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生態環境局黃埔環境監測站現就“2022年度環境質量報告書技術谘詢項目”進行詢價采購,現將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項目名稱
2022年度環境質量報告書技術谘詢項目
二、項目內容及要求
根據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環境質量報告書編寫技術規範》(HJ641-2012)等相關技術規範,對2022年度黃埔區環境質量監測、汙染源監測、在線監測、環境統計等監測數據進行統計、整理和統計分析,編寫《2022年度環境質量報告書》和《2022年度環境監測年鑒》,全麵客觀地分析和描述區域環境質量狀況,分析環境質量汙染成因和變化趨勢,為黃埔區環境監管提供科學依據。環境質量報告書及結果應具有良好的科學性、完整性、準確性。
三、服務時限及最高限價
服務時限:簽訂合同之日起一年內。
最高限價:10萬元。報價超過最高限價為無效報價。報價均應包含國家規定的所有稅費。
四、供應商資質及要求
1、供應商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並提供承諾函;
2、供應商要求為國內獨立的事業單位法人或獨立企業法人(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複印件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並加蓋公章);
3、近3年內,投標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記錄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自詢價公告發布之日起的查詢結果截圖,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投標人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五、供應商報價時須提供的資料
1、本項目報價表或書;
2、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和法定代表人或投標人授權代表身份證複印件;
3、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有“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則不需要提供稅務登記證和組織機構代碼證;
4、對應綜合評分細則及分值所需的證明材料以及對應目錄等;
5、項目供貨、技術服務及售後保障方案(如有)。
6、供應商認為有必要提供與本項目需求相關的其他資料。
注意:以上文件均須加蓋供應商單位公章,並以保密信封的形式遞交紙質件及其電子版報價文件,不透明信封除標注“項目名稱”和“報價函”字樣外,不得有其他任何標識性文字和圖案。
六、開標時間及定標原則
1、本項目報價截止時間:2023年8月11日18時。原則上報價截止時間後7天內組織開標。
2、評價原則:采取綜合評分規則,以綜合評分最高者優先;如綜合評分相同,以低價者為優先。綜合評分最高者中標(中標者,發中標通知另行簽訂合同;未中標者,不再通知)。評分標準見附件。
七、遞交響應文件的時間和方式
報價文件由各參加報價的供應商代表請於2023年8月11日18時(本項目詢價截止時間)前遞交至廣州市黃埔區科學大道162號創意大廈B1棟11層廣州市生態環境局黃埔環境監測站1118房。聯係人:張女士;聯係電話:82113733。
逾期送達或郵寄送達相應文件,恕不接收。報名單位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發現弄虛作假,取消其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