體檢測儀 | PGM-7320 | 7 |
2 | 便攜式智能快速檢測儀 | SP1100 | 1 |
3 | 水質快速檢測箱 | 9款參數 | 1 |
4 | 測距儀 | TM1500 | 3 |
5 | 熱敏式風速儀 | HT9829 | 6 |
6 | 超聲波流量計 | LB-2000P | 3 |
7 | 多領域水質自動樣器 | LB-8004 | 3 |
8 | 本安型數碼照相機 | Excam1601S | 1 |
9 | (礦用)本安型數碼攝像機 | KBA7.4 | 1 |
10 | 快檢試劑包(土壤重金屬) | LB-F808 | 4 |
11 | 粉塵檢測儀 | LB-5A | 3 |
12 | 便攜式氣體檢測儀 | LB-90 | 3 |
13 | 油氣回收多參數檢測儀 | LB-7035型 | 3 |
14 | 便攜式水質汙染監測設備 | LB-305 | 2 |
15 | 氣體泄漏紅外熱像儀 | LB-GIR680 | 1 |
16 | 便攜式打印機 | 愛普生 | 5 |
17 | 便攜式掃描儀 | DS-740D | 15 |
18 | x-y輻射劑量率儀 | LB-6500 | 1 |
評分標準(總分100分)
序號 | 評分項 | 類型 | 評分標準 | 分值 |
1 | 商務部分(40分) | 項目負責人 | 1.項目負責人具備中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或碩士及以上學曆的,得10分; 2.投標人擬投入人員中,項目負責人具備助理工程師職稱或本科學曆的,得5分; 【注:提供人員學曆證書、職稱證書、近三個月內在投標人名下繳納社保的證明材料,並加蓋供應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10 |
2 | 企業資質情況 | 供應商具有有效期內的質量管理體係認證、環境管理體係認證、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係認證的,每提供一項證書得4分,最高12分。 【注:須提供有效期內的證書複印件並加蓋公章,不提供的不得分】 | 12 |
供應商同類項目業績情況 | 供應商近三年內有同類型服務項目情況:1個同類型項目得2分,每多一個增加2分,最高可得8分,無則不得分。(要求提供合同關鍵信息頁或項目履約(驗收)合格評價證明文件作為得分依據,提供掃描件,原件備查) | 8 |
服務便利性 | 如遇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等突發事件,環境汙染,水電氣網絡交通等關係民生事項等,供應商承諾提供以下服務的: 1. 供應商承諾在采購人提出服務要求2小時內(含)響應並派服務人員趕到現場提供服務的,得10分; 2. 供應商承諾在采購人提出服務要求後3小時(含)響應並派服務人員趕到現場提供服務的,得7分; 3. 供應商承諾在采購人提出服務要求後4小時(含)響應並派服務人員趕到現場提供服務的,得4分。 無或其它不得分。 注:同時提供: (1)相關承諾函(格式自擬)加蓋供應商公章; (2)到達現場服務所需時間合理性的說明並加蓋供應商公章。不能合理說明到達現場服務所需時間的不得分 | 10 |
3 | 技術部分(40分) | 項目總體認識報告評價 | 根據對項目的理解、重點難點分析報告等進行評分析與評審: 1.提供的項目理解、重難點分析報告完整且詳細、科學合理,滿足采購文件要求,得15分; 2.提供的項目理解、重難點分析報告完整、較科學合理,較滿足采購文件要求,得10分; 3.提供的項目理解、重難點分析報告完整性一般,基本滿足采購文件要求,得7分; 4.提供的項目理解、重難點分析報告完整性較差,部分響應內容不能滿足采購文件要求,得3分; 沒有提供相關內容不得分。 | 15 |
4 | 項目維護技術方案的評價 | 根據對本項目的服務思路與原則、技術路線、主要內容、維護保養方案等進行綜合分析與評審: 1.提供的技術服務方案完整且詳細、科學合理、可行性強,完全滿足采購文件要求,得10分; 2.提供的技術服務方案完整、較科學合理、可行性較強,較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得7分; 3.提供的技術服務方案完整性一般、可行性一般,基本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得4分; 4.提供的技術服務方案完整性較差、可行性較差,部分響應內容不能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得2分; 沒有提供相關內容不得分。 | 10 |
5 | 項目質量保障方案的評價 | 根據供應商提供的針對本項目質量保證措施和質量管理製度進行評審: 1、質量保證措施和質量管理製度詳細、完善、可行,完全滿足采購文件要求,得15分; 2、質量保證措施和質量管理製度比較詳細,較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得8分; 3、質量保證措施和質量管理製度不夠詳細,部分響應內容不能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得4分; 4、不提供不得分。 | 15 |
6 | 價格(20分) | 價格指標 | 各響應單位的報價得分按以下公式進行計算: 報價得分=(基準價/投標報價)×20, 說明:滿足邀請文件要求且報價最低的價格為基準價,其價格分為滿分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