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黃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擬開展電動自行車及車用蓄電池、燃氣用具、電線電纜、塗料等4類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工作,現邀請有資質的專業檢驗檢測技術機構參與。
一、項目概況
(一)項目名稱
廣州市黃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24年度電動自行車等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技術服務項目
(二)項目內容
本項目包含但不僅限於以下內容:根據采購人的要求,第三方專業機構安排專業技術人員負責該項目的組織實施,製定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組織產品抽查,對抽查產品進行檢驗檢測出具檢驗報告,根據檢測結果進行質量分析,對所發現的不合格項目予以整改指導並提供全過程技術服務支持等相關工作。
(三)擬選定服務供應商數量
1家。
(四)發包期限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
(五)最高限價
本次采購項目服務費最高限價33.6萬元。供應商報價需包含人工費、樣品購置費、檢測費、樣品處置費、複檢、複查、技術支持、項目分析以及稅費、管理費等全部相關費用。
二、供應商資格條件
(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二)供應商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且向采購人提供相關服務的企業法人、事業法人、其他組織,企業法人應提供營業執照及最近一次年報記錄、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等證明文件;事業法人應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等證明文件;其他組織應提供合法證明文件
三、項目要求
(一)供應商開展監督抽查工作要嚴格按照國家監督抽查相關規定執行。
1.供應商應該按照方案要求組織做好抽樣工作;對於拒檢行為供應商應當及時通知轄區執法人員,執法人員應按照簡易處罰程序,對拒檢行為當場發出警告處罰決定書;抽樣單位要合理分配樣本分布範圍,確保抽檢結果的代表性。
2.供應商應該嚴格按照抽查規範的要求開展檢驗工作,確保檢驗結果的公正性和科學性。檢驗報告中,應提供含有標簽、標誌等信息的完整、清晰的樣品照片,若樣品無上述內容,應在檢驗項目或備注中予以說明。
(二)供應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轉包、分包或掛靠本項目。如發現成交供應商以轉包、分包或掛靠的方式謀取成交,采購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賠償並沒收其履約保證金。
(三)在有效服務期內,如供應商在人員配置、作業管理、質量控製等各方麵不能滿足采購文件的相關要求或沒有實現投標文件中的相關承諾,采購人有權單方麵解除合同,並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四)采購方有權在簽訂合同時對項目方案作適當修改。
(五)付款方式,簽訂合同後分期付款。
四、項目響應文件的組成及要求
(一)響應文件組成
1.參加函;
2.法人代表證明書;
3.授權書;
4.資格文件;
5.報價一覽表;
6.服務方案;
7.公司概況。
(二)文件提交要求
1.按采購人提供的格式提交響應文件;
2.響應文件每頁須蓋單位名稱單位公章及騎縫章,由授權代表簽名,並在頁腳備注單位名稱、單位聯係人和聯係電話。
注:以上資料裝訂成冊,並密封蓋章。
五、下列情況之一的屬無效文件
(一)不按要求編製的文件;
(二)未密封及裝訂;
(三)報價超過最高限價;
(四)逾期交響應文件。
六、報名時間和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2024年5月15日-5月22日。
(二)報名文件提交方式:快遞郵寄或上門提交。
(三)收件地址和收件聯係人:廣州市黃埔區科學大道239號A1棟402室(聯係人:王先生,聯係電話:020-22205859)。
七、采購評審流程及確定供應商方法
(一)評審時間:報名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後5個工作日內。
(二)評審地點:廣州黃埔區科學大道239號A1棟。
(三)評審流程:
1.采購評審小組當眾開啟各報名單位提交的響應文件,采取綜合評分法初步選定服務商候選人。
2.初步選定服務商候選人後5個工作日內,在黃埔信息網發布擬選定的服務商公示,公示時間為2個工作日。
3.公示時間內無異議,采購人在公示完畢後5個工作日內與最終選定的服務商簽訂服務項目合同。
注:最終選定的服務商與采購人在簽訂合同後按合同約定內容履約。
八、信息發布
本次采購項目有關的信息在黃埔信息網發布。
黃埔信息網網址://www.regpowell.com/。
九、谘詢監督方式
項目采購谘詢電話:電話:020-22205859(產品質量科)
采購程序谘詢電話:電話:020-22205845(辦公室)
行風廉政監督電話:電話:020-22205874(宣教科)
附件:采購公告附件(參加函、項目響應文件參考模板、綜合評分標準).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