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屬各企事業單位:
為落實《質量強國建設綱要》、《廣東省質量強省建設綱要》和省、市有關開展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的相關工作要求,加快完善我區現代化質量基礎設施體係,進一步釋放質量基礎設施帶動技術進步、質量提升、產業升級的效能,實施製造業質量基礎設施拓展夥伴計劃,助力我區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質量基礎“一站式”服務促進中小企業質量創新工作方案(2021-2023年)》和《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三年工作計劃(2023-2025年)》工作部署,我辦在首批質量基礎設施服務工作站籌建工作的基礎上,於2022年11月啟動第二批征集工作,按照“市場主導、政府引導”的原則經機構自主申報、專家參與研討、籌建方案改進以及雙方共同確認,現公布第二批籌建名單(見附件),並要求如下:
一、擬籌建工作站應結合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印發的《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通用指南(試行)》(以下簡稱《指南》)的要求和《廣州市黃埔區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項目效能評價內容及分值表(試行)》(以下簡稱《分值表》)的評分項目製定完善的籌建方案並有序實施籌建工作。籌建期自2024年1月1日起不超過三個月。各工作站運行滿3個月,應完成《分值表》明確的“四個一”,即組建一個服務聯合體、打造一個行業專家團隊、開展一次行業質量調研、厘清一份行業問題清單。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時達到“四個一”要求的,應書麵解釋原因,並申請最長不超過三個月的延期。
二、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項目的評價周期為一年(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周期屆滿後一個月內應提交年度運行報告並接受年度效能評價,根據當年度效能評價得分情況按照《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質量強區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等政策相關規定給予資助,同一事項不得重複享受資助。效能評價得分為C級的,下一年度不納入區級質量基礎設施服務工作站名單。
三、存在以下情況,區質量強區辦公室通過公告將相應的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工作站從區級質量基礎設施服務工作站籌建名單中除名。
(一)自2024年1月1日起滿6個月仍未完成“四個一”工作項目內容的;
(二)自2024年1月1日起6個月之內因自身原因主動退出籌建名單並提交書麵情況說明的;
(三)服務過程中存在嚴重違反法律法規、社會公序良俗、重大投訴或輿情事件經核實屬於工作站主要責任的,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廣州開發區廣州市黃埔區質量基礎設施服務工作站形象的行為。
四、工作站建設按照市場主導與政府引導相結合,圍繞所服務的產業細分領域,充分調動產業鏈上中下遊相關社會力量參與,著重解決行業共性質量問題,及時總結經驗和形成典型案例,探索出有示範推廣價值、操作性強、可持續的運營模式。
執行過程如有疑問請與區質量強區辦公室聯係。
附件:廣州開發區 廣州市黃埔區第二批質量基礎設施服務工作站籌建名單.docx
廣州開發區質量強區 廣州市黃埔區質量強區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1月6日
(聯係人:徐先生;聯係電話:28209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