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生態環境局黃埔環境監測站現就“2023年專用儀器設備購置項目”進行詢價采購,現將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項目名稱
2023年專用儀器設備購置項目
二、項目內容
根據工作需要,計劃采購一批專用小型儀器設備。
三、服務要求
(一)質量要求。
1、設備的包裝必須是製造商原廠包裝,其包裝均應有良好的防濕、防鏽、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在開箱檢驗時必須完好,無破損,與裝箱單相符,設備外觀清潔,標記編號以及盤麵顯示等字體清晰、明確。凡由於包裝不良造成的損失和此產生的費用均由成交人承擔。
2、成交人負責將設備到現場過程中的全部運輸,包括裝卸車、貨物現場的搬運。
3、設備在現場的保管由成交人負責,直至設備安裝、驗收完畢。
4、設備保險及由成交人派出的現場服務人員人身意外保險均由成交人全部負責。
5、成交人報價時所提供的設備如在實際供貨時已經廢型(不列入該廠家當時的產品係統),如果未能按原價提供更高配置的設備,則按違約處理,采購人有權根據相關合同要求對其進行處罰。
6、供應商應提供現場監測儀器對接調試服務。現場監測儀器支持以下四種方式中至少一種對接模式:方式一:WIFI采集,儀器連接網絡並通過WIFI發送數據,數據至少支持JSON和XML中的一種。方式二:藍牙采集,儀器支持藍牙連接,並由儀器主動發送數據,支持JSON或者XML中至少一種。方式三:串口采集通信,儀器支持通過線纜連接,並主動發送數據,數據支持JSON或者XML中至少一種。方式四:文件采集,固定好文件存儲路徑,可通過路徑搜索到數據文件以便進一步分析。要求文件至少是CSV或者XML格式中的一種。
(二)售後服務要求。
售後服務按照以下方式統一執行,如各儀器設備技術參數及配置要求有其他售後服務要求的,則按照各儀器設備技術參數及配置要求的售後服務要求條款執行。
1、安裝調試。
由成交人負責設備的現場安裝和調試,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完成交貨、安裝、調試、驗收完畢。在設備的安裝、調試、試運行期間,成交人安裝調試人員一切費用自理。
2、免費培訓。
(1)現場培訓:成交人在設備的安裝、調試、驗收完畢後即進行現場培訓直至采購人基本掌握使用操作、維護保養技術。
(2)專門培訓:成交人就設備的安裝、檢驗、調試、使用和維護等培訓采購人3名技術人員,直到采購人受訓人員全部掌握運行操作、維護保養技術,並能達到正確檢修、維護、排除一般故障為止。
(3)培訓方式:技術培訓、操作培訓。
(4)培訓人員、地點和時間:受訓人員由采購人確定,培訓地點和時間由雙方商定。
3、質保和維修要求。
儀器質保期為自貨物驗收合格後 壹 年;成交人應在質保期內提供免費上門維修服務,並進行終身維護。成交人在收到用戶要求對所采購儀器進行維修通知後,應在2小時內作出響應,並在48小時內派出專門維修人員到現場維修。
(三)商務要求。
1、交貨期:見項目內容。
2、交貨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運送所產生的所有費用由成交人承擔。
四、服務時限及最高限價
服務時限: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內。
最高限價:10萬元。報價超過最高限價為無效報價。報價均應包含國家規定的所有稅費。
五、供應商資質及要求
1、供應商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並提供承諾函;
2、供應商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或身份證等相關證明)副本複印件;
3、近3年內,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記錄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不處於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自詢價公告發布之日起的查詢結果截圖,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報價人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4、本次采購不接受聯合體申報。
六、供應商報價時須提供的資料
1、本項目報價表或書;
2、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和法定代表人或投標人授權代表身份證複印件;
3、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有“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則不需要提供稅務登記證和組織機構代碼證;
4、對應綜合評分細則及分值所需的證明材料以及對應目錄等;
5、項目供貨、技術服務及售後保障方案(如有)。
6、供應商認為有必要提供與本項目需求相關的其他資料。
注意:以上文件均須加蓋供應商單位公章,並以保密信封的形式遞交紙質件及其電子版報價文件。響應文件及密封外套須清楚注明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如有)和“在(本項目報價截止時間)之前不得啟封”的字樣,不得有其他任何標識性文字和圖案。
七、開標時間及定標原則
1、本項目報價截止時間:2023年8月11日18時。原則上報價截止時間後7天內組織開標。
2、評價原則:采取綜合評分規則,以綜合評分最高者優先;如綜合評分相同,以低價者為優先。擇優確定供應商,綜合評分最高者中標(中標者,發成交通知另行簽訂合同;未中標者,不再通知)。評分標準見附件。
八、其他注意事項
(一)報價單位須確保提交的各項資料真實、準確、有效。
(二)本項目不舉行集中答疑。
九、遞交響應文件的時間和方式
報價文件由各參加報價的供應商代表請於2023年8月11日18時(本項目詢價截止時間)前遞交至廣州市黃埔區科學大道162號創意大廈B1棟11層廣州市生態環境局黃埔環境監測站1118房。聯係人:張女士;聯係電話:82113733。
逾期送達或郵寄送達相應文件,恕不接收。報名單位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發現弄虛作假,取消其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