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黃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現就廣州開發區 黃埔區美妝產業高質量發展交流係列活動第三方統籌服務項目進行公開采購,歡迎合格的供應商參加。
一、項目概況
(一)項目名稱
廣州開發區 黃埔區美妝產業高質量發展交流係列活動第三方統籌服務項目。
(二)擬招取承辦機構數量
1家。
(三)項目內容和標準
根據采購人的要求,第三方機構全權負責廣州開發區 黃埔區美妝產業高質量發展交流係列活動統籌服務,具體包括如下內容:
1.供應商資質:供應商應符合本公告“二、供應商資格條件”所列要求。
2.活動統籌組織:安排不少於4名工作人員跟進本項目的組織實施,協調落實3場次主題活動的統籌策劃執行、場地租賃、各類宣傳物料設計、搭建布置、運輸進退場,桌椅供應、燈光、音響布置、安全防護、秩序維護、突然事件應對等。
3.宣傳推廣:安排專業團隊跟進活動攝影、電子相冊雲直播;跟進活動攝像,為每場活動製作30秒活動視頻,製作3-5分鍾總體回顧視頻;跟進黃埔美妝產業宣傳片拍攝製作。
4.監督運行:供應商應當按照采購人的項目實施要求(包括但不限於活動時間、人員規模、活動形式、宣傳物料設計布置、攝影攝像、突發事件應對等)組織開展相關工作,應接受並配合采購人對本項目履行情況的跟進,對於采購人指出的問題,應及時給出合理解釋或予以糾正。
5.紀律要求:供應商應加強對項目工作人員的保密教育和廉潔教育,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在本項目實施過程中獲知的參加活動的企業和機構尚未麵向社會公開的工作資料和商業秘密。
6.活動資料整理、歸檔:對活動產生的照片、視頻、宣傳資料等相關資料原件進行收集,並於活動結束後,整體移交采購人歸檔保存。
7.不得轉包:未經采購人同意,供應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將本服務項目整體轉包給第三方承擔,且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應標。
8.項目報價:供應商的項目報價需包含項目實施所需的全部相關費用。
9.項目費用支付:本次項目采購費用采用打包價簽署合同,分期付款,付款時間遵從合同約定。
(四)發包期限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0日。
(五)最高限價
本次項目最高限價:捌拾肆萬元整(¥840,000)。供應商報價需包括場地租賃費、宣傳物料設計及搭建布置費、攝影費(含電子相冊雲直播+在線修圖)、活動攝像、花絮視頻、總體回顧視頻采編費、黃埔美妝產業專題片拍攝製作費、餐飲服務費、統籌執行服務費、稅費等全部相關費用。
二、供應商資格條件
(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不處於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
(二)供應商應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且能向采購人提供相關服務的企業法人、事業法人、其他組織,企業法人應提供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事業法人應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等證明文件;其他組織應提供合法證明文件。
(三)供應商應授權合法的人員應約參加,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參加的,須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並與營業執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參加的,須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證。
(四)供應商應具有籌備大型會議、大型商業推廣活動、科技人才交流聯誼活動等方麵的同類項目經驗。
(五)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 2020 )46 號)相關要求,供應商為符合政策要求和具備相關資質條件的小微企業的,優先考慮。
(六)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應標。
(七)供應商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係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本采購項目(采購包)投標。為本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範編製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與本項目投標。
三、項目要求
(一)供應商應符合本公告“二、供應商資格條件”中的相關要求。
(二)供應商所提供的項目方案設計需合理、細致、清晰、分工明確等。
(三)供應商應配備具有相應資質、相應經驗且相對穩定的專業人員負責項目實施。
(四)供應商不得在中標後將本服務項目轉包。
(五)供應商應能按照采購人的項目實施要求(包括但不限於實施時間、項目內容和標準等)組織開展相關工作,應接受並配合采購人對本服務項目履行情況的跟進,對於采購人指出的問題,應及時給出合理解釋或予以糾正。
(六)本次項目費用采用打包價簽署合同,並根據合同約定的支付方式憑發票分期支付。
四、項目響應文件的組成及要求
(一)響應文件組成:
1.參加函(原件,加蓋單位公章);
2.供應商應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且能向采購人提供相關服務的企業法人、事業法人、其他組織,企業法人應提供營業執照及最近一次年報記錄,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事業法人應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等證明文件;其他組織應提供合法證明文件(原件,加蓋單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參加應標時需提交,法定代表人簽名,身份證明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5.報名資格文件(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6.報價一覽表(原件,加蓋單位公章);
7.服務方案(原件,加蓋單位公章);
8.企業或社會組織或機構簡介(原件,加蓋單位公章);
9.在響應文件(模板)和評分標準中所提及的其他相關材料(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二)文件提交要求:
1.按采購人提供的模板格式提交響應文件;
2.響應文件每頁須蓋單位公章,由授權代表簽名,並在頁腳備注單位名稱、單位聯係人和聯係電話。
注:以上資料規範裝訂,並密封蓋章。
五、下列情況之一的屬無效文件
(一)不按要求編製的文件;
(二)未密封及裝訂;
(三)報價超過最高限價;
(四)逾期提交的響應文件。
六、報名方式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電子郵件發送至政務郵箱:hpscyhc@gdd.gov.cn或根據采購人通訊地址上門提交。
(二)報名時間:
2024年1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三)報名所需提交資料:
1.企業法人提交市場監管部門頒發的年審有效的營業執照及最近一次年報記錄(複印件,加蓋企業公章);事業法人提交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其他組織提交合法證明文件(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2.企業法人、事業法人提交信用中國網(https://www.creditchina.gov.cn/?navPage=0)和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的查詢記錄(網頁截圖,加蓋單位公章);其他組織提交中國社會組織公共服務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和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記錄(網頁截圖,加蓋單位公章);
3.近一年財務狀況報告或基本開戶行出具的資信證明(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4.提供報名截止日期前6個月內任意1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如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提供相應證明材料(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5.書麵承諾聲明(承諾在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格式自擬,原件,加蓋單位公章);
6.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7.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明(授權書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參加應標時需提交,法定代表人簽名,身份證明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8.書麵承諾聲明(承諾供應商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係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本采購項目(采購包)投標;為本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範編製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參與本項目投標,格式自擬,原件,加蓋單位公章);
9.中小企業聲明函(僅供應商屬於中小企業時需提供,原件,加蓋單位公章);
10.同類項目經驗材料(包括但不限於項目合同、項目驗收表(報告)、項目實施過程圖文資料、媒體報道截圖等,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四)資格審查要求
廣州市黃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本公告規定的時限內接受意向報價單位報名,同時對意向報價單位提交的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和有效性審查。經審查合格的,視為報名成功,可通知參加下一階段報價。經審查不合格的,不能參與下一階段報價。審查合格後不足3家的,將重新發布項目采購公告。
七、響應文件提交時間、方式、收件地址和收件聯係人
(一)響應文件提交時間: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響應文件提交方式:快遞郵寄或上門提交
(三)收件地址和收件聯係人:
廣州市黃埔區科學大道239號A1棟708室(聯係人:禤小姐,聯係電話:020-83271412)
八、采購評審流程及確定供應商方法
(一)評審時間
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後5個工作日內。
(二)評審地:
廣州市黃埔區科學大道239號A1棟。
(三)評審流程
1.采購評審小組當眾開啟各報名單位提交的響應文件,采取“綜合評分法”初步選定供應商候選人。
2.初步選定供應商候選人後2個工作日內,在黃埔信息網發布擬選定的供應商公示,公示時間為2個工作日。
3.公示時間內無異議,采購人在公示完畢後1個工作日內將《確定供應商通知書》送達所選定的供應商。
4.在送達《確定供應商通知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以局名義與所選定的供應商簽訂服務項目合同。
注:所選定的供應商與采購人在簽訂合同後按合同約定內容履約。
九、信息發布
本次采購有關的信息在黃埔信息網發布。
黃埔信息網網址:http://www.hp.gov.cn
采購項目谘詢電話:020-83271412(藥化處)
采購程序谘詢電話:020-22205863(辦公室)
行風廉政監督電話:020-22205874(宣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