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現就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承接黃埔區公共信息標誌標準化提升專項服務項目進行公開采購,歡迎合格的供應商參加。
一、項目概況
(一)項目名稱:
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承接黃埔區公共信息標誌標準化提升專項服務項目。
(二)項目內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實施條例》、《廣州市公共信息標誌標準化管理辦法》(廣州市人民政府令第67號)和《黃埔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將公共信息標誌標準化管理納入我區項目招投標和重點項目建設要求的通知》等文件關於公共信息標誌標準化的規定和有關國家標準要求,對區屬公共場所開展公共信息標誌標準化提升專項工作。重點對區內旅遊景區(點)、醫療衛生機構、文化設施、體育場館、港口碼頭、星級賓館(飯店)、政務中心、大型商場、農貿市場、應急避難場所等十類公共場所設置公共信息標誌的規範性與國家相關標準的符合性進行業務指導,給出各類公共場所公共信息標誌標準化設置的通用基本要求,並選取重點場所開展實地檢查,重點清理規範圖形標誌的符號、文字、色彩不符合標準要求,圖形標誌設置缺失、位置不當、信息失真、陳舊毀損等問題,對不規範的公共信息標誌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
(三)擬選定服務供應商數量:
1家。
(四)服務期限: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為止。
(五)最高限價:
本次采購服務項目費用采用包幹製,項目最高限價:50萬元(大寫:伍拾萬元整)。報名參加報價的單位其報價需包括服務成本、法定稅費、企業利潤等全部相關費用。
二、供應商資格條件
(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二)供應商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且向采購人提供相關服務的企業法人、事業法人、其他組織,企業法人應提供營業執照及最近一次年報記錄,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事業法人應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等證明文件;其他組織應提供合法證明文件;
(三)供應商應授權合法的人員應約參加,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參加的,須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並與營業執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參加的,須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
三、項目要求
(一)收集實施標準目錄。依據現有法律法規和標準,確定本次檢查依據標準目錄。
(二)製定通用基本要求。對上述十類公共場所分場景製定通用基本要求,指導各類公共場所公共信息標誌標準化工作開展。通用基本要求中必須包括的內容如下:
1.列出各類場所公共信息標誌和導向係統設置重點供行政管理部門掌握;
2.列出各類場所公共信息標誌適用國家標準目錄供行政管理部門及公共場所建設、日常維護單位參考。
(三)開展前期培訓。對上述十類公共場所相關單位舉辦標準宣貫培訓班,深化各單位對公共信息標誌標準化檢查評價工作的認識和了解。
(四)開展前期調研。采用實地走訪、座談會等形式對所管轄的公共場所圖形符號標誌的設置情況進行摸底調查。在此基礎上,編寫調研工作報告並製定相關工作計劃,明確指導的重點場所,確立下一步工作方向。
(五)開展現場檢查。對所選取的單位進行現場逐一檢查,收集信息標誌和導向係統中存在的問題和製定檢查報告所需的基礎資料。
(六)出具檢查報告。根據相關國家標準的技術要求,結合檢查對象的實際特點,整理和分析所收集到的資料。對檢查對象公共信息標誌現狀進行分析、總結和撰寫檢查報告,列出檢查對象現狀、現狀存在的主要問題和不合格項、優化建議和改進方案。
(七)編寫檢查分析報告。對檢查總體情況進行分析,統計檢查中有關問題和數據,分析梳理問題情況,提出工作建議,出具階段性檢查分析報告。
(八)在建項目指導。一是走訪重點在建工程項目,提前介入,積極向建設方、施工方宣貫《廣州市公共信息標誌標準化管理辦法》和公共信息標誌相關政策法規和標準,督促建設方、施工方按照國家標準合理規範設置公共信息標誌。二是對在建項目的設計方案進行標準化審查,對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設計方案列出不符合項和提出整改建議。三是對轄區內在建項目有谘詢需求的,提供免費電話谘詢服務。
(九)檢查不合格項目整改指導。各有關公共場所單位對照檢查報告中不合格項和改進方案整改後,再次到相關單位進行複查和整改指導,現場解答整改處理的細節問題,促進整改落實。
(十)編寫全年提升專項情況分析研究報告。對全年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對現狀及存在問題進行整理和分析,包括各單位的聯係和反饋情況、跟進檢查不符合項的整改落實情況和進度、對今後工作重點方向提出建議等內容,撰寫全年提升專項情況分析研究報告。
四、 報名方式和資格審查
(一)網上報名,請按照公告要求整理報名所需提交資料,掃描並發送至政務郵箱:hpqbzc@gdd.gov.cn;
(二)報名時間:2022年5月31日-6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三)報名所需提交資料:
1.企業法人提交市場監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營業執照及最近一次年報記錄(複印件,加蓋企業法人公章);事業法人提交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加蓋事業法人公章);其他組織提交合法證明文件(複印件,加蓋社會組織公章)。
2.企業法人、事業法人提交信用中國網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navPage=0)的信用查詢記錄(複印件,加蓋企業公章);其他組織提交中國社會組織公共服務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的信用查詢記錄(網頁截圖,加蓋企業公章)。
3.近一年財務狀況報告或基本開戶行出具的資信證明(複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4.提供報名截止日期前6個月內任意1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如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提供相應證明材料(複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5.書麵承諾聲明(承諾在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格式自擬,原件,加蓋企業公章)。
6.報價函相關承諾要求內容: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係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本采購項目響應。為本項目提供整體設計、 規範編製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與本項目響應。
7.專家團隊成員名單、學曆學位證書、職稱證書等證明資料(複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8.同類項目經驗證明資料(項目驗收意見書等複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9.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複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10.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
五、響應文件提交時間、方式、組成及要求、收件地址和收件聯係人
(一)響應文件提交時間:2022年6月13日至2022年6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二)響應文件提交方式:快遞郵寄/上門提交
(三)項目響應文件的組成及要求
1.響應文件組成:
(1)參加函;
(2)法人代表證明書;
(3)授權書;
(4)資格文件;
(5)報價一覽表;
(6)服務方案;
(7)公司概況。
2.文件提交要求:
(1)按采購人提供的格式提交響應文件;
(2)響應文件每頁須蓋單位名稱單位公章,由授權代表簽名,並在頁腳備注單位名稱、單位聯係人和聯係電話。
注:以上資料裝訂成冊,並密封蓋章。
(四)下列情況之一的屬無效文件
1.不按要求編製的文件;
2.未密封及裝訂;
3.報價超過最高限價;
4.逾期交響應文件。
(五)收件地址和收件聯係人:
廣州市黃埔區科學大道239號A1棟403室(聯係人:袁秦山,聯係電話:020-82385785)
六、采購評審流程及確定供應商方法
(一)評審時間: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後5個工作日內。
(二)評審地點:廣州市黃埔區科學大道239號A1棟。
(三)評審流程:
1.采購評審小組當眾開啟各報名單位提交的響應文件,采取綜合評分法初步選定服務商候選人。
2.初步選定服務商候選人後5個工作日內,在黃埔信息網發布擬選定的服務商公示,公示時間為2個工作日。
3.公示時間內無異議,采購人在公示完畢後5個工作日內與最終選定的服務商簽訂服務項目合同。
注:最終選定的服務商與采購人在簽訂合同後按合同約定內容履約。
七、信息發布
本次采購項目有關的信息在黃埔區信息發布。
黃埔信息網網址://www.regpowell.com。
八、谘詢監督方式
項目采購谘詢電話:標準化處,電話:020-82385785;
采購程序谘詢電話:辦公室,電話:020-22205845;
廣州市黃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5月30日