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擬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承接黃埔區公共信息標誌標準化提升服務,歡迎符合條件的單位向我們報名,參加服務項目報價。
一、項目概況
(一)項目名稱
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承接黃埔區公共信息標誌標準化提升服務項目。
(二)項目內容
為全麵提高黃埔區公共場所公共信息標誌規範性,推動
高質量發展,進一步提升黃埔區現代化水平和國際化城市綜合競爭力,優化城市環境,展示新黃埔形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實施條例》《廣州市公共信息標誌標準化管理辦法》(廣州市人民政府令第67號)等文件關於監督檢查的規定,按照《廣州市公共信息標誌標準實施目錄》所列出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開展現場檢查。陪同我局執法人員完成對區屬旅遊景區(點)、公園、文化設施、醫院等4類具代表性公共場所的公共信息標誌標準化監督檢查工作,並出具檢查報告給出具體優化建議及設計參考。檢查項目我局將優先選取處於新建或修繕階段的,能體現黃埔城市新形象、公共影響力較大的公共場所項目,檢查場所項目不少於4個。
2.檢查不合格項目整改指導。各有關公共場所單位對照檢查報告中不合格項和改進方案整改後,再次到相關單位進行複查和整改指導,現場解答整改處理的細節問題,促進整改落實。對2023年黃埔區公共信息標誌監督檢查報告結論為不合格的公共場所進行複核並出具複核報告,幫助其整改完善公共信息標誌係統。複核場所項目不少於2個。
3.在建項目指導。一是對政府投資新建、擴建、改建的大中型建設項目的公共信息標誌設計方案進行技術指導,出具標準化技術指導意見;二是對轄區內在建項目有谘詢需求的,提供免費電話谘詢服務;三是根據我局需要,陪同走訪重點在建工程項目,提前介入,積極向建設方、施工方宣貫《廣州市公共信息標誌標準化管理辦法》和公共信息標誌相關政策法規和標準,督促指導建設方、施工方按照國家標準合理規範設置公共信息標誌。
4.編寫全年提升專項情況分析報告。對全年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對現狀及存在問題進行整理和分析,包括各單位的聯係和反饋情況、跟進檢查不符合項的整改落實情況和進度、對今後工作重點方向提出建議等內容。
(三)最高限價
本次采購服務項目費用采用包幹製,項目最高限價:8萬元(大寫:捌萬元整)。報名參加報價的單位其報價需包括服務成本、法定稅費、企業利潤等全部相關費用。
二、報價單位資格條件
(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二)報價單位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且能向采購人提供相關服務的企業法人、事業法人、其他組織,企業法人應提供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事業法人應提供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等證明文件;其他組織應提供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等合法證明文件;上述單位同時應提供2021年以來同類項目業績或參與相關標準化項目經驗、項目團隊成員標準化職稱等體現具備提供項目相關服務能力的證明資料。
(三)報價單位應授權合法的人員參加報價,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參加的,須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並與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參加報價的,須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
三、項目報價文件的組成及要求
(一)報價文件組成
1.報價函;
2.法人代表證明書;
3.授權書;
4.資格文件;
5.報價一覽表;
6.服務方案;
7.單位概況。
(二)文件提交要求
1.按黃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提出項目報價文件組成及要求提交報價文件;
2.報價文件封麵須蓋單位名稱單位公章,報價函須注明單位名稱、單位聯係人和聯係電話;法定代表人授權書由授權代表和被授權人簽名並蓋公章;報價一覽表須蓋公章;其餘多頁文件須蓋公章或騎縫章。以上資料裝訂成冊、密封蓋章提交。
四、下列情況之一的報價文件屬無效文件
(一)不按要求編製的報價文件;
(二)報價文件未密封及裝訂;
(三)報價超過最高限價;
(四)逾期交報價文件。
五、采購流程
報名、資格和有效性審查。廣州市黃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本公告規定的時限內接受報價意向人報名,同時對報價單位提交的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和有效性審查。經審查合格的,視為報名成功,可通知參加下一階段報價。經審查不合格的,不能參與下一階段報價。審查合格後不足3家的,將重新發布采購服務公告;若再次不足3家的,按實際報價單位確定采購候選單位。
六、報名所需提交資料
(一)企業法人應提供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事業法人應提供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等證明文件,其他組織應提供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等合法證明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三)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四)2021年以來同類項目業績或參與相關標準化項目經驗、項目團隊成員標準化職稱等體現具備提供項目相關服務能力的證明資料。
以上資料提交掃描件。
七、報名方式
(一)網上報名。請按公告要求整理報名所需提交資料,掃描並發至政務郵箱hpqbzc@gdd.gov.cn;
(二)時間:2024年4月7日-4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八、報價文件提交時間、方式、收件地址和收件聯係人
(一)遞交時間:2023年4月10日-4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二)提交方式:快遞郵寄或上門提交均可;
(三)收件地址和收件聯係人:
廣州市黃埔區科學大道239號A1棟403室(聯係人:袁秦山,聯係電話:020-82385785)
九、采購評審流程及確定供應商方法
(一)評審時間:報價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後5個工作日內。
(二)評審地點:廣州市黃埔區科學大道239號A1棟。
(三)評審流程:
1.采購評審小組當眾開啟各報名單位提交的報價文件,采取綜合評分法初步選定服務商候選人。
2.初步選定服務商候選人後5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擬選定的服務商公示,公示時間為1個工作日。
3.公示時間內無異議,采購人在公示完畢後5個工作日內與最終選定的服務商簽訂服務項目合同。
注:最終選定的服務商與采購人在簽訂合同後按合同約定內容履約。
十、信息發布
本次采購有關的信息在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網址:http://www.hp.gov.cn。
十一、谘詢監督方式
項目采購谘詢電話:標準化科,電話:020-82385785;
采購程序谘詢電話:辦公室,電話:020-22205863;
行風廉政監督電話:宣教科,電話:020-22205874。
廣州市黃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