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壓實責任落實報告製度。履行審計整改跟蹤督促職責,對2021年度審計工作報告列示的具體問題進行持續跟蹤督導,督促被審計單位種好整改“責任田”,切實做好審計查出問題整改結果向區人大常委會、區政府報告工作。截至目前整改完成率91.64%,已整改問題金額占應整改問題金額99.91%。
二是分類整改確保對賬銷號。在促進整改監督工作流程規範化上謀實招、出硬招,分類推進“立行立改”、“持續整改”問題,對屢審屢犯的普遍問題找規律、找原因,強化源頭治理,推動破除體製性障礙,彌補製度性漏洞。建立整改清單台賬,實行審計整改對賬銷號製度,確保逐項銷號、見底清零。整改推動建立完善製度11項,收回資金1.68億元,一體推進揭示問題、規範管理、促進改革,著力打通審計工作“最後一公裏”。
三是齊抓共管提升整改質效。延伸審計整改鏈條,與紀檢監察機關、巡察機構等部門單位主動溝通、密切配合,對拖延整改、虛假整改等情形按程序提請相關部門研究處理,堅決杜絕虎頭蛇尾、久拖不決等整改不落實或落實不力的行為,逐步形成和完善人大監督、政府督辦、紀檢監察協同、審計部門動態跟蹤的聯動機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