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主題教育調研成果落地落實,充分發揮審計監督和保障作用,促進全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高質量發展,日前,經市委審計委員會批準,廣州市印發了《廣州市經濟責任審計中長期規劃》(以下簡稱《規劃》)。
《規劃》立足審計經濟監督定位,聚焦領導幹部權力運行和責任落實,明確1個指導思想、3項基本原則、4項主要目標、5項主要任務和5項保障措施,為全市經濟責任審計統籌謀劃、整體推進提供了製度性保障。《規劃》主要體現了以下幾方麵的特點:
一是突出政治屬性。《規劃》切實把黨的領導落實到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全過程各環節,將“進一步強化審計委員會統籌謀劃和整體推進職能”作為主要目標,提出健全審計委員會定期聽取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彙報和聯席會議定期向審計委員會報告工作機製,嚴格執行下級審計委員會向上級審計委員會報告重大事項及有關情況製度。
二是堅持係統思維。《規劃》將“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貫通協同進一步深化”作為主要目標,提出要充分發揮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作用,鞏固深化“巡審結合”工作成效,健全信息互通、計劃協商、實施協同、結果共用等工作機製。同時,推動市屬各區加強經濟責任審計製度建設和專職隊伍建設,推動市直各單位健全完善經濟責任審計製度,切實推進全市一盤棋。
三是突出問題導向。《規劃》將“動態化、常態化監督”作為主要方式,突出重點,加強對重點單位、關鍵崗位、社會關注度高、權力集中部門和資金、資產、資源密集領域主要領導幹部的審計監督,明確對市直重點部門(單位)主要領導幹部和市管企業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按照“分類管理”原則5年輪審一遍,並對各類領導幹部每年經濟責任審計安排提出要求,切實消除審計監督盲區。
四是強化質量管控。《規劃》將“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質量進一步提升”作為主要手段,要求健全完善審計對象管理、審計計劃、審計實施、審計報告和審計結果運用等各環節製度,按照“盡力而為、量力而行,數量服務質量、進度服從效果”的原則,合理確定審計項目數量。為保障質量和效率,《規劃》明確要做實做細研究型審計,推廣應用大數據審計的技術方法,加大審計人員培訓力度,打造高素質專業化審計幹部隊伍。(陳冰、樂秀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