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強化國有企業審計監督。以國有企業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為主線,結合財政財務收支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統籌推進區管國企審計全覆蓋。審計重點關注國有企業重大政策落實、國有資產交易、重大項目投資建設、國有資本運作、經營風險防範等重點環節和關鍵領域,揭示問題短板,提出對策建議,推動國有企業完善管理製度、消除風險隱患。發揮區委審計委成員單位協作機製與經濟責任聯席會議平台優勢,強化審計、紀檢監察、國資三方貫通協同,深化審計成果運用,促進國有資產安全。
二是做實派駐專項監督。派駐國企審計專員辦前移監督關口,關注國有企業決策流程合規性、合理性,決策內容科學性、有效性,發揮預警“探頭”作用。2023年來監督國有企業重大決策議題2000餘項,提出審計監督建議300餘條。開展國有企業貿易業務專項檢查,督促企業組建整改專班,建立績效掛鉤考核機製,推動企業收回應收賬款超3億元,降低貿易風險敞口。開展專項調研,走訪20個國有企業產業園區和業內優秀園區運營商,形成國企產業載體調研報告供國資國企決策參考。
三是立足內審指導監督。開展國有企業內審工作調研,就推動建立內審製度、發揮內審作用、形成國企內部大監督格局提出指導建議。組建業務交流平台,彙聚審計人員近200人。召開國有企業內審工作交流會10餘場,針對企業業務特點聘請行業專家進行內審培訓。組織內審專項檢查,針對發現問題提出內審立項建議,督促審計問題整改250個,不斷推動內審在促進企業完善治理、防範化解風險方麵發揮作用。 (丘鳳珍、周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