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現就關於下屬單位區食品藥品檢驗所實驗室搬遷服務項目進行公開采購,歡迎合格的供應商參加。
一、項目概況
(一)項目名稱
區食品藥品檢驗所實驗室整體搬遷服務項目
(二)項目內容
區食品藥品檢驗所實驗室從廣州市黃埔區港前路361號3-4層、廣州市黃埔區大沙北路81號2樓和揚子江藥業集團廣州海瑞藥業有限公司實訓室搬到廣州市黃埔區科學大道239號C3棟15-16層的整體搬遷工作。主要內容包括:
(1)實驗設備搬遷前的狀態確認、拆卸及包裝(包裝盒標示)、搬運、安裝、調試及性能確認與搬遷後的狀態確認,部分儀器需要通過第三方檢測機構的計量或校準;
(2)辦公家具和辦公用品、文件資料等搬遷。
(3)試劑和藥品的搬遷。
注:本次搬遷物品大致分類分為A、B、C類等,具體描述見下表。具體內容詳見附件清單。
A、B、C類設備及物品分類表
(三)擬選定服務供應商數量:1家。
(四)發包期限
供應商在采購人發出搬遷通知啟動搬遷工作後35日曆天內完成搬遷,投標人在搬遷至目的地後30個日曆天內完成安裝、調試和計量校準。
(五)最高限價
本次采購總費用為:人民幣貳拾陸萬元 (大寫)【¥260000(小寫)】。供應商報價需包含稅費、管理費等全部相關費用。
二、供應商資格條件
(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二)供應商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且向采購人提供相關服務的企業法人、事業法人、其他組織,企業法人應提供營業執照及最近一次年報記錄,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事業法人應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等證明文件;其他組織應提供合法證明文件;
(三)供應商應授權合法的人員應約參加,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參加的,須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並與營業執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參加的,須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
三、項目要求
(一)不得轉包或分包項目內容;
(二)提供足夠的打包材料(珍珠棉、氣泡袋、纏繞膜、紙箱、透明膠、標簽紙、裁剪刀、記號筆等);
(三)嚴格按照國家及行業標準、規範開展項目工作;
(四)服務費按雙方合同約定方式憑正式發票結算;
(五)項目技術要求
(1)方案的要求:供應商需根據采購人項目情況及新實驗室裝修規劃圖,對采購人新址和舊址進行勘察基礎上提供書麵搬遷規劃方案,指定項目技術負責人跟進搬遷實施,方案應包括:
a.遷移前規劃,包括對搬遷儀器舊址和新址的勘察情況說明;
b.搬遷流程方案及各階段時間節點;
c.車輛運輸及工具配置方案;
d.路線規劃方案;
e.儀器遷移順序及定位規劃方案;
f.人員配置方案及相關專業資曆提供;
g.提供搬遷關鍵環節技術保障相關支持硬件或軟件設施;
h.各類專業表格,如場地確認、儀器狀態確認、裝箱單等。
(2)遷移前狀態確認要求:供應商在儀器搬遷前需對采購人遷移清單中的全部儀器(是否包括揚子江的儀器)進行性能狀態確認,對A類設備進行指標測試,經采購人指定人員確認後,填寫設備狀態確認單。
(3)儀器拆機要求:儀器狀態確認後,供應商負責安排專業儀器工程師負責對全部待遷儀器的拆裝工作,拆機後對儀器及相關配件進行詳細標注及登記。采購人搬遷物品所用的拆裝箱由供應商提供。
(4)儀器包裝要求:供應商需對全部待遷物品進行妥善包裝保護,確保所有物品在運輸過程中不因未包裝引起破損及刮擦。大型精密儀器包裝按照出廠包裝要求進行(幹燥處理、緩衝設置、木箱包裝等)。物品包裝外需張貼物品標識單,對需裝箱物品,由供應商指定人員填寫裝箱單及裝箱統計表。
(5)運輸要求
a.運輸車輛為符合交通管理條例的貨物運輸車輛,需確保車輛狀況良好,並具有搬運資質、通行許可、保險有效、年檢合格;
b.根據儀器搬運的要求,如:防水、防震、防傾斜等,運輸車輛必須隨帶防雨、固定、填充物及隔離器材等;
c.儀器在車廂需擺放合理,全部儀器單層放置,不得堆疊;
d.供應商可采用拖車、液壓車、移動平台車、叉車、吊車等輔助搬運設備,所有搬運工具做減震防護處理,明確搬運設備的基本參數和數量;
e.供應商需采用環保材料對遷進實驗室地麵、牆麵進行保護,防地麵、牆麵劃傷、分散,特別是重型設備的搬運要對實驗室地麵進行特殊防護,如用木板等材料進行保護;
f.對無法正常從實驗室遷出或遷進的設備,供應商需提供專業、合理的遷移措施方案由采購人選定;
g.供應商應協助招標人完成搬運計劃的細化和現場管理,專門安排經驗豐富的車輛調度人員進行現場調度,相關負責人現場辦公,搬運高峰期增加調度和現場管理人員;
h.供應商需提供搬運工人、調度人員、現場管理人員安排計劃表和搬運設備一覽表,確保隨車配備足夠的搬運工人,在采購人指定人員及儀器專業工程師的指導下,完成儀器裝車工作;
i.樣品及其他試劑需由滿足其儲存條件(如溫濕度、遮光等)的車輛完成運輸;
j.試劑在裝車過程中,按試劑目錄進行合理分類,並與采購人充分溝通,堆放必須整齊;
(6)儀器安裝調試要求
a.儀器遷移至遷進新址實驗室後,供應商需根據遷移規劃規定的時間節點進行包裝拆除,定位至采購人實驗室規劃圖指定位置,並及時回收包裝材料;
b.所有儀器按照規定完成安裝,接通電源並進行相應測試;
(7)遷移後狀態確認的要求
a.供應商會同采購人指定人員對儀器狀態進行確認,需完成與遷移前相同的指標測試,確保儀器恢複到拆卸前狀態後,進行書麵確認驗收。
b.其餘的設備需通電運行,確保性能不低於搬遷前狀態。
c.所有設備搬遷後需確保外觀完整、附件齊全。
d.儀器的搬遷內容還包括清單中所列設備附屬的電腦、打印機、輔助儀器、設備及輔助儀器的連接線纜、儀器配件耗材等,具體清單以現場勘查為準。
e.樣品、耗材需由滿足其儲存和運輸條件的車輛完成運輸,堆放必須整齊;
f.在交接過程階段,需由采購人相關工作人員簽字確認、認可;
g.辦公用品、文件資料:搬遷完成後,供應商應確保所有物品仍具備原有功能;在搬遷過程中造成損毀、無法恢複原狀的物品,供應商應按照原有的規格、數量予以補齊;
h.辦公家具表麵及易損部件須進行包裝保護,安裝後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
(六)項目驗收相關要求
(1)供應商需完成招標文件規定的實驗室整體搬遷服務,確保物品沒有遺漏;
(2)儀器設備的驗收標準:儀器送達指定位置後,按裝箱單逐項清點,確保數量和發運前一致。到達新實驗室的儀器必須和裝箱單中標明的名稱、品牌、型號、數量、固定資產編號一致;搬遷前後對儀器做資料存檔,確保搬遷後儀器及附件外觀較搬遷前無新增破損、鏽蝕、碰傷等。設備搬遷後需確保外觀完整、附件齊全。搬遷後儀器未達校準規範或計量要求的,供應商必須提供維修或者更換服務,維修需在30個日曆天內完成且滿足國家計量要求,未能在30個日曆天內完成維修工作需提供同品牌、同型號或高於原有配置儀器設備的換新服務。
(3)辦公家具、辦公用品、文件資料的驗收標準:搬遷前後數量一致,外觀無新增破損、鏽蝕、碰傷,保證物品功能不喪失。
(4)樣品、試劑和耗材搬遷前後數量一致,保證所有的標簽完好,物理化學性質不變。
(5)售後服務要求:搬遷或安裝過程中設備有損壞的,由供應商負責維修。供應商維修物品的保修期不少於6個月(從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算)。
(七)項目服務管理和技術要求
(1)根據本項目編製具體《搬遷服務方案》,並成立項目管理小組進駐,全麵推進本服務項目的工作。
(2)《搬遷服務方案》需詳盡注明安全作業方法、措施及需配置的輔具、機械設備等,中標後需按采購人要求進行修改完善、審定後按要求實施拆遷及調整服務工作。
(3)搬遷調整前雙方就需搬遷的設備明細及規劃放置位置進行現場確認,並按雙方確認的書麵文件作為依據進行搬遷及調整服務工作。
(4)供應商所提供服務中應包含可能涉及的建築物破損的修複工作。
(5)應急預案:供應商必須為本次搬運製定可行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預案中應涵蓋以下內容;實驗室火災、實驗室觸電等;實施方應具備相應人力、設備、資質和能力來處理各類應急事故。
(6)事故及損害賠償:供應商應做好搬運現場的保護工作,對於搬遷過程中涉及的實施現場(如電梯、地麵、牆麵、道路、樓梯、門窗、家具等)做到有效保護,如有損壞,按市場價原價進行賠償。搬遷服務過程如出現儀器設備跌落、交通事故、物品丟失、重新安裝失敗、失火、水淹、觸電、中毒、灼傷及其它各種工作人員的身體損傷、死亡等事故,均由供應商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采購人全部損失。搬遷服務過程中若出現任何安全事故,由供應商負責全部責任。
(7)供應商應自行購買好保險,所購買保險應覆蓋搬遷作業全過程,包括搬運前儀器設備的測試、拆機、移動、包裝、運輸,直至搬遷至新址後的卸貨、搬運、安裝、調試、測試等環節。
(8)供應商須依據相關法規文件要求承諾對在承接儀器設備等物品搬遷服務項目中所涉及的技術、人員等資料承擔保密義務和責任。
四、項目響應文件的組成及要求
(一)投標文件組成
1.參加函;
2.法人代表證明書;
3.法人授權委托證明書;
4.資格文件;
5.報價一覽表;
6.服務方案;
7.公司概況。
(二)文件提交要求
1.按采購人提供的格式提交響應文件;
2.響應文件每頁須蓋單位名稱單位公章,由授權代表簽名,並在頁腳備注單位名稱、單位聯係人和聯係電話。
注:以上資料裝訂成冊,並密封蓋章。
五、下列情況之一的屬無效文件
(一)不按要求編製的文件;
(二)未密封及裝訂;
(三)報價超過最高限價;
(四)逾期交響應文件。
六、報名方式和資格審查
(一)網上報名,請按照公告要求整理報名所需提交資料,掃描並發送至郵箱:bettycyk@163.com。
(二) 報名時間:2024年02月02日-02月0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三)報名所需提交資料
1.企業法人提交市場監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營業執照及最近一次年報記錄(複印件,加蓋企業法人公章);事業法人提交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加蓋事業法人公章);其他組織提交合法證明文件(複印件,加蓋社會組織公章)。
2.企業法人、事業法人提交信用中國網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navPage=0)的信用查詢記錄(複印件,加蓋企業公章);其他組織提交中國社會組織公共服務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的信用查詢記錄(網頁截圖,加蓋企業公章)。
3.近一年財務狀況報告或基本開戶行出具的資信證明(複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4.提供報名截止日期前6個月內任意1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如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提供相應證明材料(複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5.書麵承諾聲明(承諾在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格式自擬,原件,加蓋企業公章)。
6.報價函相關承諾要求內容: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係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本采購項目響應。為本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範編製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與本項目響應。
7.同類項目經驗證明資料(項目驗收意見書等複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8.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複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9.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
七、響應文件提交時間、方式、收件地址和收件聯係人
(一)響應文件提交時間:2024年02月08日至2024年02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二)響應文件提交方式:快遞郵寄/上門提交
(三)收件地址和收件聯係人
廣州市黃埔區大沙北路81號204室 (聯係人:陳小姐,聯係電話:13824462177)
八、采購評審流程及確定供應商方法
(一)評審時間: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後5個工作日內。
(二)評審地點:廣州市黃埔區科學大道239號A1棟。
(三)評審流程
1.采購評審小組當眾開啟各報名單位提交的響應文件,采取綜合評分法初步選定服務商候選人。
2.初步選定服務商候選人後5個工作日內,在黃埔信息網發布擬選定的服務商公示,公示時間為1個工作日。
3.公示時間內無異議,采購人在公示完畢後5個工作日內與最終選定的服務商簽訂服務項目合同。
注:最終選定的服務商與采購人在簽訂合同後按合同約定內容履約。
九、信息發布
本次采購項目有關的信息在黃埔區信息發布。
黃埔信息網網址://www.regpowell.com。
十、谘詢監督方式
項目采購谘詢電話:新藥中心,電話:020-83274254
采購程序谘詢電話:辦公室,電話:020-22205863
黨風廉政監督電話:宣教科,電話:020-22205874
廣州市黃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01月31日
黃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區食品藥品檢驗所實驗室
整體搬遷服務項目預算單價明細
評分標準
一、評分說明
本次評審采用綜合評分方法,總分100分。評審委員會通過對意向供應方的價格評分(30分)、商務技術評分(70分)進行綜合評分。各項得分按四舍五入原則精確到小數點後兩位。將綜合評分由高到低順序排列。評委會按上述排列向采購方推薦第一名為本項目第一候選人,第二名為第二候選人。
二、價格評分
計算價格評分:價格分統一采用低價優先法計算,各有效意向供應商的評審報價中,取得低價為評審基準價,其價格部分為滿分。其他意向供應方的價格分統一按照下列公式計算:
價格評分=(評審基準價/評審報價)*30分
評審價格僅用於計算價格評分,評審金額以實際報價為準。
三、商務技術評分
由評審委員會成員對所有有效評審文件的商務技術條件進行審核和評價,評審委員會成員獨立打分,並填寫到如下表格中。
四、綜合評分的計算
綜合評分=價格評分+商務技術評分。
各評分項目分值:
備注:各項得分按四舍五入原則精確到小數點後兩位。將綜合評分由高到低順序排列。綜合評分相同的,按評審報價由低到高順序排列;綜合評分相同,且評審報價相同的,按商務技術評分由高到低順序排列。綜合評分相同,且評審報價和商務技術評分均相同的,名次由評委會抽簽決定。評委會按上述排列向采購方推薦第一名為本項目第一候選人,第二名為第二候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