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稱】
廣州市黃埔區某食品製造公司通過私設管道、偽造監測數據等逃避監管方式排放水汙染物案
【案情簡介】
2022年8月,執法人員會同第三方專業技術人員到某食品製造公司進行現場檢查。檢查時該公司生產狀況正常,產生的汙水進入自建汙水處理站進行處理。該公司的汙水處理站未按照設計工序運行,其中一部分汙水通過自行設置的管道自處理設施的中間工序引出,未經處理排放該部分汙水。同時發現該公司安裝的廢水在線監控設施的采樣管與分析儀器已斷開連接,采樣進水管現置於分析儀旁的水杯中,水杯內是汙水站運營人員從汙水站中取來的達標水樣。運行時采樣管直接抽取水杯中的達標水樣進入分析儀進行分析。同日對該公司的廠區總排口排放的廢水進行采樣監測,監測報告顯示,其排放的廢水超出許可排放濃度要求,但采樣當日在線監控數據中,其總排口某汙染物的濃度最高值遠低於實際排放的濃度,與實際情況不一致。經執法人員仔細進一步核實,該公司是基於避免外排水汙染物超過許可濃度的事實被發現的意願,通過篡改監測數據、稀釋排放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水汙染物。
【查處情況】
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條、《排汙許可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根據《排汙許可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結合該公司整改情況等從輕情節,對該公司作出罰款,並將該案移送至公安機關實施行政拘留,公安機關實施行政拘留1人。
【啟示意義】
汙染源自動監控係統在環境管理中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少數不法企業在自動監控設施及數據上弄虛作假,試圖逃避環境保護部門的監管。生態環境部門將持續組織開展專項執法,嚴厲打擊汙染源自動監控設施及數據弄虛作假。
辦理此案過程中,充分發揮了“測管協同、快速聯動”機製,現場檢查與采樣監測同步進行,證實了排放廢水存在汙染物,為本案行政處罰提供了必要的支撐材料;同時充分利用第三方專業技術人員輔助檢查自動監控設施,提高發現自動監控設施存在問題的幾率,有助於壓實排汙單位的主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