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黃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現就“我為產業鏈辦實事·黃埔美妝·專家連線”項目進行公開采購,歡迎合格的供應商參加。
一、項目概況
(一)項目名稱:
“我為產業鏈辦實事·黃埔美妝·專家連線”項目。
(二)擬招取承辦機構數量:
1家。
(三)項目內容:
1.根據采購人的要求,在項目實施有效期內(自項目合同簽訂之日起,為期一年),由供應商在征得采購人同意後,在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美妝產業領域質量專家庫中抽調或自行聯絡組織有資質、有經驗、有時間、有精力的行業專家為轄區化妝品企業提供以下方麵的專業谘詢服務:
(1)對轄區化妝品生產企業對標化妝品新法新規要求開展潔淨廠房新建、升級改造提供專業指導;
(2)對轄區化妝品生產企業、化妝品注冊人、化妝品備案人對標化妝品新法新規製定(修訂)質量管理體係文件、質量管理體係運行實操注意事項等進行專業輔導(預計全年輔導不少於20家次企業);
(3)對轄區化妝品生產企業、化妝品注冊人、化妝品備案人製(修)訂和執行化妝品原料管理、質量安全管理等關鍵領域標準規範進行專業輔導;
(4)對轄區化妝品原料研發、生產、銷售企業(機構)、化妝品生產企業、化妝品備案人提供化妝品新原料申報政策法規答疑服務(預計全年輔導不少於5家次);
(5)通過在線問答、座談交流等方式為轄區化妝品生產企業、化妝品注冊人、化妝品備案人提供“一對一”、“一對多”專家谘詢服務;
(6)根據采購人要求,在采購人處理突發事件、公共危機事件、涉企重大輿情、疑難投訴舉報中,提供專家建議。
2.安排相關固定工作人員每周定期做好企業服務需求收集、擬派出的專家聯絡協調、專家谘詢服務現場布置、整理專家谘詢服務記錄及資料存檔等後勤工作,並每月向采購人彙總報送專家谘詢服務記錄。
3.在本項目實施周期屆滿時,向采購人提供項目實施情況報告,須包含對企業服務共性需求分析以及對優化我區化妝品產業法治營商環境的建議等。
(四)發包期限:
自項目合同簽訂之日起本項目結束(為期1年)。
(五)最高限價:
本次項目采購最高限價:貳拾萬元整(¥200,000)。服務供應商報價需包文獻查詢費、專家勞務費、項目實施資料整理費、項目報告製作費、稅費等全部相關費用。
二、供應商資格條件
(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二)供應商應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且向采購人提供相關服務的企業法人、事業法人、其他組織,企業法人應提供營業執照及最近一次年報記錄,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事業法人應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等證明文件;其他組織應提供合法證明文件。
(三)供應商擬投入本項目的專家學者團隊組成人員應不少於10人。相關專家學者應具備化妝品、化學、化工、生物化學、臨床醫學、公共衛生、中醫學、藥學、中藥學、食品、檢驗檢測、毒理學等化妝品質量安全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曆,或具有相關專業副高級以上(含)技術職稱5年以上,或具有前述同等專業水平並具有至少5年從事化妝品生產管理、質量管理的實踐經驗,具有較強的責任心和敬業精神,良好的溝通和表達能力,且具有時間和精力按照本項目要求提供專業谘詢服務,並應能提供相關佐證資料。
(四)供應商應授權合法的人員應約參加,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參加的,須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材料,並與營業執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參加的,須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證明材料。
(五)有同類項目經驗者優先考慮。
(六)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應標。
三、項目要求
(一)供應商應當具有合法經營資質,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並符合報名資格要求。
(二)供應商所提供的項目服務方案設計需合理、細致、清晰、分工明確等,應當包含專家谘詢服務組織形式、項目工作人員職責分工、撰寫項目工作報告、項目資料整理歸檔、改進提升項目效果舉措、突發事件應急舉措等。
(三)供應商應配備至少2名具有相應經驗且相對穩定的專業人員負責聯絡調度專家學者、整理彙總企業服務需求、初核專家谘詢解答內容、做好專家谘詢服務記錄、項目資料存檔等工作。
(四)供應商應能按照采購人的項目實施要求(包括但不限於實施時間、實施標準、服務對象等)組織開展相關工作,應接受並配合采購人對本服務項目履行情況的跟進,對於采購人指出的問題,應及時給出合理解釋或予以糾正。
(五)供應商應當與服務對象無其他項目合作關係,其所聯絡調度的專家學者與服務對象無勞動聘用關係和無利益衝突。
(六)供應商及其所聯絡調度的專家學者均應遵守保密法紀,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在本項目實施過程中獲得和知曉的被服務企業或機構的任何秘密和未向社會公開的工作資料。
(七)供應商及其所聯絡調度的專家學者均應自覺遵守廉政紀律。
(八)供應商不得在中標後將本服務項目轉包、分包。
(九)本次采購服務費采用打包價簽署合同,並根據合同約定的支付方式憑發票分期支付。
四、項目響應文件的組成及要求
(一)相應文件組成:
1.參加函(原件,加蓋單位公章);
2.供應商應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且向采購人提供相關服務的企業法人、事業法人、其他組織,企業法人應提供營業執照及最近一次年報記錄,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事業法人應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等證明文件;其他組織應提供合法證明文件(原件,加蓋單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非法定代表人參加應標時需提交,原件,法定代表人簽名,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證明材料(複印件,持證人簽名,加蓋單位公章);
5.報名資格文件(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6.報價一覽表(原件,加蓋單位公章);
7.服務方案(需包括專家谘詢服務組織形式、人員職責分工、聯絡聯絡調度專家學者、整理彙總企業服務需求、初核專家谘詢解答內容、做好專家谘詢服務記錄,定期彙編專家谘詢解答記錄、跟蹤測評項目效果、撰寫項目工作報告、項目資料存檔等)(原件,加蓋單位公章);
8.本項目擬投入的專家學者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於專家個人履曆表、學曆學位證明、專業技術職稱證明、曾參與的美妝產業類質量活動證明、公開發表的美妝產業及相關領域科研論文成果等)(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9.服務響應承諾書(原件,加蓋單位公章);
10.企業或社會組織或機構簡介(原件,加蓋單位公章);
11.在響應文件(模板)和評分標準中所提及的其他相關材料(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二)響應文件提交要求:
1.按采購人提供的參考模板格式提交響應文件;
2.響應文件每頁須加蓋單位公章,由授權代表簽名,並在頁腳備注單位名稱、單位聯係人和聯係電話;
注:以上資料裝訂成冊,並密封蓋章。
五、下列情況之一的屬無效文件
(一)不按要求編製的文件;
(二)未密封及裝訂;
(三)報價超過最高限價;
(四)逾期交響應文件。
六、報名方式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請按照公告要求整理報名所需提交資料,掃描並發送至政務郵箱:hpscyhc@gdd.gov.cn或現場提交。
(二)報名時間:2023年9月22日-9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三)報名所需提交資料:
1.企業法人提交市場監管部門頒發的年審有效的營業執照及最近一次年報記錄(複印件,加蓋企業公章);事業法人提交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其他組織提交合法證明文件(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2.企業法人、事業法人提交信用中國網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navPage=0)的信用查詢記錄(網頁截圖,加蓋單位公章);其他組織提交中國社會組織公共服務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的信用查詢記錄(網頁截圖,加蓋單位公章);
3.近一年財務狀況報告或基本開戶行出具的資信證明(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4.提供報名截止日期前6個月內任意1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如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提供相應證明材料(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5.書麵承諾聲明(承諾在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格式自擬,原件,加蓋單位公章);
6.本項目擬投入的專家學者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於專家個人履曆表、學曆學位證明、專業技術職稱證明等)(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7.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8.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非法定代表人參加應標時需提交,原件,法定代表人簽名,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證明材料(複印件,持證人簽名,加蓋單位公章)。
9.有利於競標的其他資料(非必須提供,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四)資格審查要求:
廣州市黃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本公告規定的時限內接受報價意向人報名,同時對報價單位提交的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和有效性審查。經審查合格的,視為報名成功,可通知參加下一階段報價。經審查不合格的,不能參與下一階段報價。審查合格後不足3家的,將重新發布采購服務公告。
七、響應文件提交時間、方式、收件地址和收件聯係人
(一)響應文件提交時間: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二)響應文件提交方式:快遞郵寄或現場提交
(三)收件地址和收件聯係人:
廣州市黃埔區科學大道239號A1棟708室(聯係人:禤小姐,聯係電話:020-83271412)
八、采購評審流程及確定供應商方法:
(一)評審時間: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後5個工作日內。
(二)評審地點:廣州市黃埔區科學大道239號A1棟。
(三)評審流程:
1.采購評審小組當眾開啟各報名單位提交的響應文件,采取“綜合評分法”初步選定供應商候選人。
2.初步選定供應商候選人後2個工作日內,在黃埔信息網發布擬選定的供應商公示,公示時間為2個工作日。
3.公示時間內無異議,采購人在公示完畢後1個工作日內將《確定供應商通知書》送達所選定的供應商。
4.在送達《確定供應商通知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以局名義與所選定的供應商簽訂服務項目合同。
注:所選定的供應商與采購人在簽訂合同後按合同約定內容履約。
九、信息發布
本次采購有關的信息在黃埔信息網發布。
黃埔信息網網址:http://www.hp.gov.cn
采購項目谘詢電話:020-83271412(藥化處)
采購程序谘詢電話:020-22205863(辦公室)
行風廉政監督電話:020-22205874(宣教處)
附件:1.綜合評分標準.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